词条 | 来宾市兴宾区国家税务局 |
释义 | 机构概况来宾市兴宾区国家税务局成立于2002年12月28日,前身为来宾县国家税务局,目前共有在职干部职工139人,其中党员73 人,占52.52 %;研究生学历1人,大学本科学历51人,占36.69 %,专科以上学历78人。2009年机构改革后,该局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股、监察室、机关党办、信息中心、收入核算股、征收管理股、税源管理股、政策法规股、纳税服务股10个股(室),下辖来宾税务分局、凤凰税务分局、迁江税务分局、小平阳税务分局、蒙村税务分局5个基层分局单位,担负着来宾市、兴宾区、华侨投资区三级税收收入的重任,负责辖区内1067 户企业、5446 户个体纳税人的税收征管工作,年组织税收收入占整个来宾市国税系统收入的60%以上。 税收状况2002年至2010年,该局累计组织各项税收收入67.66亿元,2009年组织税收收入比2002年增长了93.05%,年均增长11.42%。2010年,该局共组织各项税收入库114685万元,同比增收31130万元,增长37.26%,完成年度税收任务106800万元的107.38%。其中:组织兴宾区税收收入16119万元,完成年度税收任务15000万元的107.46%,同比增收3549万元,增长37.06 %;组织来宾华侨投资区税收收入2266万元,完成年度税收任务1800万元的125.89%,同比增收699万元,增长44.61%。 领导信息1.黄 勤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全面工作。 2.黎文华 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信息中心工作。 3.彭 伟 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征收管理股、纳税服务股、人事教育股、工青妇工作。 4.凌雁群(女) 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来宾税务分局、凤凰税务分局、迁江税务分局、小平阳税务分局、蒙村税务分局、收入核算股工作。 5.林 敏 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政策法规股、税源管理股工作。 6.韦善提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协助局长分管监察室、机关党办工作。 内设机构办公室 制定局机关和本系统的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制度;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督查督办工作;负责综合性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机要、文印、信访、保密、密码、调研、政务信息、承担面向社会税收宣传及机关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管理机关和本系统财务、基本建设、资产管理、安全保卫、接待等后勤保障及机关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实施政府采购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协助局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 2.政策法规股 负责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等税种的税政业务;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防伪税控管理;负责进出口税收政策及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对出口企业退免税的审核和确认;组织实施税收协议、协定(安排)的执行;组织实施特别纳税调整工作;组织落实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征管制度、情报交换、国际税务管理合作等;负责涉税法律事务;组织实施税收执法检查,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考核、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组织实施综合性税收政策调研;组织落实税收执法检查结论和各类审计结论;承办重大税收案件的审理及规范税务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听证工作;负责税务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等事项。 3.税源管理股 负责对所辖税源的监控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负责所辖纳税人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 实、进行税源预测和分析、重点税源管理跟踪监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减免退税审核调查、日常检查、户籍管理、税源调查、定额核定、催报催缴、数据采集分析、纳税辅导等;组织实施各税种纳税评估工作;组织落实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制度。 4.收入核算股 负责编制和分配税收计划、协调和指导组织收入工作,分析检查税收计划执行情况;负责税款征收信息的集中处理,监督检查税款征收、解库、提退情况;组织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税收收入能力估算;负责重点税源监控和企业税收资料调查作;承担税收会计、税收统计核算工作,负责税收票证管理;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应用工作,对外发布税收收入数据。 5.纳税服务股(办税服务厅) 组织协调落实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组织实施税收信用体系建设;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组织实施面向纳税人的税法宣传。 负责办理纳税人的各类涉税事项,包括办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税务登记事项;办理发票发售、代开、审验、收缴等发票管理事项;办理纳税申报、认证、税款征收、申报资料接收等涉税事项;实施税务违法的简易处罚(发票违章);受理纳税人投诉;实施面向纳税人的税法宣传;受理纳税人涉税审批申请;开展纳税咨询、提供办税辅导;办理其他相关事项。 6.征收管理股 负责组织实施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处理执行税收征管法规、条例中的有关事项;负责欠缴税款管理;组织实施综合性纳税评估工作;负责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税款征收、税收资料、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对征管质量的综合考核、风险管理和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负责金税工程的管理及推广应用工作。 7.人事教育股 研究和执行人事管理制度;负责机构、编制、任免、考核、调配、交流、辞职辞退、工资福利、专业技术职务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及提前离岗人员的管理和服务;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承担系统普法工作。 8.监察室 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及税收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负责受理信访举报、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工作。 9、机关党办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组织实施本系统党建工作; 承担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和机关人员思想政治工作;承担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考察工作及发展党员工作;承担机关统战工作;指导协调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工作。 派出机构根据总局规定,这次机构改革原则上不对税务分局、税务所设置及各层级、各类别机构级别进行调整,我局派出机构设置仍按照《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来宾市国家税务局系统规范机构设置明确职责分工实施方案的批复》(桂国税发〔2005〕140号)规定执行,即设置来宾税务分局、凤凰税务分局、迁江税务分局、小平阳税务分局、蒙村税务分局。税务分局主要承担税源管理工作,级别为副科级。 事业单位信息中心,级别为正股级。主要负责组织本系统信息化建设的规划及实施;负责组织本系统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与运维;负责本系统应用软件开发工作;负责本系统信息安全管理及实施;负责本系统数据集中处理及分析应用工作;负责制定和落实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负责本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立项、技术标准、资金安排等工作;承担金税工程及相关信息系统推广应用的技术工作;承担本系统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承担本系统信息化技术服务、技术支持、技术保障工作。 人员编制(一)局机关编制为62人(含税源管理股、办税服务厅)。其中:局领导6人,办公室10人、政策法规股4人、税源管理股8人、收入核算股8人、纳税服务股(办税服务厅)13人、征收管理股5人、人事教育股4人、监察室3人、机关党办1人。 (二)派出机构编制为74人。其中:来宾税务分局54人、凤凰、迁江、小平阳、蒙村等四个税务分局均为5人。 (三)信息中心(事业单位)编制为3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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