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霍敏 |
释义 | 简介霍敏,男,广东高要人,今年47岁,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学历为硕士研究生。1986年参加工作,曾历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书记员、办公室主任、刑一庭庭长。2007年担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2011年至今,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2011年12月27日举行的深圳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十二次会议上被选举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 履历霍敏,男,1964年4出生,汉族,籍贯广东省高要市,中共党员。 1982.09-1986.07 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 1986.07-1991.07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书记员 1991.07-1995.01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科级助理审判员 1995.01-1997.12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正科级助理审判员 1997.12-1998.08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处级审判员 1998.08-2001.04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院党组秘书 2001.04-2003.07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 2003.07-2007.01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一庭庭长 2007.01-2011.11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其间:2008.07-2008.08广东省第4期领导干部公共管理高级培训班学习;2010.03-2010.12广东省2010年新加坡硕士学位课程班(中组部)学习;2008.09-2011.09华南理工大学刑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 2011.11-今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2011.12)、党组书记,兼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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