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姜力 |
释义 | 姜力,女,1954年生,黑龙江哈尔滨人。毕业于哈尔滨师范大学,历任共青团哈尔滨市委副书记,书记,民政部办公厅副主任,兼机关服务中心副主任,民政部救灾救济司副司长,司长,安置司长,优抚安置司长,2001年5月任民政部副部长。 信息化建设总述由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信息产业部及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主办的2006中国信息化推进大会今天在这里召开。这次会议为政府主管部门、学术研究部门、企业、媒体和推进信息化工作的实际工作者共同交流信息化建设的经验,探讨信息化面临的形势和问题,研究推进信息化进程,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机会,对促进信息化建设将会产生积极影响。借此机会我就社区信息化建设谈几点看法供同志们参考。 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作用社区是社会的基本单元,社区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和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的日益深化,社区已经成为各种社会群体、各种社会组织的地域性社会生活共同体,也日益成为党和政府工作的落脚点和支撑点。人民群众许多就业、生活、健身、文化、娱乐、休闲和人际交流的需求,需要在社区得到满足。政府很多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功能,如社会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治安、医疗卫生等都需要在社区得到落实。社区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作用越来越突出。建设和谐社区已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切入点。 社区信息化是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信息化建设工作的许多信息来源、工作基础都在社区。推进社区信息化的目的就是要运用各种信息技术和手段,在社区范围内为各级政府基层群众、居民、企业以及各种社区组织搭建网络平台,建立沟通服务渠道,从而使社会管理更加有效,社区服务更加优良,社区居民更加满意,居民生活质量不断提升。社区信息化是和谐社区建设重要内容,它可以有利推动和谐社区建设的进程,这是一项惠及全民的系统工程。 应体现以人为本和资源共享的原则社区信息化建设应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引导、社区自治,社会参与的方针,以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和改善居民生活质量为根本出发点。以规划标准为导向,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整合资源,逐步建成集社区管理、服务和居民自治为一体的社区共享平台,实现社区事务管理信息化、社区服务信息化,不断满足社区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求。推进社区信息化应当坚持以下四项原则。 一是要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社区信息化建设必须坚持不断满足社区居民需求,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为宗旨,坚持有利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坚持执政为民、服务于民。 二要坚持统筹规划协调发展。社区信息化建设应统一规划、统一领导,打破部门和区域界限,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在统一标准下多方协作,努力实现各类社区信息化成果和资源的互联互通,共建共享,最大限度地开发利用信息资源。 三要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政府宏观调控,政府引导的作用。以社区为基础,组织、培训、鼓励、扶持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这项事业。 四要坚持注重实效,因地制宜。社区信息化建设必须坚持以需促用、以用促建的原则,因地制宜,突出应用。要保证社区信息化平台建得起,管得好,用得久,实现可持续发展。 民间组织姜力:民间组织发展面临三大机遇 首届北京民间组织发展论坛在人民大会堂举行。 该论坛既是对北京民间组织过去20年的回顾,也是北京民间组织展望未来版图的起点。论坛的主题是培育规范发展创新。 民政部副部长姜力在论坛上,对民间组织管理规范和发展作了阐述。她说,当前民间组织的管理发展面临着重大机遇,六中全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重大决策,明确要求健全社会组织,增强民间组织服务社会的服务职能。据统计,全国各类民间组织已发展到31.9万多个,其中社会团体17万多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4万多个,基金会975个。 姜力副部长指出,北京市有各类民间组织5600多个,遍及城乡,涉及教育、卫生、环保、社会救助等多个领域,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方面作出了重大贡献。随着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逐渐深入,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以及国际交往的频繁,我国民间组织已呈现逐渐加快发展的态势,已成为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不可缺少的力量。 