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开封市人民检察院 |
释义 | 汴检概况开封是我国历史文化名城,八大古都之一,建城已有2700多年,总人口487万,辖五县、五区和开封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封市北临黄河,南靠陇海铁路,连霍、日南、大广、京开四条高速公路纵横贯穿全境,名胜古迹、人文景观众多。市区内有龙亭湖、铁塔湖等众多湖泊,是著名的“北方水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开封也是一个古老的工业城市,目前已形成机械、精细化工、食品、医药、纺织等九大支柱产业,2005年,全市GDP达到407亿元,财政收入14亿元。 开封市共有11个检察院,市院下辖五个县院和五个区院.全市共有检察干警729人,其中具有检察官资格的488人,占干警总人数的 67%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482人,占干警总人数的66%,内有研究生学历8人。市院机关现有干警169人,具有检察官资格的110人,占干警总人数的65%,其中大专以上学历的169人,内有研究生学历的6人,本科学历94人。 近年来,开封市检察院党组目标明确,思路清晰,信心坚定,坚持抓班子强化核心作用、抓队伍凝聚整体合力、抓业务提高质量效率、抓保障优化内部环境、抓作风树立良好形象的总体思路,努力促进检察事业健康发展。2003年,在资金严重困难情况下,在风景秀丽的汴西新区建成并投入使用了16000平方米的侦察技术通信指挥中心,办公办案环境大大改善。2004年以来,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各项检察工作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取得了突出成绩。全市检察机关有20余项(个)工作(部门)分别受到了省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表彰,有53名干警荣获省级以上各项荣誉。其中,市院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被河南省委、省政府授予“依法治省先进单位”,“全省卫生先进单位”,“全省绿化先进单位”;兰考县检察院被高检院表彰为“全国模范检察院”,杞县院、尉氏县院控申接待室被高检院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市院和其它8个县区院被评为“省级文明接待室”,6个县区院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文明单位”,尉氏县院、兰考县院被省院授予“全省先进检察院”。 通过持久开展学习焦裕禄、任长霞等先进事迹和创建“学习型检察院”等活动,广大干警在执法监督和各项社会活动中,表现出了良好的精神风貌;在中原崛起,开封复兴的伟大实践中,充分发挥各项检察职能,努力创造公平正义的法制环境、健康有序的社会管理服务环境和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受到了当地党委、人大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同时,坚持用健康向上的精神文化产品、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多种形式的共建帮扶,陶冶干警情操、培植文明细胞、塑造团队精神,用艰苦的实践走出一条经济欠发达地区振兴检察事业新路。 检察风采巾帼英豪她们同男干警一样挺立在法律监督第一线,保卫着人民的利益,呵护着弱者的安全;她们常年埋头在案卷之中、奔走在看押场所,昂首在公诉席上;她们视国徽的尊严如生命,严格执法,不畏强权,廉洁自律。开封市检察院公诉处女检察官群体在连续6年获得“巾帼文明岗”称号之后,“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前夕,再次受到中共开封市委的表彰。 文明之师近年来,市人民检察院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后,我市检察工作有16项单项和综合工作进入全国先进行列,30余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市院和3个基层院被高检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市院装备处被评为“全国青年文明号”。市院机关连年保持省级卫生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市院法警支队被表彰为“全国检察机关优秀法警队”,反贪局荣获省院集体二等功。市院反贪局、反渎局分别被省院表彰为“全省十佳反贪局”、“全省十佳反渎局”,市院控申处被省委政法委命名为“全省政法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市院老干部处被省委评为“五型”机关党支部。7个基层院跨入省级文明单位行列。兰考县院被高检院表彰为“全国模范检察院”,河南省检察机关共有两个院获得此项殊荣。河南省检察机关有11个基层院被高检院表彰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尉氏县院是其中之一。通许县检察院荣获“全国检察机关精神文明‘金鼎’奖”。 表彰先进2009年4月1日上午,开封市人民检察院隆重举行全国文明单位揭牌仪式。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张国臣和开封市委副书记蒋益民共同揭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艳萍、市政协主席顾俊、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道功、市政府副市长陈国祯到会祝贺。 省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张国臣代表省院党组勉励全市检察干警:荣誉的取得来之不易,应加倍珍惜,在新的历史时期,检察机关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要紧一步振奋精神,努力开拓创新,正确运用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力,努力推进检察工作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授予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检察院等37个集体“模范检察院”荣誉称号;授予吴春妹等60名个人“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为北京东城区人民检察院等103个集体记一等功;为邹开红等120名个人记一等功。