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结业证 |
释义 | 结业证的概念学生在学校学习成绩未及格,不能达到毕业资格,或者所在学习机构没有颁发国家或者地区教育机构认可的证书能力,或者该项学习按照国家规定不应或不能颁发毕业证。则在学生已修完大纲规定课程后由其所在学习机构所发的证书,以示其已修完该门课程。 结业证换毕业证办理程序 1、本人提交《返校补考申请》交教务处考试中心,由考试中心安排其补考。 2、学生待补考成绩下达后,达到换毕业证的条件,提交《结业证换毕业证申请》交教务处注册中心,办理结业证换毕业证手续。 3、如遇本人无法到场办理换证手续须委托他人代办,需出具(1)委托人本人书写的委托书一份(2)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结业证原件。 办理要求 1、必须携带结业证书原件。 2、带本人彩色一寸免冠近照一张。 补办程序: 由学生向原毕业或结业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写明丢失原因,学校给予证明(签署意见,盖章),到本地报纸作遗失声明,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核准后给予补办。 二、补办范围: (一)高中 1990年秋季以后市区普通高中毕业,包括市高技学校、职业学校; (二)初中 1、1990年至2002年(含2002年)市区初中学校毕业; 2、2003年以后市区初中学校学生毕业证、结业证丢失补办,由所辖城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 毕业、结业与肄业的区别毕业生毕业生是指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及格或修满学分,准予毕业者。毕业生由学校发给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毕业证书》。 结业生结业生是指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其中有少量主要课程(包括毕业论文、毕业设计)不及格者。结业生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 肄业生肄业生是指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未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而中途退学者(被开除学籍者除外)。肄业生由学校发给《肄业证书》或学习证明。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本科、专科教育结业生在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时,其学历可比照降低一个国名教育序列等级的毕业生对待,即本科教育结业生比照大专学历对待,大专教育结业生比照中专学历对待。接受研究生教育但未取得学历及硕士、博士学位的结业生,按此前取得的最高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对待。 普通高等学校的结业生,就业由学校推荐,单位录用时可同毕业生一样由学校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本科结业生具有报考研究生资格,也可以报考专科起点的本科修读第二学历。 结业证与就业对于修业期满,未取得毕业资格的结业生,可由学校向用人单位推荐或自荐。落实工作单位的,由接收单位出具说明该生为结业生的接收函,可以办理有关就业手续,但必须在《报到证》上注明“结业生”字样;在规定时间内无接收单位的,则学校将其档案和户粮关系转回家庭所在地(家住农村的保留非农业户口)自谋职业。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