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绢帛 |
释义 | 绢帛:古代丝织物的总称,在没有纸张之前,一直作为重要的书写、画画材料。 词目:绢帛 拼音:juàn bó 词性:名词 释义:古代丝织物的总称。 英文:silk 名词出处《三国志·魏志·武宣卞皇后》“尊后曰皇太后,称 永寿宫 ” 裴松之 注引 晋 王沉 《魏书》:“太后每随车征行,见高年白首,辄住车呼问,赐与绢帛。”《水浒传》第五回:“只见前遮后拥,明晃晃的尽是器械旗枪,尽把红绿绢帛缚着。” 绢帛作用在纸出现以前,人类曾经使用过许多材料来写字记事。我们的祖先最初是把文字刻在龟甲上或兽骨上,叫做甲骨文。商周时代,人们又把需要保存的文字铸在青铜器上,或者刻在石头上,叫做钟鼎文、石鼓文。到了春秋末期,人们开始使用新的书写记事材料,叫做“简牍”,“简”就是竹片,“牍”就是木片,把文字写在竹片、木片上,比刻在甲骨上、石头上,比铸在青铜器上,要方便得多,容易得多,可就是连篇累牍,十分笨重。 当时,也有用绢帛作书写材料的,故《墨子》曰:“书之竹帛,传遗后世子孙。”但绢帛价格昂贵,一般人用不起,就连孔圣人都说:“贫不及素。”这里的“素”,指的就是绢帛。汉代一匹绢帛(长约10多米,宽不及1米)的价格相当于720斤大米。 发展朝代我国的丝织业已有五千年左右的历史了,在新石器时代晚期浙江吴兴钱山漾遗址中,除了发现苎布,还出土了一段丝带和一小块绢片。随后我国古代劳动人民在长期的生产实践中又创造了多种织法和品类繁多的丝织物,以适应社会上各种不同的需要。 目前我国已发现的最早的画是绘在绢帛上的,出土的晚周帛画、战国楚墓帛画和稍晚些时候的马王堆汉墓帛画,都是画在较为细密的单丝绢上;南北朝时期的书画用绢,王以坤先生在《书画鉴定》简述中说,他“只见过绢地写经一块,也是单丝绢”;隋代展子虔《游春图》卷,用的绢也是单丝织成的;唐代周昉《挥扇仕女图》卷,所用的经线纬线均不一根,全部是由几根丝合并而织成的,这种织法在书画用绢上是比较少见的。说明了晋唐以前的书画用绢是由单丝织成的。直到现在为止,在晋唐以前的书画中,还从未见过有双丝绢的(即经线是双丝、纬线是单丝织成的绢)。 据陆游《老学庵笔记》卷六引江磷几《嘉祐杂志》说,唐贞元以后,诰敕有用花绫的,传世的有咸通二年(861年)的“柱国范隋诰’”一件。 宋代五代到南宋时期的绢,较前代有了发展和变化,从表面上看来,除了单丝绢外,还出现了双丝绢的形式。这种双丝绢的经线的每两根线为一组,每两组之间约有一根丝的空隙,纬线是单丝,纬线与经线交织时,每组经线中的一根丝沉在下面,另一根丝浮在上面。有些人认为,这种形式的绢还不能称为双丝绢,只有在纬线与经线交织时,经线的每两根丝同时沉在下面或浮在上面的绢,才可称之为双丝绢。我们现在不管以后的结论如何,暂且将这种绢称之为双丝绢。如五代黄筌《写生珍禽图》卷的经线为双丝四十八根,纬线为单丝;宋代赵佶《祥龙石图》卷经线为双丝四十八根,纬线为单丝等。纬线、经线的根数越多,绢越是细密。 明代唐寅《六如居士画谱》引王思善语云:“宋有院绢匀净厚密,亦有独梭者,有等级细密如纸老。但是稀薄者非院绢也。”清楚地说明,绢绫制作的精粗,即使是同时代所织,也是大相径庭的。宫廷用的贡品,虽也有一些比较次的绢,但大都特别高级。所见如赵佶《听琴图》轴和宋人《胆瓶秋卉图》页和南来吴炳、林椿、马远、马麟等人的作品中,绢很细密,质量较高。而社会上一般画家使用的绢比较稀薄,质量都差。从画的本身和各方面的辅证来看,绢地细密,质量较高的绢,灰尘不易沾污,加之保存较好,故赵佶的《听琴图》虽经历了千年之久,仍然佶白如新。这种绢大约就是宋代的院绢。而宋人《雪山行旅图》轴,绢地比较稀薄,质量较差,灰尘比较容易油污,所以现在看起来,绢就显得比较陈旧、比较黑。这种绢大约就是王思善说的那种“稀薄者非院绢也”。 五代至南宋时期,就我们从书画作品中所见到绢的门面尺度来看,宋初宣和以前,绢宽度大都不超过60厘米;宣和以后逐渐放宽,有独幅画轴阔至80厘米以上的;到南宋中期已有1米以上的门面出现。