同时,对经由中央和国家机关14家新闻媒体,通过社会投票评选产生的王书田等10名先进个人,授予“中国十大杰出检察官”称号。 2010年2月24日,全国检察机关第七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隆重召开,鼓楼区检察院民行科检察员王振殿,因执法为民、秉公办案、恪尽职守、带病坚持工作的先进事迹,荣记个人一等功,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表彰。 新年承诺开封市人民检察院2011年向社会公开承诺为民办好的“十件实事” (一)开展“检察干警进百企”活动。市检察院要重点走访5家大型企业,县级检察院要分别走访10家企业,听取企业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结合检察办案工作开展法制教育,对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提出检察建议,帮助企业加强管理,增强法律意识,减少和预防违法犯罪,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二)开展“检察干警进百村”活动。注重发挥乡镇检察室的作用,服务“三农”,送法入户,每个县级检察院至少走访60个行政村(社区),每个区级检察院至少走访40个行政村(社区),做到发现矛盾在基层、解决纠纷在一线、便民服务在身边。 (三)开展查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专项工作。加强举报宣传,开辟案源渠道,优先、快速查办发生在新农村建设、土地开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农机补贴、教育等领域的职务犯罪行为。结合查办案件,加强涉农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四)开展查处危害民生民利的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专项工作。重点查处涉及惠农惠民资金、土地资源、食品卫生、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等领域的渎职侵权犯罪以及其他职务犯罪案件,保障民生,维护民利。结合查办案件,积极开展上述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五)开展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积极推行送法进校园活动,通过上法制课、观摩庭审、举办模拟法庭等活动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完善规范未成年人轻微刑事犯罪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做好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服刑人员的帮教工作。 (六)建立轻微刑事案件非羁押诉讼制度。对罪行较轻的犯罪嫌疑人,未成年人、在校学生、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犯罪嫌疑人实行有条件的非羁押诉讼,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 (七)建立民行申诉案件说理制度。对检察机关决定不抗诉、不提请抗诉的民行申诉案件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 (八)加大涉检信访积案化解力度。在基层检察院全面推行来访人员点名接访制度,加大涉检信访积案化解力度,2011年上半年基本解决涉检赴省、进京非正常访积案。 (九)进一步拓宽人民群众监督渠道。建立互联网舆情平台,加强舆情监测,及时收集、反映网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提升和完善互联网门户网站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平台的功能,及时充实、更新和丰富网站内容。继续坚持检察开放日制度,确定12月1日为全市检察机关检察开放日,创新和丰富检务公开形式,提高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十)开展查处职务犯罪工作社会满意度评价活动。采取抽样调查的方式,选择20%的自侦案件开展专项评价,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发案单位代表、相关单位和群众代表、案件当事人及其亲属等参与评议,听取意见、建议。 检察长致辞欢迎您登陆开封检察在线!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通过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开封市检察机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各项检察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 为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人民,促进我市检察工作健康协调发展,我们依托信息网络,架起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新的桥梁,及时发布检察工作动态,宣传检察工作,展示检察风采,进行法制宣传,倾听群众呼声,受理网上举报和申诉,同时,扩大检务公开,更广泛地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不断改进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更迅捷的服务,并进一步加强与各地同行间的交流与合作。 真诚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谢谢您的访问! 