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结构性通货膨胀论 |
释义 | 结构性通货膨胀论概述结构性通货膨胀论:是现代西方经济学家从资本主义社会经济部门的结构方面的特点来说明通货膨胀原因的一种理论。 这种理论认为,即使整个经济中的总需求和总供给处于平衡状态时,但由于经济结构方面的因素的变动,一般物价水平的上涨也将会发生。这种理论最早出现在20世纪60年代初,到了70年代,结构性通货膨胀理论进一步发展,特别是斯堪的纳维亚的一些经济学家还根据结构性通货膨胀论,建立了一种“斯堪的纳维亚通货膨胀模式”。 发生结构性通货膨胀的情况具体来说,有以下三种情况: 1、一个国家中一些经济部门的劳动生产率比另一些经济部门的劳动生产率提高得快; 2、一个国家中,与世界市场联系紧密的开放经济部门的劳动生产率比与世界市场没有直接联系的封闭经济部门的劳动生产率提高得快; 3、一个国家中各部门的产品供求关系不同,也会造成通货膨胀的发生。 结构性通货膨胀论主要论点结构性通货膨胀论的主要论点是: ①服务性部门的劳动生产率增长率慢于工业部门。 ②两大部门的名义工资增长率将趋向一致,而货币工资增长率则首先取决于劳动生产率增长较快的部门,即服务性部门的货币工资增长率要向工业部门的“看齐”。 ③在现代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下,大多数产品的价格是实行“成本加成定价”制(即在上涨的工资成本之上相应地加上固定的利润来确定价格水平),因而随着两大部门的货币工资的一致增长,物价水平就相应地成比例上涨。 ④就服务性部门的产品来说,需求的价格弹性较小,而收入弹性较高,因而由于工资成本的上升,也势必产生物价的普遍上涨。 ⑤价格和货币工资都具有难往下降落这样一种刚性。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