从此以后,大都阔狭门面并见,独幅阔轴渐多,就无法以门面的宽窄来判断时代了。同时宋代的诰敕中亦有花经,所见如北宋司马光的二件诰身:熙宁二年乙酉(1069年)充史馆修撰诰;元祐元年丙寅(1086年)拜左仆射诰。花绫斜纹有素色的,也有染成各种颜色的,二者皆为素色花绫。又宋代徽宗朝《方丘委享敕》,则是五色罗绢。以上都是特种文件和特种用品。宋代一般用花续作书写用的,仅见北宋黄庭坚行书《华严疏》一卷。 元代元代的绢总的说来比来绢显得粗了些,不如宋绢细密洁白,并且还呈现出稀松的状态。如任仁发《二马图》卷,经线、纬线均有单丝,经线四十六根,纬线二十七根,吴镇《竹石》轴,经线双丝三十八根,纬线双丝三十四根,织得都比较稀松,似乎也不很坚固。以上所说的是元代书画用绢的一般情况。 元代也还有些书画用绢织得较好,质量较高。如赵孟頫绢本《临兰亭序》卷,它的上下两边的长格是织上去的,竖小格是画上去的,比较细密匀净。明代唐寅《六如居士画谱》说:王思善云:“元绢类来绢,有独梭绢出宓州,有宓机绢极匀净,原是嘉兴魏宓家,故名它机。赵子昂、篮子昭、王若水多用此绢作画。”赵氏绢本《临兰亭序》卷可能用的就是这种宜机绢。 虞集行书《诛蚊赋》一卷也是用的花纹。 明代明代的绢总的看来比较粗糙,宽度也比以前有了增加。明代早中期有一种质量较低的很稀薄的绢,有的稀如罗纱,粗如夏布。由于这种绢太稀不易着墨,所以书画家往往先将其托上纸,然后再进行书画创作,装裱后经过相当长的一段时间由于潮湿等原因,托纸与绢脱开了,绢本身也因陈旧而呈现黑色,裱画的人因无经验,不了解这种情况,总是希望经过裱褙后能显得白一些,于是另换白纸重新托裱,这样裱褙完了以后往往连字画也看不清了。这是我们在鉴定中经常看到的情况。明代张路等人也经常用这种稀薄的绢。但也不能一概而论,因作者生活的地区不同,用绢的精粗也不同。如内廷供奉的王谔、吕纪等人用的绢,虽非贡品,质量都比较好,细密匀净得多,但还是比不上南宋院绢。同时苏州在明代轻工业比较发达,绢的生产加工比较精细,因之沈周、唐寅、仇英这些人的用品,虽非“贡品”,质量大都比较好,细质匀净。成化、弘治间有一种绢,质地较粗,绢地稀薄,不易落墨,郭诩、张路等人只好用来作粗笔水墨写意画。晚明陈洪缓(浙江)、张瑞图(福建)等人,有时还用一种极粗糙像绵绸一样的劣绢,在王夫之(湖南)的书卷和字条中也见过同样质地的东西,这似乎与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有着切的关系。上面说的几种劣绢,似乎也还有着时间性,前者约在明代弘治、正德、嘉靖间,后者则在天启、崇祯间出现,到清康熙间又不再露面了。若能知道这一点,对断代也能起一些作用。 明代还出现了绫本书画。绫子有两种:一种是无花素绫,应用在书画卷轴中,时间早一点的在明成化、弘治年间沈周等人的作品中见过几件,到天启、崇祯年间才广泛流行起来,所见王铎、博山等人的书法卷轴中最多,到康熙中期以后又少见了,晚清时再昙花一现,但始终未盛行起来。另一种是有各种花纹的花绫,王铎、傅山等人的书法轴卷中,有一些略带一点暗花。同时砑光明末已出现。砂光绢不仅绢质稀薄,且光度过亮,看起来使人很不顺眼。 清代清代有一种绢,俗称之为库绢,是一种很粗糙的绢,绢面上加了各种颜色的粉浆,有的是素的,也有的被画上了各种金花和粉花,或撒上了大小金片或金星。汪由敦、董诰等人常用这种绢来写字条或字对。 嘉庆至光绪年间的绢,基本上沿用了旧的方法,但质量日见下降。在粗绢上常加上各种颜色的浆、画花和撒金等;或白素画绢上加重胶矾再加工辗光。用这种绢无论写字或画画,均有透黑墨痕,很难顺手。其尺寸很长很宽,宽度有达四米多的,长度还要更长一些。这种绢本来是很稀薄的,经过用石头把它辗成扁丝,这样一来从表面上看就不显得特别稀薄了。 研究问题研究事项用砑光绢作画。在咸丰、同治以来的书画中经常见到。 我们在研究书画鉴定的辅助依据之一的绢帛时必须注意下述几种情况: (1)前人对古书画用绢断代,有宋元绢双丝,明清绢单丝之说。事实上,双丝、单丝前后都能见到,是不能以此断代的。 (2)年代久远的绢本书画,常多次经过重裱,每次重徒时都要加胶加矾,并用石头加蜡将背面用力轧光。次数多了,这些绢本书画从侧面看上去,绢面上有一层亮光,俗称“宝浆亮”。明清时期的绢本书画上,一般是看不到这层亮光的。 (3)由于绢的质量有高低之分,庋藏状况也有好坏之别,收藏得好,绢面就比较干净;较多地受到烟熏潮湿,绢面就会逐渐变色,甚至破碎残损。我们绝不能用绢的黑白与破碎残损的程度来断定它的时代远近。如果认为绢黑暗破碎者其时代一定久远,而洁白完整者其时代一定较近,这就极片面,极不正确了。北宋末宋希孟《千里江山图》卷和南来院画林椿、吴炳、马麟等人的作品,虽然经历了千年之久,现在仍然洁白如新;而明代陈洪缤、蓝瑛等人的有些绢本作品,虽然距今不过三百年左右,却已经污黑破烂不堪,有的连画面都看不清了。 (4)我们看到大约从唐宋以来书画用绢,其制作规格,只要同一地区生产,用同一种精粗的丝,制成同一等级的东西,如果仅从制作上来看,极不易区别其生产的年代。有的专家比如徐邦达先生曾以康熙时上有玄晔书字的“贡绢”同南宋院绢比较。除新旧气息不一样以外,其它质料、形制方面几乎完全相似。如果两者的制作年代相距更短,就更难识别其时代了。 (5)我们还必须看到,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同一时期的绢,因地区不同,织法也就可能不同;另一方面,因各地区社会生产发展情况不一样,某一些地区的织绢技术已经发生变化,而在另一地区,还继续沿用旧的技术方法。不论是上述哪一方面的原因,表现在制成品上,都会显现出一定的差异。 丝绸之路简介丝绸之路,简称丝路。是指西汉(公元前202年—公元8年)时,由张骞出使西域开辟的以长安(今西安)为起点,经甘肃、新疆,到中亚、西亚,并联结地中海各国的陆上通道(这条道路也被称为“西北丝绸之路”以区别日后另外两条冠以“丝绸之路”名称的交通路线)。因为由这条路西运的货物中以丝绸制品的影响最大,故得此名(而且有很多丝绸都是中国运的)。其基本走向定于两汉时期,包括南道、中道、北道三条路线。 海上丝绸之路起于秦汉,兴于隋唐,盛于宋元,明初达到顶峰,明中叶因海禁而衰落。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起点有番禺(后改称广州)、登州(今烟台)、扬州、明州(今宁波)、泉州、刘家港等。同一朝代的海上丝绸之路起点可能有两处乃至更多。规模最大的港口是广州和泉州。广州从秦汉直到唐宋一直是中国最大的商港。明清实行海禁,广州又成为中国唯一对外开放的港口。泉州发端于唐,宋元时成为东方第1大港。历代海上丝路,亦可分三大航线:①东洋航线由中国沿海港至朝鲜、日本。②南洋航线由中国沿海港至东南亚诸国。 ③西洋航线由中国沿海港至南亚、阿拉伯和东非沿海诸国。 意义丝绸之路的开辟是人类文明史上的一个伟大创举,也是古代东西方最长的国际交通路线,它是丝路沿线多民族的共同创造,所以又称之为友谊之路。在丝路上起居间和转运作用的大宛人、康居人、印度人、安息人、阿拉伯人、西突厥人等对中国丝绸的西运作出了重大贡献,但也为争夺丝路贸易权发生多次争斗,尤以波斯与东罗马之间的斗争最激烈。 绢马贸易互市,是我国历史上不同民族或不同地方割据政权之间的一种特殊经济交往与沟通形式。互市在我国历史上有不同的称谓,如“边境互市”、“合市”、“和市”、“榷场”、“榷场贸易”等等。在一般情况下,互市主要包括绢马贸易或茶马贸易等内容,其内容变化主要取决于特定时期贸易双方的需求。互市的产生,实际上是由内地与边疆生产结构的差异所决定的,这种差异主要表现为农耕经济与畜牧业经济的分工。 唐代在唐代茶马互市出现之前,中原王朝或农耕民族主要用金银、绢帛及各种手工业品来交换周边少数民族的马匹及其它畜产品,历史上将这种互通有无的民族贸易称之为“绢马贸易”。绢马贸易在历史上维持的时间比较长,它曾经是中原王朝或农耕民族同周边少数民族进行政治联系和经济交流的主要形式之一。