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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兼罪
释义

文学常识

选自《韩非子 外储说上》

本文通过记述韩昭侯对典衣侍从和典冠伺从一起治罪(即兼罪)的事件,阐明古代官场的秩序观念:官员们应该各司其职,即不能失职渎职,又不能超越自己的职权范围行事。这是封建社会维护君权的重要思想基础。

原文和译文

昔者韩昭侯醉而寝,典冠者见君之寒也①,故加衣与君之上。觉寝而说②,问左右曰:“谁加衣者?”左右对曰:“典冠者。”君因兼罪典衣与典冠。其罪典衣,以为失其事也③。其罪典冠,以为越其职也④。非不恶寒也⑤,以为侵官之害甚于寒。

故明主之畜⑥臣,臣不得越官而有功,不得陈言而不当。越官则死,不当则罪。守业其官,所言者贞⑦也,则群臣不得朋党⑧相为⑨矣。

①典:掌管。

②觉:醒来。说:通“悦”,高兴。

③失其事:即失职。

④越其职:超越职责范围。

⑤恶(wù ):不喜欢。

⑥畜:驾御。

⑦贞:正,指与事实相符。

⑧朋党:因为利益关系而结成的小团体。

⑨相为:互相勾结。

以前(有一天),韩昭侯喝醉酒然后睡觉,负责皇上帽子的人看见皇上寒冷,所以给皇上添加一件衣服在上面。(皇上)睡醒感到愉悦,问左右侍从:“谁添加衣服的?”,左右侍从说:“负责帽子的人”。皇上于是定罪给了管帽子和管衣服的人——判管衣服的人有罪,是因为它没有做到他要做的职责;判管帽子的人有罪,是因为它越权作了不属于职责范围的事。不是不讨厌寒冷,是因为越权办事的危害比寒冷更加可怕啊!

所以英明的君主蓄养臣子,臣子不能越权获得功劳,不能有不当的言行。越权就应该处死,不当就该获罪。每个人应守住自己的官位,说出的话要正确,那么臣子就不敢结党营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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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7: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