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急性巴比妥盐类中毒 |
释义 | 巴比妥类中毒(barbital poisoning)是由于误服或过量服用巴比妥类药物而引起的。巴比妥类药物分为四类;①长效,苯巴比妥;②中效,异戊巴比妥;③短效,司可巴比妥;④超短效,硫喷妥钠。 临床表现1、轻度中毒 :头痛、眩晕、乏力、语言不清、嗜睡、视物模糊、眼球震颤、瞳孔缩小、恶心、呕吐,各种形态的皮疹,呼吸稍快,血压正常或偏低,还可引起阴茎水肿。 2、重度中毒:开始病人可表现狂躁、惊厥、四肢强直;继而进入抑制期,出现瞳孔散大(对光反射存在),全身驰缓,浅反射消失,脉搏细速,血压下降,尿少或尿闭,中毒性肝炎等表现;最后可因呼吸抑制或因呕吐物吸入而发生窒息而死亡。 诊断要点1、中毒史 有误服过量或注射过快巴比妥类药物史。 2、有以上的各种中毒表现。 3、实验室检查 采集患者血液、尿、胃内容物测定巴比妥盐有助于确诊;有的病例可见肝功能异常。 治疗决策与常规处方(一)洗胃 立即用1:4000-1:5000高锰酸钾溶液或生理盐水、温开水反复洗胃。服药时间超过4-6h者仍需洗胃。洗胃愈早、愈彻底愈好。昏迷病人洗胃应防止胃内容物反流进气管内引起窒息或吸入性肺炎。 (二)促进毒物排泄 1、快速输液 静滴5%-10%葡萄糖溶液或生理盐水,24h输液量应达2000-3000ml,心功能不全者应减少输液量。 2、利尿脱水 快速静滴20%甘露醇250ml,15-20min滴完,或于甘露醇中加入呋塞米20-40mg静滴。应注意及时补钾,并观察血清钾、钠和心功能的情况。 3、导泻 洗胃后由胃管注入硫酸钠15-20g,或注入生大黄煎液30g,或注入药用活性炭浮悬液,以促进毒物排泄。禁用硫酸镁,以避免镁离子吸收后加重中枢神经系统抑制。 4、血液透析 清除毒物效果比利尿剂大15-30倍,如无条件可行腹膜透析。 5、碱化尿液 静滴5%碳酸氢钠,维持尿液pH值为7.8-8.0时,可使毒物排出量增加10倍。 中枢兴奋剂的应用仅适用于重度中毒者、呼吸高度抑制者及昏迷患者。 1、贝美格(美解眠)首选,50-100mg加入生理盐水或葡萄糖溶液100ml静滴,每分钟40-50滴,直至呼吸改善,肌张力及反射恢复正常后减量或间断给药。 2、汉防己毒素 6mg溶于生理盐水中,以每分钟1mg的速度静脉注射,至产生肌肉颤动和角膜反射恢复为止。3、苯甲酸钠 0.25-0.5g或尼可刹米1-3ml,2-4h交替注射1次,苏醒后减半量至停药。 防止并发症肺部感染者应用青霉素,出现皮疹时应用抗组胺药物,休克者给予抗休克处理,并维持水、电解质平衡。 综合医嘱1、应用巴比妥类药物应严格掌握剂量,防止过量而引起中毒反应。 2、用药后应严密观察药物反应情况,一旦发生药物过量反应及早采取救治措施。 3、恢复期仍应注意休息与饮食,应服保肝的药物。 急性巴比妥类药物中毒 由于误服或其他原因(如自杀),吞服过量的巴比妥类药物即会引起急性中毒。 巴比妥盐类按其作用时间长短可分为四类: l、长效类如巴比妥,苯巴比妥。 2、中效类如异成巴比妥。 3、短效类如司可巴比妥。 4、超短效类如硫喷妥纳。巴比妥类药物的中毒量和致死量依药物作用的快慢,维持时间的长短及机体耐受性而异。 一般一次食入此类药物的5~6倍催眠剂量,即会引起急性中毒,当实际吸收的药量超过其本身的治疗量的15倍时,即可危及生命。 中毒表现轻度中毒:日服2~5倍催眠剂量,患者入睡,但呼之能醒,醒时表现反应迟钝,言语不清,有判断及定向力等轻度意识障碍, 中度中毒:吞报催眠剂量5~10倍时,患者出现沉睡或进入浅昏迷状态,强刺激可唤醒,但不能言语,旋即昏睡,呼吸浅漫,眼球可有震颤。 重度中毒:吞报催眠剂量10~20倍时,患者表现昏迷,反射消失,瞳孔缩小或散大,呼吸浅慢,有时呈现陈一施氏呼吸,脉搏细速,血压下降,如不及时抢救,最后因呼吸和循环衰竭而死亡。 急救措施口服中毒者尽快洗胃,用温开水或盐水洗胃,对服药量大者虽然超过4~6小时仍可进行洗胃。洗胃要彻底,活性炭可反复由鼻饲灌入。立即吸氧,必要时行气管插管或人工呼吸。 导泻可用20%甘露醇250~500ml经胃管内注入(禁用硫酸镁,镁离子吸收后能抑制中枢神经系统)。对巴比妥盐类中毒患者抢救重点在于维持呼吸、循环和泌尿系统功能。凡遇有严重中毒者,经简单处理后应及时送往医院实行进一步抢救,如利尿,透析疗法。必要时考虑使用苏醒剂或中枢兴奋剂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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