我国有关茶叶的记载比较早,而茶叶作为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必需品,则是唐代或准确说是中唐以后的事。 唐代前期,最高统治者已经对正常的民族贸易有了比较深度的认识,清楚这是和平年代互惠互利的经济活动,正如唐玄宗在开元九年(721年)所指出的:“国家旧与突厥和好之时,蕃汉非常快活,甲兵休息,互市交通,国家买突厥马、羊,突厥将国家彩帛,彼此丰足,皆有便利”。[16]实际上,按唐玄宗所言,当时已经认识到民族互市的作用远远超过了经济意义。即是如此,唐代中央政府和少数民族之间的民族贸易――诸如绢马贸易――只能保持在一定的范围之内,才能使中央王朝的财政负担接受,如果出现逆差,则必然会成为经济上的一种压力。开元二十四年(736年),唐玄宗就对与突厥之间的绢马逆差表示不满和担忧: 往者先(毗伽)可汗在日,每年纳马不过三四千匹,马既无多,物亦易办。此度所纳,前后一万四千,缘儿初立可汗,朕又结为父子,恩义相及,不可却回,所以总留,计物五十万匹,兼属国家大礼,并放天下租调,用度无穷,非特和市,缘此马价,通容稍迟,处罗达干未还,不是故为留滞,念悉此意,当复宽心。今见续续市易,不久望了,即当发遣,回日非赊,在此还如当家,去住亦何异也。此后将马来纳,必不可多,还如先可汗时,约有定准,来使交易,发遣易为,事须长久,不是限隔。[17] 按唐玄宗的看法,当时唐朝与突厥的绢马贸易中以年3,000-4,000匹马数为宜,如果年交易额达14,000匹马,则须花费绢帛达50万匹,这实际上已经超过了唐王朝正常的承受能力。当然,我们也能从唐玄宗的这到敕书中看出,唐代前期中央政府与突厥的绢马贸易是相当活跃的。 安史之乱后,唐代政治、经济和军事各个方面均发生了比较大的变化,其中民族方面的变化尤其显得比较突出。经过长期的争战,突厥的势力受到了致命的影响,其影响明显减弱。相对而言,吐蕃和回鹘的势力却有了发展。这样,唐代与吐蕃、回鹘的互市相应有了长足进步。相对而言,唐代在与吐蕃和回鹘的贸易方面表现出了一定的差异,这就是唐与吐蕃的贸易是民间贸易与官方贸易同时进行,但以民间贸易为主;唐和回鹘贸易是民间贸易和官方贸易相得益彰,而以官方贸易为主。回鹘虽然系游牧民族但具有经商的传统,其一再要求与唐朝进行互市,互市内容是以自己生产的马匹换取唐朝的绢帛,当时绢马贸易的比价是:“马一匹易绢四十匹”。马价明显高于市场价格,对于这种高于市场价格的马价,在当时是唐和回鹘之间的一个相对固定的比价,唐朝方面没有进行单独调整的权利。马绢比价为1:40,严重背离了商品的价值。这其中有特殊的历史背景,长达7年之久的安史之乱使唐王朝陷入了非常被动和尴尬的局面,骁勇剽悍的回鹘曾经应邀出兵帮助唐朝平定了安史之乱,在收拾残局过程中建立了功勋;后来吐蕃曾经占领西北广大地区并且一度占领了唐朝国都长安,同样回鹘具有为朝廷解围的功劳。因此,唐朝与回鹘的互市,已经远远超出了经济方面的考虑,具有政治和军事方面的因素在内。正因为如此,唐王朝对于回鹘来说是有求必应,即为了满足回鹘提出的互市要求,不得不按照高比例的马价从事不合理的绢马贸易,“回鹘马”成为唐代后期捉襟见肘的财政上的又一大沉重负担,唐与回鹘的绢马贸易成为困惑唐朝的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唐德宗曾经以帛10万匹、金银10万两偿还回纥马价;唐文宗太和元年(827年),中央政府支付回纥马价绢达20万匹;太和三年(829年)正月,唐朝又支付回纥马价绢23万匹。[18]史称回纥“岁送马十万匹,(唐)酬以缣帛百余万匹”,使唐朝“财力屈竭,岁负马价”。[19]但是,我们不可忽视唐与回鹘绢马贸易的意义,而这种贸易的实际意义已经超出了中原王朝与西北民族回鹘之间的互通有无的经济意义,因为人人皆知的事实是,自丝绸之路畅通以来,丝织品历来是中西民族贸易的基本内容之一,而在唐与回鹘所进行的数额巨大的绢马贸易中,回鹘所获得的绢帛,除了本民族自己消费外,还有相当部分是用于出售至中亚以西的国家和地区,赚取巨额利润。