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长华,男,回族,山东新泰人,1955年2月24日出生,研究生学历,1971年8月参加工作,1978年7月入党。现任中共海东地委副书记、海东行署专员、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第一副主任。
1971年8月参加工作,在国家物资储备局21局174处工作。
1981年3月起,在中共海东地委宣传部工作,任科长。
1990年11月起,在化隆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任中共化隆县委常委、县纪检委书记。
1993年03月起,在化隆县政府工作,任中共化隆县委副书记、县长。
1998年4月起,在海东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任中共海东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
2000年12起,在海东地委宣传部工作,任中共海东地委委员、宣传部长。
2001年8月起,在海东行署工作,任中共海东地委委员、行署副专员。
2011年1月至今,任中共海东地委副书记、海东地区行政公署专员、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第一副主任。
主持行署全面工作,负责监察、审计、财政方面工作。
分管地区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