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姬守先 |
释义 | 简介姬守先(1910~1942) 原名姬兴周,曾用名纪守先、李宏义、李晋延、李一飞、崔惠民、李包子、李益民、鲁包特、瓦尼亚、王益民、李景春、张守义、李惠民。祖籍山东,3月28日出生于吉林省伊通县大王屯一个贫苦农民家庭。1931年就读于吉林市第一师范学校。“九·一八”事变后,在抗日高潮的影响下,投身于抗日救亡运动。1933年6月投考南京军官学校未录取,后去上海靠给报纸投稿为生。 生平1933年11月,姬守先赴哈尔滨途中,在大连与国际情报组成员陈洪飞(中共党员)相识,经陈启发教育,他的觉悟提高很快,同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参加国际情报组织。1934年8月,姬守先毕业回国,担任国际情报组总负责人,以上海为基地,以大连、奉天、安东、华北、朝鲜、日本等一些重要城市和地区为工作目标,向各地派遣人员,发展成员,建立组织,开展爆破活动。其主要目标是日军的军事建筑物、军需工厂、军用仓库、飞机场、码头等重要设施。 从1935年到1940年,姬守先先后指挥爆炸、烧毁日军军用物资78次,其中在大连57次。曾焚毁军用毛衣裤25万套;烧毁甘井子满化石油株式会社15、16号仓库储藏的石蜡、石油约6万桶;烧毁粮食制品等难以数计。烧毁物品总价值大约2000多万日元。日本大连《满洲日日新闻》1938年4月11日报道15号仓库被烧情况时称:“大火漫天,黑烟笼罩了大连湾上空,出动满洲石油公司保护团、大连消防署和金州消防署所有消防队,但也施救无效。还烧伤了久保、中村等5个日本职员”。 主要事迹由于叛徒出卖,姬守先于1940年8 月15日在上海法租界被日本关东州厅警察部逮捕。 1941年10月30日,日本关东地方法院对姬守先等34名抗日放火团成员进行了公判,以关东地方法院院长中里龙为审判长,代田董、吉田武市为审判官组成法庭,并出动警察、特务、宪兵百余人。在法庭上姬守先慷慨陈词,据理同敌人进行斗争。日本法官审问他:“你们为何放火?”他反问:“你们为何侵略中国?”日本法官无话可答。 经过数次审讯后,1942年3月15日,日本关东地方法院判决姬守先、黄振林、赵国文、秋世显、邹立升、黄振先、王有佐、吴成江、李化钧、孙文凯、高绪慎、孙玉成等人死刑。同年12月9日、10日两天,日本殖民当局分别在关东州刑务所(即旅顺监狱)绞死姬守先等9人(其他3人已被折磨死在监狱里)。 姬守先高呼口号,为国慷慨捐躯,时年32岁。 吉林省人民政府于1960年追认姬守先为革命烈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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