[20]这在客观上促进了中外民族经济贸易,或者说回鹘民族在特殊历史背景下扮演了中外国际贸易的中转的角色,广大了唐代的对外影响。 宋代宋代的茶叶生产在唐代的基础上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北宋茶叶产量增长幅度比较大,据专家估计年产量在5,300万斤以上,若按当时宋朝境内的人口数量及人均年0.5斤的茶叶消费量计算,其所生产茶叶的50%以上,即约2,000~3,000万斤茶叶可用来外销,以供周边少数民族的需求。所以,宋代茶叶生产的发展能够基本满足少数民族对茶叶需求的增长,这为宋代茶马互市的开展奠定了物质基础。茶马互市迅猛发展另外一个重要原因是,绢马贸易给历朝政府曾经造成过沉重的财政压力,为了减轻这一负担,宋王朝非常乐意以茶代绢而从事民族贸易。因为当时的自然条件和生产能力,纺织品生产的总量有限,而茶叶生产的潜力却比较大。对于少数民族来说,经过唐代数百年的普及历史,已经清楚地认识到茶叶的消食、解乏和弥补蔬菜之不足的功效,饮茶成为习惯而且有了一定程度的茶依赖,到了“一日无茶则滞,三日无茶则病”的程度,尤其西北少数民族以奶酪、肉类为基本食物结构,其对茶叶需求的迫切性已经超过了其对绢帛的需求。当然,宋代茶马互市兴起之后,并非意味着只有单一的茶马贸易,其中还包括绢帛、铁器和其他手工业品在内。这一时期西北地区民族贸易的内容更加丰富,是不可争议的事实。 钱帛兼行从唐代以前的货币史上,我们看到:自有铜质铸币以来,一直存在着两种形式的交换——一种是以铜币为手段的交换,又一种是以生产物为手段的交换;铜币始终都不曾是唯一的交换媒介。下面,试简单加以说明。 货币制始许久以前,李剑农先生即据先秦文献指出过:春秋时期尚以实物交换为主;及入战国以后,金属货币制始渐次确立〔6〕。这一卓见,最近得到考古学上的证实。《新中国的考古收获》说:“春秋战国之际,还处在使用金属货币的较早阶段。铸币的广泛流通是在封建所有制确立的战国中期。”〔7〕不言而喻,在这以前,自然还存在着实物交换(即生产物的直接交换),因为初产生的铜币势不可能一下子便充斥于交换的每个角落,而把它所从出的实物交换全部排除。事实上,就是到了战国后期,实物交换也依然可以看到。如《孟子》书中,以粟易褐、易素、易铁、易械器、以械器易粟、织屦辟纑以易粟……〔8〕就是明证。从总的情况说来,春秋战国时期是铜币流通和实物交换同时并存的。到了两汉,交换的发展使得铜币流通更为扩大,并且定型为五铢铜钱。然而五铢钱仍不是唯一的交换媒介。吕思勉曾经指出:秦汉时期,“民间零星交易,并不甚用钱。”〔9〕我们从汉朝人的货币议论里还可以看到,在不用钱的交换中,有几种生产物显然已起着媒介的作用,那就是布帛和谷物。西汉元帝时,贡禹建议说:“宜罢采珠玉金银铸钱之官,亡复以为币,……租税禄赐皆以布帛及谷。”〔10〕东汉章帝时,张林建议说:“尽封钱,一取布帛为租,以通天下之用。”〔11〕这些议论无异是市场上布帛谷物驱逐铜钱的呼声。可见布帛谷物的媒介作用,不唯存在,而且有取代铜钱的可能。汉末董卓之乱,这种可能性确乎被实现了〔12〕。三四十年之间,“钱废谷用”〔13〕。魏黄初二年(公元年),曹丕公然明令:“罢五铢钱,使百姓以谷帛为市。”〔14〕虽然此后不久,又恢复了五铢钱的法定地位〔15〕,但布帛谷物并未因此而减少流通。相反,在两晋南北朝时期,除太康年间外,铜钱始终都不能和布帛谷物相抗衡。如在北方,自“魏初至于太和,钱货无所周流”;直到太和十九年(公元495年),才又重新铸钱。可是过了二十多年以后,尽管有朝廷的法令为之后盾,新铸的“太和五铢”仍只能“专贸于京师,不行于天下”。京西、京北、域内州镇,尚多“未有钱处”。其能行钱的地方,又辈类各殊:利于京邑之肆者,不入徐扬之市,便于荆郅之邦者,碍于兖豫之域。黄河以北,甚至“专以单丝之缣、疏缕之布;狭幅促度,不中常式,裂为匹尺,以济有无”〔16〕。这种情况,到北齐仍循而未改〔17〕。其在南方,东晋时犹“土习其风,钱不普用”〔18〕。后来虽经开发,经济逐渐发展,但铜钱的流通始终未能遍及。如“梁初,唯京师及三吴、荆、郢、江、湘、梁、益用钱,其余州郡则杂以谷帛交易”。