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静宁县盐务管理局 |
释义 | 静宁县盐务管理局是县人民政府的盐业行政主管机构,科级建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的行政管理工作,垂直管理单位,隶属于甘肃省盐务管理局陇东分局。 主要职责: 1、负责全县的盐政管理和盐政执法工作,受理盐业违法行为举报, 制止和纠正各类涉盐违法行为,维护好全县盐业市场秩序; 2、负责全县食盐专营的行政管理工作; 3、负责受理用盐单位提报的用盐计划并加强监督管理,保障盐业市场的有序供应; 4、负责全县盐业行业管理,统筹安排,合理调度,保障全县盐产品供需基本平衡。 5、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综合办公室、盐政执法股、财务股、稽查队等。 领导介绍: 郑安泰:县盐务管理局局长、盐业公司经理,主持全面工作。 附注:中盐甘肃省盐业集团静宁县盐业有限公司负责辖区内食用碘盐、多品种盐、小工业用盐、农牧渔业用盐及其他用盐的供应工作。与县盐务管理局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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