基层检察院兰考县人民检察院兰考县人民检察院坐落于兰考县城北中原路东侧。现有干警75人,其中检察官36人,法警6人。下设科室13个,分别是:办公室、民事行政检察科、职务犯罪预防科、反贪污贿赂局(设侦查一科、侦查二科、综合科)、公诉科、检察技术科、监所检察科、政治处(设干部人事科、宣传教育科、考核办 )、法警大队、控告申诉检察科、渎职侵权检察科、侦查监督科、监察科。 班子成员9名,全部本科以上学历,其中法学研究生学历6人。2000年以来,兰考县检察院在全市系统业务综合评比中连年荣获先进,先后被命名为“开封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省级文明单位”、“省级卫生先进单位”;被省院命名为“五好”检察院 、“全省人民满意的检察院”、“省级先进检察院”、“基层院建设示范院”,并被授予河南省维权示范岗创建活动先进集体、省院授予“集体一等功”等多项荣誉称号。2006年2月被高检院授予“全国模范检察院”。 兰考县检察院地处 焦裕禄精神发祥地 ,近年来, 该院大力弘扬焦裕禄精神, 立足实际,艰苦奋斗, “求实、创新、规范”地落实《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纲要》,走出了一条有兰考特色的建设发展之路。 院党组以焦裕禄同志为榜样,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响亮提出“干警向班子看齐,班子向班长看齐”,带头办案在第一线的是院领导,敢于打黑脸顶住办案压力的是院领导,干警有困难第一个伸出援助之手的也是院领导。通过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一个团结向上、锐意创新、富有号召力的领导班子形象树立在全体干警面前。 地处焦裕禄精神发祥地,兰考县检察院以之作为“院魂”,持之以恒开展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勤俭创业教育;推行“终身学习”理念,在全市首先提出建设“学习型检察院”,2005年树立了反贪尖兵付武超等三个先进典型,并以“检察官讲坛”多种生动活泼的活动载体提高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目前,全院本科以上学历占89%以上,研究生学历9人,队伍整体结构得到全面优化。 在资金短缺的情况下,干警义务劳动500余人次,2005年5月,占地15.3亩,建筑面积4000余平方米配套设施齐全的现代化侦查技术指挥通讯大楼及计算机局域网投入使用,检务保障和科技强检工作取得历史性突破。 工作中他们充分认识到坚持工作创新是实现自我超越的唯一途径。近年来,在创新理念的推动下,兰考检察院先后在全市率先推出了量化动态管理考核机制、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规范化管理、纠正超期羁押提醒催办制度、“四项措施”规范案件初查、内部执法办案监督等一系列创新性工作,全面推动了检察工作上台阶。 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兰考县检察院始终以“五个一”标准、“四四”承诺接待来访求助群众。近三年来办理信访案件38件,群众满意率100%,是开封市检察系统2000年以来唯一无涉检进京上访的单位。经验材料 《兰考县院多年无涉检进京上访的“八字”做法》被高检院转发。无论是检察业务还是各项急、难、苦、险等涉及全县大局和人民群众利益的工作,兰考县检察院都严肃认真做实做好,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受到了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通许县人民检察院通许县院位于开封市通许县。该县东与杞县、兰考毗邻;西与尉氏接壤;北靠开封市;南邻扶沟县。通许县总面积767平方公里,下辖冯庄、大岗李、玉皇庙、城关镇、练城、竖岗、孙营、邸阁、朱砂、长智、四所楼、厉庄12个乡镇。截至2005年底,全县总人口58万人。 该院成立于1979年7月8日。目前,设有政治处、反贪局(下设综合科、侦查一科、侦查二科)、办公室、公诉科、渎职侵权检察科、职务犯罪预防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监所检察科、刑事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行财科等部门。全院共有干警61人,其中干部59人,职工2人;检察长1人,副检察长4人,检察委员会委员7人,检察员28人,书记员10人,法警2人,硕士研究生2人,本科毕业生38人,大专毕业生21人。 通许县检察院全体干警在党组书记、检察长曹阳的带领下,始终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思路。一直致力于三方面的重点工作:一是透过有效的立案、侦查、检控,打击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渎职等职务犯罪,并通过积极推行预防措施,防范和杜绝职务犯罪;二是通过对侦查部门提请批准逮捕、移送起诉或不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逮捕,是否提起公诉或不起诉,代表国家出席法庭支持公诉,从而有效地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三是发挥检察职能,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以及其他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从而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以及法制建设的不断发展,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通许县检察院一直以积极主动的姿态,不断及时调整工作策略以顺应形势的变化。在县委和开封市人民检察的领导下,在人大监督和政府的支持下,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先后被省院授予“五好基层检察院”;连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文明标兵”先进单位;2006年我院“案件信访风险评估制度”被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并向全国推广。 