陈时,仍“兼以粟帛为货”〔19〕。由此可见,自魏晋以来,不论北方或南方,都是布帛谷物和铜钱杂用的。(假若允许我们称唐代为“钱帛兼行时期”的话,那么这时就可以称为“钱谷布帛杂用时期”了。) 钱帛互通现在还应该进一步指出:在这个时期里,布帛谷物之间也是有变化的。变化的特征是,绢帛的货币作用越来越发展,谷物和布则逐渐削弱。 李剑农先生曾经断言:“自王莽之乱以来,缣帛跻于货币之地位,虽至五铢钱恢复后,缣帛犹时显其货币之职能。”〔20〕我们认为,绢帛在东汉时期确已隐然向着充当货币的方向发展,但若说那时就已“跻于货币之地位”,则未免过早。(按李先生所举史实,尽属支付作用,亦未能证成其说。)它真正成为货币商品的时期,应当是汉魏之际。假如要为它找一个充当货币的绝对年代,那么魏黄初二年(即曹丕废五铢钱之年),才是它的纪元。然而这时和它一齐取得货币地位的还有谷物;并且它的作用也逊于谷物。如前引晋人孔琳之追叙这时情况所说的“钱废谷用,四十年矣”,言谷而不言帛,可见谷的使用是尤为突出的。南北分裂以后,南方:东晋时还多用谷的纪载〔21〕;到了南朝,布帛之用才显著地盛行起来。北方:绢帛在十六国之时已取得优势。《晋书·石季龙载记》说:“季龙下书,令赎刑之家得以钱代财帛,无钱听以谷麦。”这则记载说明:当时钱帛谷物杂用,而以帛最为人所重。北魏前期,“钱货无所周流”,绢帛的货币职能更加发展。这由“调外帛”一事便可看出。所谓的调外帛是户调以外又向每户征帛一匹二丈的附加税。征取以后,“委之州库”,再交给隶官商人,市买以供官用〔22〕。不说自明,这份帛的征取,自然不是为了它的使用价值,而是为了把它作为高利贷资本,假商人之手以获利。而在商人手中,又是作为“市买”的流通手段用的。由此可见,当时的官府剥削、人民纳税、商贾贸易,都可以使用绢帛。到了太和前后,使用绢帛的实例就更多了。这里不能枚举,仅录其一,《魏书·赵柔传》载: “……柔尝在路,得人所遗金珠一贯,价值数百缣。柔呼主还之。后有人与柔铧数百枚者,柔与子善明鬻之于市。有从柔买,索缣二十匹。有商人知其钱,与柔三十匹。善明欲取之。柔曰:‘与人交易,一言便定,岂可以利动心也。’遂与之。缙绅之流闻而敬服焉。……” 这则很有代表性的事例说明:最高贵的金珠和最平常的农具都用绢帛来表现自己的价值,并以之作为交换的手段。赵翼说:“六朝则钱帛兼用,而帛之用较多。”正是指北魏此时而言〔23〕。不过,直到北魏末年,布也同样使用。前引《魏书·食货志》所说:河北“专以单线之缣、疏缕之布。……以济有无”,即是一例。此外,同书又载,孝明帝时(公元516~528年),蒋钦请将华州、河东等地对洛阳的公物运输,由车运改为漕运,说: “……略计华州一车,官酬绢八匹三丈九尺;别有私民雇价,布六十匹。河东一车,官酬绢五匹二丈;别有私民雇价,布五十匹。自余州郡,虽未练多少,推之远近,应不减此。今求车取雇绢三匹,市材造船,不劳采斫。计船一艘举十三车,车取三匹,合有三十九匹;雇作手并匠及船上杂具食直,足以成船。计一船剩绢七十八匹,布七百八十匹。又租车一乘,官格四十斛成载,私民雇价:远者五斗布一匹,近者一石布一匹。……” 这里显然可以看出,在当时的市场上,布的使用还是相当广泛的,可能并不多逊于绢帛。但是到了隋代,用布的事例就绝少见于记载了。大概就在这个时候,由于受铜钱和绢帛的排挤,布卸去了它的货币职能,而退处于普通商品的地位。据《隋书·食货志》载,隋开皇年间,曾几度大力整顿币制,更铸新钱,“自是钱货始一,所在流布,百姓便之。”铜钱的流通是扩大了。同时绢帛的使用也极普遍。如炀帝课责“天下州县”供给骨角齿牙皮革毛羽可饰器用及堪为氅眊者,百姓不能给,只得买于豪富蓄积之家,其价腾踊,“翟雉尾一直十缣,白鹭鲜半之”。以绢计值,以绢购买;绢在市场上的流通手段职能,似乎比钱还更具优势。 总起来看,钱帛二者已经是商品交换中无独有偶的宠儿了。综括以上所述可见,唐以前的货币发展大势,尤其显明的是自魏晋以来,是逐步向着钱帛兼行推移的。唐代的钱帛兼行,可以说,是一个势所必至的结果。 在我国货币史上,唐代可以称为一个“钱帛兼行时期”。