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济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
释义 | 济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是主管本地区国家税收工作的行政机构,实行垂直领导管理体制。济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设9个内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3个事业单位,级别均为正处级。 主要职能(一)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贯彻执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组织实施本单位税收征收管理改革。 (三)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本地区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反避税和稽查工作,力争税款应收尽收;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五)监督检查本单位的税收执法活动和内部行政管理活动;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讼工作。 (六)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单位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和监督执行本单位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贯彻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监督实施注册税务师管理制度。 (七)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对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 (八)负责本单位的税收会计、统计核算工作。 (九)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单位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制定本单位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承担本单位金税工程的推广和应用工作。 (十)负责本地区进出口税收和国际税收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及行风建设。 (十二)管理本单位的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等工作。 (十三)承办济南市国家税务局和高新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1、办公室制定局机关和本系统的年度工作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综合性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文印、信访、保密、调研、政务信息、税收宣传和外事工作;负责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鉴定、评选、推广及奖励工作;制定办公规章制度;管理机关财务;负责本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及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实施综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协助局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综合业务处负责组织实施综合性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综合性税收征管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征收管理过程及征管质量的监控、考核;负责电子申报软件及除涉及防伪税控设备以外的税控器具的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购税、所得税税收及政策的贯彻、执行;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具体管理制度;负责对流转税、所得税等减免税资格审核、审批和报批工作;负责纳税评估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管理工作;负责对出口企业“免、低、退”税的审核和报批工作;负责日常管理性检查的组织指导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社会性协税护税工作;负责本局检查案件的审理和税务处理决定、处罚决定的出具;负责对税收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和日常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负责延期缴纳税款、呆账税金的管理;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纳税服务处(办税服务厅)负责本局纳税服务工作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纳税人税务登记、税种核定、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申报征收、认证、报税及发票交叉稽核等各项涉税事宜的窗口受理工作;负责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的政策管理、领购、发售、保管工作;负责金税工程管理及防伪税控设备的推广应用工作;负责组织对本局所管理企业的发票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专案检查;负责税收计划、税收会计、税收统计、税款欠缴、呆账税金、税款提退以及税收票证的管理;负责发放、受理、承办、转办各种涉税待批文书,并将办结的涉税文书发放纳税人;负责税收政策咨询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纳税服务处与办税服务厅合署办公。 4、人事教育处负责干部任免、调配、工资福利、专业技术职务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所管理干部的监督管理;负责离退休干部、提前离岗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5、监察室负责系统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及税收法律、法规、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本系统行政监察和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负责本级管理干部信访举报、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6、税源管理处按照分类管理原则,负责本局所管理企业的税收管理工作,掌握企业涉税信息,分析税源变化和进行税收预测和税收监控;负责企业涉税事宜的受理、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对企业的纳税评估,及时纠正企业税务违法违章行为;负责涉外企业税务审计的实施和反避税的初步调查;负责税收政策的宣传、调研、指导和服务;负责税收催报催缴工作。 设置4个税源管理处。 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务、共青团、工会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直属机构稽查局 组织落实税务稽查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协调、督办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受理税收违法案件的举报,办理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立案和调查的有关事项并提出审理意见;牵头组织实施税收专项检查和税收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处理税务稽查有关工作;指导、协调税务稽查工作。 稽查局设5个内设机构(级别为正科级):办公室、综合选案科、检查科、案件审理科、案件执行科。 事业单位1、信息中心承担本单位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服务、技术支持和技术保障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组织本单位技术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与运维;组织本单位信息安全管理与实施。 2、机关服务中心承担机关后勤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拟订机关事务具体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分配、维修;参与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工作;指导本单位后勤服务工作。 3、票证中心根据计划负责组织普通发票及其它税收票证的运输、保管以及库房管理等工作。 领导信息杨文斌局长:主持全面工作。 [简历]男,1961年6月出生,汉族,河北海兴人。1976年12月参加工作,197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函授本科毕业。 历任北京军区炮十六师战士,济南市财税局历下分局办事员政工科科员、济南税务局团委副书记、书记,济南市税务局二分局处长。济南市国税局涉外分局副局长、局长,济南市国税局稽查局局长、市中国税局局长,济南市国税局助理巡视员。2003年4月任济南市高新区国税局局长,2007年9月任济南市国税局党组成员。 李道东副局长:分管人事教育处、办税服务厅、信息中心、税源管理二处、出口加工区分局工作。分管全局税收会统、信息管理、老干部工作。对口市局人事处、教育处、老干部办公室、计划统计处、培训中心、信息中心、车购税办公室。 [简历]男,汉族,山东济南人,1956年12月生,197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8年11月参加工作,大学专科文化程度。历任历城县税务局办事员,历城县财政局科员,历城县税务局科员、副所长、所长,历城区税务局直属分局局长,历城区国家税务局副局长、局长,济南市国税局开发区分局局长,济南市长清区国税局局长。2004年12月任济南市高新区国税局副局长。 仲超副局长:分管机关党办、税源管理一处、综合业务处工作。分管全局国际税收、出口退税、税收法规、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对口市局机关党办、国际税收处、出口退税处、税收法规处、征收管理处、所得税管理处。 [简历]男,1958年7月出生,汉族,山东莱州人,198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学历, 1976年在济南市财税局市中分局参加工作,历任办事员、副科长,1992年任济南市税务局第一分局副处长;1995年任济南市国税局直属分局副处长;1996年任济南市天桥区国税局副局长; 1997年任济南市国税局涉外分局副局长;2000年任济南市国税局稽查局副局长。2004年11月任济南市高新区国税局副局长。 张玉良纪检组长:分管办公室、监察室、税源管理三处、税源管理四处、票证中心工作。分管全局流转税、税务稽查、全方位目标考核工作。对口市局办公室、监察室、流转税管理处、财务管理处、票证中心、稽查局、机关服务中心、科研所。 [简历]男,1969年7月出生,汉族,山东宁津人。2000年 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1989年参加工作,历任济南市税务局稽查大队办事员,济南市国税局稽查分局办事员、副主任科员;2000年任济南市国税局稽查局稽查执行一处副处长;2001年5月任济南市市中国税局副局长,12月任济南市国税局办公室副主任;2003年任济南市高新区国税局办公室主任;2005年任长清区国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08年1月任济南市高新区国税局纪检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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