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期汇交易 |
释义 | § 交割日期 这种期汇通常有1个月、2个月、3个月、6个月,最长为1年。其交割日期有三种形式: 确定交割日期:即规定某一确定日期为外汇买卖履行交割日期者,譬如2月15日签订外汇合约,约定5月15日为交割日。 确定交割月份:即规定某一月份为外汇买卖履行交割日期者,譬如2月15日签订外汇合约,约定5月份交割,则自2月15日起至5月15日止任何一天均可履行交割。 未确定交割期:于签订期汇的期间内任何日期均可交割,如2月15日签约,约定买卖3个月之期汇,则自2月15日起至5月15日止任何一天均可履行交割。 利用期汇交易的目的,主要有以下几点: ①避免国际贸易上汇率变动的风险。 ②资金借贷者防止其对国外投资或所欠债务到期时汇率变动而受损失。 ③外汇银行为平衡其外汇头寸而进行必要的抛补。 ④外汇投机者为取得利润从事投机交易而进行期汇买卖。 期汇交易和现汇交易(参考条目现汇交易)是外汇买卖的基本形式和基本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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