在这个时期里,绢帛也“当作流通手段发生机能”,成了“货币商品”,和铜钱同时流通。这种状况,用唐人的成语来说,就叫做“钱帛兼行”。 唐人用绢帛作为流通手段的现象,早已有人注意到了。远在清初,黄宗羲就说过:“唐时,民间用布帛处多,用钱处少。”晚近,更有人给予系统的考察。如日本学者加藤繁,即曾征引不少史料,作过较全面的叙述。他指出:唐时的绢帛常被用作贿赂、请托、赠遗、布施、谢礼、赏格、旅费、物价支给、物价表示、赁费、放债、蓄藏、纳税、上供、进献、俸料、和籴、营缮、军费、赏赐等,是当时的一种货币。继之,我国学者李剑农、彭信威……也在他们各自的著作里,叙述并肯定了绢帛的货币性能。我们认为:绢帛在整个唐代,一直起着货币的作用,确实是一种“货币商品”。他们的研究已经基本上证明了这一点。钱帛兼行是我国货币史上的一个阶段——它是前一时期交换发展的结果,又是这一时期交换矛盾的集中表现;绝不是偶然的现象。 价值尺度绢帛之所以能具有一定的价值尺度职能有其必然的理由:第一,既然在许多场合径用绢帛来进行交换,那么许多商品的价值自然会表现为绢帛价格;第二,绢帛是农村家庭手工业和城市手工业所普遍生产的东西,人们一般都知道一匹绢含有多少劳动,因此,在铜钱流通有局限的情况下,它适宜于体现社会劳动(因此,唐朝律令“平功庸”,一以绢为准而不用钱;“平赃”虽计以钱,而最后还得折成绢);第三,封建朝廷为了征收绢帛,很久以来就规定了匹绢的长度、宽度、重量、质量,绢帛有一个全国性的统一标准。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绢帛是市场最广、流通量最大的商品这个条件。马克思说:“等价形态是社会地附着在特种商品的自然形态上,这特种商品因此成了货币商品,或当作货币来发生机能。”这所说的“特种商品”,依据马克思在别处所作的规定是,“具有最普遍的使用价值的商品”,“财富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可以让渡的财产的主要要素”。恩格斯也说过:货币是“从一般的平常商品中,选出一种贵重的商品”来充当的〔65〕。从经济史上看,绢帛在北魏时期,已日益显著地具备这一切条件,是一种既平常而又贵重的“特种商品”了,它“因此成了货币商品,或当作货币来发生机能”。在唐代,这些条件依然存在并有所发展,所以它仍能保持货币商品的资格,和铜钱一齐流通。 但是,应该注意到,绢帛和铜钱毕竟不同。铜钱虽然微贱,但它是一种脱离价值实体的金属铸币,货币形态更为完整。至于绢帛,它在市场上,基本上是一种“一般商品”。尽管总的看去,它和铜钱终日交织地、不停地一块儿流通,但就一匹绢而言,它只是在它的商品流通过程中暂时一尽货币的职能。它不可能穿上货币服装,长期流通不止。(假若它不迅速退出流通,那就要丧失或减少使用价值。)因此,它作为货币只能适应于简单的商品货币关系。从货币形态的发展说来,它是比铜钱远为落后的。 在唐代三百年中,虽说钱帛始终都相兼而行,但其间不是没有运动和变化的。显著的变动是,自唐代中叶以后,铜钱的流通日渐扩大,绢帛日益受到排挤。这个现象,李剑农先生在他的《魏晋南北朝隋唐经济史稿》中已先言及。他引据开元九年、开元二十二年和元和六年的三道制敕〔66〕指出:“一、市肆交易,商人不愿收受绢帛,即绢帛之势力,日趋衰落;二、钱之需要日增,常呈钱荒之象,故政府屡以制敕救济之;三、由上述二种事实,间接即可窥见商业向上之趋势。”所说完全正确。但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变化,李先生纯以钱帛自然属性的不同解释之〔67〕,则似有未谛。我们认为,基本的原因是唐初以来生产的发展使得社会分工有所扩大,商品种类有所增加,市场交换向前推进了一步。最突出而具代表性的是茶叶产量的增多及其市场的开拓。这一异军突起的大宗商品,大约自唐代中叶起,便把商人资本大量地从绢帛方面逐步吸引到自己方面来。唐德宗(公元780—80年)时人封演说:开元后,北方饮茶已成风俗。