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津山事件 |
释义 | 津山事件或称为津山三十人屠杀事件,是于昭和十三年(1938年)5月21日凌晨,于日本的冈山县苫田郡西加茂村大字行重(现在的津山市加茂町行重)的贝尾及坂本两个部落的大量杀人事件。本事件中含自杀的犯人共有31人死亡,另有3人轻重伤。 这件屠杀事件一般称为津山事件,这是为了称呼上的方便,便以附近高知名度的中心都市之名冠上,正确来说,该事件应该是发生于津山市外的西加茂村。但是因为后来市町村合并的缘故,现在又划归津山市内。另外也有以人以犯人的名字称为都井睦雄事件,犯人犯行时仅21岁(实岁22岁)。 目录 [隐藏] 1 案发现场的现况 2 案发之前 3 案发经过 4 案发之后 5 相关书籍 [编辑] 案发现场的现况 发生事件的贝尾部落,是周边部落中最接近山边的部分,从津山市驱车前往的话,要穿过行重地区到达西北边的坂元部落。接下来再往深处前进,途中会看到一个上面书写着贝尾的蓝色小看板,这边就是发生案件的现场。 这看板后道路分岔为两条,右边往贝尾部落的中心部,左边则通往贝尾部落的集会所。不管是哪条路,通过了贝尾部落之后,都是车辆无法通行的山道。回到道路分岔的地方,往右前进和一条往左转的小路交汇处,这边就是贝尾部落的中心地区(在那个路口往左转,一样会通往集会所)。案发现场就是在这个路口附近的许多间住家内。这附近有个长久以来使用的墓地,里面有许多的墓碑刻着逝世于昭和13年5月21日,就能得知是亡于津山事件的被害者之墓。 [编辑] 案发之前 日语写法 日语原文 都井睦雄 假名 とい むつお 罗马字 Toi Mutsuo 犯人都井睦雄于1917年出生于冈山県苫田郡加茂村大字仓见,父母很早就死于肺结核,于是都井和姊姊都由祖母抚养长大。6岁时他们一家(包含祖母、都井的姊姊和都井本人,户长是登记为都井)迁回祖母的故乡贝尾部落。 都井家因为有着一定程度的资产,配合下田工作因此生活过得较为宽裕。都井的祖母因为本人的身体不好,因此屡次要求都井要在家里面,因此都井进入寻常小学校(当时的旧制学制中,相当于现在小学阶段)接受义务教育的时间比别人晚一年,进入学校后亦屡次因故缺席,不过都井本身的成绩还算不错,因此级任老师希望他进入当时旧制的中学就读,但是因为祖母反对,因此没有继续念下去。 都井从寻常小学校毕业之后,不久即得到肋膜炎因此被医生禁止下田,所以每天闲散的度日。肋膜病状不久旋即改善,因此都井进入补习学校(即后来的青年学校)就读;但是从姊姊结婚之后开始,他渐渐对于学业失去兴趣,每天关在家里面也不和同侪来往。此时他重写了适合给儿童看的小说,念给附近的孩子听,因而受到孩子们的欢迎。另外,都井和附近的女性们关系,如同当时这地区的“风俗”,有着不少私通的情形发生。 但是,都井在发生事件的前年(1937年)接受征兵检查的时候,因为结核的理由,被判定为体位丙种合格(实际上代表不合格);当时女性有非常崇尚甲种体位男子的风潮,从这时开始,之前和都井私通的女性们,都以都井的体位丙等,还有结核病等理由,拒绝和他继续维持关系。 同年,都井取得狩猎执照,在津山购买了二连发猎枪,翌年1938年在神户售出,并且购买对猛兽用的12口径5连发的勃朗宁猎枪。每天入山练习射击,晚上拿着猎枪在村子里面徘徊,让附近的邻居感到不安。关于购买枪的动机有许多说法,有种说法是:最初购买猎枪是因为不想去求爱之际被拒绝,而不是要袭击村人;另外有种说法是:猎枪是因为都井没有被征召,而曾被村人迫害,买猎枪用来防身用等看法。(但是之后换购猛兽用猎枪的时候,都井用了自己房子和土地作担保去借款,开始筹划犯案。)某天,都井为了治疗祖母的病,因此把药放到味噌汤时被祖母目击,因此以“要被孙子毒杀”的理由闹到警察那边,后来警察搜索房子的时候将猎枪、日本刀、短刀还有匕首等,狩猎执照也被吊销。 这件事情之后,失去全部凶器的都井,经由友人的管道从刀剑收藏家那边,接收日本刀等方法再次收集武器。