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奎马村 |
释义 | 村情概况奎马村隶属于莲城镇那朵村民委,属于半山区。位于莲城镇西边,距离那朵村委会4.5 公里,距离莲城镇18.00公里。国土面积2051.2亩,海拔1400.00米,年平均气温16 ℃,年降水量1100毫米,适宜种植水稻、玉米等农作物。有耕地88.00亩,其中人均耕地0.50亩;有林地963.70亩。全村辖1个村民小组,有农户42户,有乡村人口199人,其中农业人口199人,劳动力110人,其中从事第一产业人数95人。2009年全村经济总收入40.7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802.00 元。该村不属于贫困村,农民收入主要以种植、养殖为主。 自然资源全村有耕地总面积88.00亩(其中:田72.00亩,地16.00亩),人均耕地0.50亩,主要种植水稻、玉米等作物;拥有林地963.70亩,其中经济林果地189.00亩,人均经济林果地0.97亩,主要种植茶叶、八角等经济林果;草地200.00亩;荒山荒地800.00亩。 基础设施该村截止2009年底,已实现通电、通路。全村有42户通自来水,有42户还存在饮水困难或水质未达标(占农户总数的100 %)。有42户通电,有0户通有线电视,拥有电视机农户37户(分别占农户总数的 100%、0 %和90 %);安装固定电话或拥有移动电话的农户数16户,占总数的35.71%。 该村到乡镇道路为土路;进村道路为土路路面;村内主干道均为未硬化的路面;距离最近的车站18.00公里,距离最近的集贸市场5.00公里。全村共拥有摩托车1辆。 全村建有沼气池农户32户;耕地有效灌溉面积为30.00亩,有效灌溉率为 41.66 %,其中有高稳产农田地面积40.00亩,人均高稳产农田地面积0.21 亩。 该村到2009年底,农户住房以土木结构住房为主,其中有3户居住砖混结构住房;有5户居住砖木结构住房;有34户居住于土木结构住房。 农村经济该村2009年农村经济总收入40.70万元,其中:种植业收入17.70万元,占总收入的43.49%;畜牧业收入9.00万元,占总收入的22.11%(其中,年内出栏肉猪48头,肉牛15头,肉羊0头);林业收入6.40万元,占总收入的15.72%;第二、三产业收入3.80万元,占总收入的9.34%;工资性收入3.60万元,占总收入的8.85%。农民人均纯收入1802.00元,农民收入以种植、养殖等为主。全村外出务工收入3.60万元,其中,常年外出务工人数15人(占劳动力的9.09 %),在省内务工3人,到省外务工1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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