“自邹、鲁、沧、棣,至京邑城市,多开店铺,煎茶卖之。不问道俗,投钱取饮。其茶自江淮而来,舟车相继,所在山积,色额甚多。……始自中地,流于塞外。往年回鹘入朝,大驱名马,市茶而归,亦足怪焉。”〔68〕这段记载说明:茶叶的国内市场已经普遍存在,国外市场已经开始发展(回鹘市茶尚引以为怪,足见才是开始),商人资本已经颇多向茶业转移。(茶业这以后的发展可以从唐朝茶税的逐步增加上见之。详见《文献通考》卷一八《征榷考》,此不备述。)加上其他商品交换的增加,商人资本便不能专注于绢帛。于是,绢帛虽仍属大宗,但已不复是无限止的、随处可以遇到商人收购的商品,因之它的货币机能便不能不受到阻滞、削弱,终至于丧失。与此同时,铜钱的流通则相应地扩大了。因为,在绢帛日渐卸去货币职能而新的货币(即白银)又未能迅即引入流通的条件下,市场交换自然只能更多地使用铜钱,从而商人资本和一切剥削者对铜钱表现出越来越大的贪婪。元和六年制特别提到:“茶商等公私便换见钱,并须禁断。”〔69〕《旧唐书·食货志》载:“时,京师闾里区肆所积多方镇钱。王锷、韩弘、李惟简,少者不下五十万贯。”由此可见当时“高赀大贾”竞逐铜钱的一斑。(试把这种现象和邹凤炽、王元宝、杨国忠之流大批囤积绢帛的事实作一对比) 从价值尺度这个货币的根本职能来考察,我们发现在唐代钱帛并非处于完全同等地位。因为价值尺度是具有一定的唯一性的。“当两种以上的货币同时并存时,实际只有一种货币能最终发挥价值尺度的职能,其它货币只有与这种主要货币相比较而确立价值比例关系后,才能当作价值尺度。”[2](p231)钱、帛中最终发挥价值尺度的职能的就是“钱”了。这从现有史料中就很能证明。绢帛等作为货币使用时,总是表现为一定比例的铜钱。 贸易地位绢帛在唐代国际贸易中的作用是很大的,但不是做为世界货币,而是主要的商品,中国丝绸贸易始终在中国对外贸易中占有重要比重。作为具有普遍使用价值的商品,绢帛的货币职能是不完整的,也只能是暂时的,必然随着商贸的发展而逐渐退出货币金融领域。它之所以能作为货币使用,是唐代商品经济发展和自然经济形态共同作用的结果。 生产总值研究唐代丝绸,产量的估算不可或缺。考绢帛产量,可从人口与耕地入手,结合单元产出。一亩之地,植桑10株,饲蚕得茧,缫丝织帛,可收0.5匹绢。据此可知,桑田亩数的二分之一,即该地区绢帛产量。唐代西南地区天宝间约有1116025户,4721027口,耕地78121820亩,则绢帛年产量近800万匹。 绢帛工艺根据奥运会惯例,除向前三名运动员授予金、银、铜牌外,还要将向前八名获奖运动员颁发获奖证书。奥运证书的设计采用了中国具有两千年多年悠久历史传统的古老绢帛工艺、宣纸托裱及祥云图案。与“金镶玉”奖牌相映成辉。玉帛两者的结合完美的传达出倡导世界和平的奥林匹克运动会,以及中国古语“化干戈为玉帛”所共同表达对和平向往的美好企盼,堪称是中华文明与奥林匹克精神在北京奥运会形象景观工程中的再一次完美展现。 证书制作借鉴了中国传统书画的装裱工艺,以绢帛装裱。证书内芯为绢帛材质,证书四周采用专门研制的祥云纹特织绫锦进行装裱,证书背面使用宣纸托裱,整体设计传达出深厚而浓重的中国文化韵味。证书的上方左侧为国际奥委会会标,右侧为本届2008年北京奥运会会徽或残奥会会徽;下方为国际奥委会主席罗格和北京奥组委主席刘淇的签名,映衬以中国传统的祥云图案,并以显形水印的长城图案为背景。第一名至第八名运动员获奖证书采用不同色彩加以区分。各名次证书用绫颜色选用中国人文色彩内涵丰厚的粉绿、藕紫、天青、皎月等中国传统画专用色彩,充分体现了人文奥运的设计理念。 古代文献与考古发现印证了中国宣纸与绢帛可以保存千年以上,北京奥运会证书制作特别开发研制了特抄宣纸、绢帛祥云纹特织工艺,其染色一并达到国际A级、甲醛含量为零的环保染色标准。为保证奥运获奖证书的品质、质量,达到绿色环保的要求,课题组会同专家学者对制作的证书样品进行了装裱后的耐湿/耐热/耐光后耐老化及色牢度等多达60项科学试验。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