接着选择在1938年5月21日深夜犯案,这天是曾和都井发生过亲密关系,后来离开他后来前往其他村庄嫁作人妇的两名女性回乡省亲的日子。都井原本对这两名女性就有强烈的敌意和杀意,都井之前可能是调查过,也可能是不巧听闻两人返乡的日子,于是就决定在那天犯案。 [编辑] 案发经过 从发生事情的前几天起,都井就开始写长篇的遗书给姊姊。另外骑着脚踏车计算居民们逃到隔壁村镇的加茂町派出所求援所要的时间。(当时西加茂派出所的巡佐因为出征所以缺员。) 1938年5月20日下午4点左右,都井以骑着自行车对观察要作案的住宅来回仔细地“预习”著。下午5点左右,电线突然被切断,贝尾部落附近全面停电,村民对于停电并不疑有他,因此并没有去通报相关单位,实际上这是都井为了犯案做的准备。 1938年5月21日上午1点40分左右,都井开始行动。都井穿着立领学生制服打着绑腿,穿著称为“地下足袋”的二指胶鞋。头上用头巾卷起来两边各绑着一个小型手电筒,用绳子将自行车用的车灯从头上垂吊到胸前,腰上绑着一把日本刀和两把匕首,手持改造的九连发勃朗宁猎枪,口袋里面塞满100发子弹,身上还侧背着装满100发子弹的布包,展开一个半小时的屠杀。 最初都井将自家中熟睡的祖母的头用斧头砍下,接下来的一个小时之间,附近的居民们一个个被改造猎枪和日本刀给杀害,根据幸存者的证言,都井作案的时候相当冷静,对于原本就怀有恨意又向他求饶的老妇人,以猎枪射杀让她身负重伤;而对没有说他坏话的老人,则只是凝视着他并且放过他一马。 这次事件的被害者,共有死者30人(立即死亡28人,伤重不治2人)轻重伤3人,其中五名死者未满16岁。都井一共侵入11间民宅,其中三家被灭门,四家有一人幸存。其他被侵入民宅的幸存者,除了2人原本不在之外,其他的都是听到枪声和怒骂声后立刻逃亡和躲藏而得救。 约一个半小时的屠杀后,都井为了遗书的事情,而来到隔壁樽井部落借纸和笔,那户人家被都井的模样给吓得不知如何反应。都井看到这家人的小孩曾经听他说过故事,因此和这孩子说话,并且从那边拿到了铅笔和纸。之后登上约3.5公里外的仙之城山山顶,写下追加的遗书之后以猎枪自杀。 都井的遗体最后在隔天早上的搜山行动中被发现,估计死亡时间是早上五点,遗体旁有追加的遗书之外,在都井自宅中也找到两份遗书。 [编辑] 案发之后 都井在遗书中表示,决定该日犯案的理由是:曾经和都井有过关系,但还是嫁去别家的女性回来省亲的缘故。但是当都井踏入该女性的老家的时候,该女性因为逃出而得救,但是收容那女性的那家的家人,却因此惨遭屠杀。此外还有要杀的人已经搬走、因为其他人的妨碍而无法杀到目标等情形,都井在遗书中对此都有所反省。 津山事件是前所未闻的惨剧,因此在广播和报纸等大众媒体的播报下轰动整个社会,部分资料记述当时因为正值中日战争,因此有报道管制的情形,但是实际上并未如此。 这件事情对于贝尾部落引响颇大,如同前述有一家遭灭门、或是失去大多数的亲人的情况,部落中大多以务农为业因此生活变得更加困苦。另外都井的亲戚一家因为没有受到伤害,因此被怀疑之前就知道都井的计划,几乎受到被村人绝交(村八分)的待遇。 当时的知识份子间对于警察的取缔不严有强烈的批判,其中也有指出这事件和1913年德国发生的“华格纳枪击案”类似,想要将都井成为医学上的研究对象,因此也有对于都井自杀感到相当惋惜的说法。 事件之后,由于都井在警察调查之前就已经死亡,另外被害者数量相当多的缘故,幸存下来的人几乎又都是某位受害者的亲戚,因此大多将全部的过错全部推给都井。此外因为都井死亡而传言和都井有染的女性,都受到当事人否定又死无对证,因此这件事件中,有许多无法证实的部分。另外该事情发生已将近70年,但犯案现场仍被当地视为禁地,例如在1975年发行的加茂町史中,对于这事件只用“发生都井睦雄事件”一句话带过。 相关书籍 : 岛田庄司《龙卧亭杀人事件》 横沟正史《八墓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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