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军分区司令 |
释义 | 一、概述军分区司令负责指挥军分区所属部队的长官。其直接上级单位是省军区司令,所属部队就是各区县人民武装部。军分区司令的职务是正师级,军衔为大校。 二、军分区机关在省军区范围内划分的军事区域所设立的中国军队一级组织。军分区设立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 中国人民解放军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在中央革命根据地开始设立军分区。抗日战争时期,曾由旅或团兼负军分区的任务。解放战争时期,自1948年起,统一按行政地区设立军分区,并以领导机关驻地命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除台湾省外,在各地区(省辖市、自治州、盟)设立了军分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军分区属省军区建制,负责所在地区(省辖市、自治州、盟)的军事工作,主要是民兵、兵役 、动员工作,有的还担负边防守备任务。世界上有些国家把省(州)军区范围内划分的军事区域称为军分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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