目前,借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教育活动的东风,我院正以新的精神风貌,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 杞县人民检察院杞县检察院位于杞县县城西区经一路,现有正式干警73人,其中正副检察长8人,党组成员11人,内设14个部门,单位占地15亩,办公、办案和技术用房建筑面积4800平方米,计算机35台,办案用车13辆,程控电话47部,打字机、传真机、复印机7部,录音、录像监控设备齐全。 在上级检察机关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群众的监督、支持下,本院全体干警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执法观,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和全县工作大局,按照“突出一个中心,抓好三个方面(即:以办案为中心,抓好队伍建设,抓好案件质量,抓好业务管理)”的工作思路,努力推进检察队伍专业化、执法规范化、事务管理科学化、检务保障现代化,绩效考评体系化,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为杞县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新的贡献,曾荣获“市级先进检察院”、“省级文明单位”、“全国文明接待室”等荣誉称号,得到了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充分肯定,赢得了社会各界群众的好评。 尉氏县人民检察院尉氏县人民检察院党组现由1名检察长、7名副检察长、1名政治处主任和1名纪检书记组成,设有政治处、办公室、行政科、纪检科、反贪污贿赂局、渎职侵权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职务犯罪预防科、侦查监督科、公诉科、民事行政检察科、监所检察科、检察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14个科、室、局、队。现有检察人员80人,其中检察干警75人,工勤人员5人。检察官50人,占检察干警的66.7%。全体检察人员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53人(研究生3人),占66.3%;具有法律专业的66人,占82.5%。办案干警均达到了《检察官法》所规定的学历要求。干警中有11个正科级、9个副科级干部。 2006年5月6日 ,我院“两房”已正式投入使用,建筑面积近7000平方米,征地32亩,实际占地25亩,总投资800多万元,是一座集业务用房和技术用房寓一体、具有较高科技含量的综合性大楼。楼内配置了较为先进的检察局域网、电视电话会议同步收听收看系统、远红外安全监控系统、运行计算机远程通讯系统和侦查指挥控制系统、中央空调及多功能会议厅和办案办公设施。“两房”建设顺利完成,极大地改善了办公办案的环境和条件,增加了侦破案件的科技含量,促进了检察工作的健康发展。 新址坐落在县城北行政区中心地带,门前左侧是县委、县政府坐落的位置,门前东南侧是占地100亩的大型广场,门前的东西大路将贯通开许、尉鄢公路,是一个良好的办公场所。 2003年,尉氏县人民检察院新一届党组成立以来,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纲要》,认真落实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以“形象树院、业绩立院、机制兴院、科技强院”为基本思路,按照“办精品案件,创工作特色”的工作要求,各项工作都有了新的发展,取得了新成效。在全市检察系统工作评比中,2004年、2005年连续两年名列第一名,连续三年被评为全市“先进检察院”,先后荣获全省“先进检察院”、省级文明单位、省级卫生先进单位、全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全市“严打”先进集体、全市“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先进单位、省纪检监察先进集体、省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省“集中处理涉检信访问题专项活动”先进集体、全国“文明接待室”、“国家三级规范化检察室”等荣誉称号。在县委政法委组织的问卷调查中,连续两年被人民群众评为社会形象最好的政法单位。被尉氏县、县政府荣记集体三等功,近日,又被市院推荐荣记省院集体三等功。有75人次受到省、市检察院和市委、县委表彰,21人次被省、市检察院和县委记功。 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检察院 地处开封市区东北隅,河南大学东校区附近的苹果园南路5号。全院共有检察干警49人,其中在职研究生5人,大学本科学历40人,大专学历4人,检察员35人,助理检察员2人,书记员6人,法警3人。 顺河回族区人民检察院顺河回族区人民检察院自成立以来,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查处了一大批有影响的贪污、贿赂大案、要案,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促进了经济的健康发展,确保了一方平安。该院在现任检察长刘卫的带领下坚持改革创新、锐意进取,从完善机制、科学管理、加强学习入手,努力提高检察队伍的综合素质,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加大办案力度。各项业务工作都取得了重大突破,居市院靠前位次。该院还大力推行岗位责任制,层层签订上岗责任书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订完善、科学的考评机制,2003-2006年连续四年在全市检察机关率先开展了“职业责任教育周”、“创四型、上四课”读书学习周、“一创二争” 教育周和“八荣八耻”三技能教育周活动,采用多种形式对干警进行集中学习培训,被市政法委作为经验在全市推广。该院克服重重困难,申请国债资金150万元于2005年初建成了面积达3000余平方米的6层复式办公大楼,完成了“两房”建设任务,建立了电子监控室、电子阅览室、多功能会议中心、电脑局域网等先进的技术设备、设施,为办案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顺河回族区人民检察院为副县级规格。院领导班子成员8人,包括:党组书记、检察长1人,党组副书记1人,副检察长4人,纪检组长1人,政治处主任1人。