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家妓 |
释义 | 家妓起源在战国时代。赵吕不韦,曾以家姬,赠秦公子子楚。史纪吕不韦列传云:吕不韦取邯郸诸姬,绝好善舞者舆居,知有身。子楚从不韦饮,见而说之,因起为寿,请之,吕不韦怒,念业已破家为子楚,欲以钓奇,乃逐献其姬。姬自匿其身,至大期时,生子政。子楚逐立姬为夫人。邯郸诸姬,本属官妓,不韦纳之,畜于家中,以供个人娱乐,逐为家妓之滥觞。(摘自历史学家黄现璠著:《唐代社会概略》 ,商务印书馆,1936年3月初版) 词语解释【名称】:家妓 【拼音】:jiā jì 【注音】:ㄐㄧㄚ ㄐㄧˋ 详细解释亦作“ 家伎 ”。豪门大户家中所蓄养的歌妓。 《资治通鉴·后梁均王贞明四年》:“ 威武 节度使、知 抚州 李德诚 有家妓数十。” 宋 洪迈 《夷坚丁志·郭提刑妾》:“ 政和 末, 陕西 提刑 郭允迪 招提举木筏 叶大夫 饮酒,出家伎侑席。” 宋 姜夔 《莺声绕红楼》词序:“甲寅春, 平甫 与予自 越 来 吴 ,携家妓观梅于 孤山 之 西村 。”《三国演义》第八回:“ 允 曰:‘教坊之乐,不足供奉;偶有家伎,敢使承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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