据北京市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统计,自1986年北京市正式恢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工作以来,截至到2006年10月底,全市共登记民间组织5608个(市级民间组织1349个,区县级4259个),其中社会团体2736个,民办非企业单位2802个,基金会70个。市级社会团体注册资金已达9000余万元,市级民办非企业单位资金达195亿元,基金会总资产达3.46亿元。 重大机遇姜力强调,民间组织的管理发展当前面临重大机遇:第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充分认识和健全社会组织,特别是民间组织,这已经成为社会共识。民间组织有自愿参与、涉足基层、多样灵活的特性。国务院已经将深化政府行政体制改革作为重要任务来抓,积极支持民间组织参与公共管理,使民间组织在社会管理和公共领域中发挥更多的作用,发展和规范民间组织是加强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也是多层次的、多渠道的反映社会体制,尤其是容易被忽视的弱势群体的需求。 第二,进一步规范和发展民间组织,使其发挥经济作用成为社会需要。除了改善人民物质需求外,在教育、卫生、医疗、文化、体育、社会福利、人际交往等需求也逐渐上升。适应群众需求的这种阶段性变化,重要方面就是要调动民间兴办社会公益事业。广泛吸纳、利用民间组织的人才和技术,重点发展社会急需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形成公办社会事业、民办社会事业共同发展的格局。 第三,培育扶持和依法管理民间组织政策正在逐步完善。各级政府部门正在创新公共服务体制,使民间组织成为社会公共服务的重要承担者。使公共服务引入市场机制和准市场机制,向政府、民间组织、企业共同承担多元化、社会化的体制转变。 姜力还提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与民间组织关系的要求,一是微观层面的服务职能;二是各个行业的管理职能;三是城市社区的公共服务职能;四是农村生产技术服务职能;五是社会慈善、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公益等服务管理职能;同时大力推行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形成政府和民间组织相互合作、相互补充的合作伙伴关系。 此外,姜力还指出,民间组织以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为己任,按照章程要求,改善内部管理结构,加强财务管理,杜绝乱评比、乱达标、乱表彰等现象。 救灾监督总述民政部副部长姜力在发布会上表示:民政部十分重视救灾款物的监管工作,以对党、政府、社会和灾区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救灾款物按时规范发放,全部用于抗震救灾。 完善制度使救灾款物的管理使用有规可循、有章可依。在严格执行《救灾捐赠管理办法》、《关于中央救灾物资管理使用办法》等现有规章制度的基础上,针对这次抗震救灾实际需要,会同有关部门紧急研究制定了一批规章制度。为加强救灾款物的监管,配合中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参与制定了《关于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的通知》;为规范救灾物资的分配、发放和使用,民政部制定下发了《汶川地震抗震救灾生活类物资分配办法》;为保障相关信息公开,制定下发了《汶川地震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信息公开办法》等等。这些规章制度为切实加强救灾款物的监督、管理和使用,提供了法规保证。 规范程序保证救灾款物的管理使用严格有序。通过规范救灾款物的接收、分配和发放等关键环节,确保资金物资用于地震灾区群众紧急抢救、转移安置和恢复重建,不得挪作他用。对救灾资金的下拨,中央救灾应急资金,民政部根据灾情提出意见,经财政部审核后,由财政部、民政部迅即拨付,并抄送国家审计署。灾区省财政、民政部门要迅速组织省内下拨和发放,确保中央规定的因灾生活困难群众补助金、救济粮,孤儿、孤老、孤残人员基本生活费和遇难人员抚慰金及时足额发放到群众手中。对捐赠资金的接收,严格工作程序,明确纪律要求,建立责任制度,务必做到手续完备、专账管理、账款相符、账目清楚,并向捐赠人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捐赠款根据捐赠人意愿拨付灾区,优先用于民生项目,包括房屋倒损农户住房重建、特困群众的生活救助等。对救灾物资的采购,会同财政部启动政府紧急采购程序,严格执行《关于中央救灾物资管理使用办法》等规定,坚持标准,按照程序,择优选购。如90万顶救灾账篷的采购,由民政部、财政部共同研究采购品种,委托中介质量监督机构全程跟踪质量监督和产品检验。接收的捐赠物资要登记造册,实行收发实名制。对救灾物资的发放,按照受灾程度和灾区需求及时调拨灾区。为保证救灾物资接收、分发及时到位,各受灾省、市、县都设立了救灾物资储备的调运中心,统一管理,调配和组织发放,及时保障受灾群众的吃、穿、住、医。 信息公开保证救灾款物管理使用公开透明、明明白白。为了加强社会监督、提高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使用和运行效益,民政部每天向媒体公布全国救灾捐赠资金物资的统计信息,要求和指导灾区各级民政部门公开本级抗震救灾资金和物资的接收、分配去向、用途和数额。民政部多次向媒体介绍救灾款物使用的程序和规定,组织媒体记者集体采访,介绍救灾款物管理使用的最新情况。及时在民政部网站公开款物接收发放情况,公布中央财政汇缴专户捐款清单。 四是加强审查,对救灾款物的管理使用全程跟踪、全面监督。中纪委驻部纪检组、监察局和审计署驻部审计局,及时介入救灾款物监管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全面审查。民政部主动接受配合纪委、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认真组织了自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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