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政治处、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反贪局、渎职侵权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民行科、监所检察科、职务犯罪预防科、监察科、政研室、计财科、技术科、法警大队。 近几年先后获得国家三级规范化检察室、省五好检察院、省文明单位、省卫生先进单位、省纪检监察先进集体、省级文明接待室、市先进检察院、市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市“公正执法”先进单位、市检察系统“两房”建设先进单位等20项国家、省、市级荣誉称号。 鼓楼区人民检察院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位于开封市南书店街鼓楼区政府院内,78年建院,现有在编人员51名,正副检察长5人,纪检组长1人,内设科室12个,其中检察员40人,助理检察员2人,法警3人,行管人员1人,工勤人员5人。 2003年以来,在地方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领导下,鼓楼区院先后获得全国检察机关一级规范化检察室,省“五好达标检察院”、省卫生先进单位、省“优秀法警队”、省院“调研工作组织奖”、市文明单位标兵、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市先进检察院、市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等集体荣誉,有一大批干警立功受奖。 金明区人民检察院金明区人民检察院现有党组成员9人、干警52人。(党员46人、检察官36人、法警5人、书记员1人、技术专业人员3人、无法律职务7人,其中研究生2人,本科34人,专科16人) 下设13个科室,包括:办公室、侦监科、公诉科、反贪局、渎检科、控申科、技术科、民行科、监所科、监察科、政治处、法警大队、开发区检察室。 办公用房1479平方米,其中:技术用房270平方米、办案用房400平方米、办公用房809平方米。具有监控、局域网等现代化办公设备。 2005年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省“五型”党支部、“区人民满意政法”。 禹王台区人民检察院禹王台区人民检察院现有13个部门,在职干警50人,离退休人员13人,班子成员7人,其中李少斐检察长1人,副检察长4人,纪检组长1人,政治处主任1人;在职干警中,检查官32人,书记员3人,法警5人,其他干部6人,工人4人;党员40人,全院干警均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其中本科学历37人,平均年龄35岁,是一支以党员为主体的朝气蓬勃的检查队伍。 近年来,党组一班人团结全院干警励精图治,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勇争一流,使本院取得了多项荣誉:我院曾被评为全省五好基层院建设达标单位、全省卫生先进单位、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市帮挂解困工作先进单位、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市普法教育依法治区先进单位、区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区先进党支部等,连续六年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和文明单位标兵。此外,院公诉科还荣获了全省公诉标准化单位称号,院控申科荣获了省级文明接待室称号,院反贪局荣获了市级青年文明号及文明号标兵称号等,先后有30余名干警受到各类表彰50余次。 禹王台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院各项检查工作,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体和“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全面推进我院检查业务建设、队伍建设、检务保障及信息化建设、管理机制建设和形象建设,周密安排、狠抓落实,力求实效,各项建设呈现出健康、协调、持续、全面发展的态势。 龙亭区人民检察院龙亭区人民检察院,2006年人员编制44人,实有人员48人,50岁以上8人,40-50岁13人,30岁以下12人,其中本科学历38人,检察官28人,占中人数的58%。检察官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22人,占总人数的78.5%。 龙亭区检察院位于龙亭区北仁义胡同12号,占地面积约9分地,办公、办案、车库面积共计930多平方米,车辆6部。 开封县人民检察院开封县人民检察院位于开封县城关镇祥符大道南段,现有干警63人,班子成员8人,其中检察长1人,副检察长6人,政治处主任1人,检委会委员13人,检察员52人,法警4人;研究生文化程度3人,本科文化程度48人,大专文化程度12人,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占80%。下设14个科、室、局。办案用车17台,办公用地16余亩,办公用房3500余平方米,其中办案用房1270平方米、专业技术用房530平方米、办公用房1700平方米,已建成以数据机房为中心,辐射办公大楼,能与外界互联,节点数达108个信息点全暗线传输的100兆星型局域网。近年来,该院通过政治建检、素质强检、业绩立检、机制促检、形象树检,基层院建设和队伍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先后被开封市人民检察院表彰为“先进检察院”、被开封市委政法委、市人事局授予“公正执法先进单位”、被开封市委、市政府授予“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被河南省人民检察院表彰为 “严打”先进集体、计财装备工作先进集体、“五优”检察院、“五好”检察院、人民满意的检察院、连续五年保持了“省级卫生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的荣誉称号,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为“全国检察机关人民满意的检察院”。 汴检地址地址:大梁路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