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婚姻救助措施 |
释义 | 救助措施 专指有关组织对妨害婚姻家庭行为的受害人提供的援助。 有关组织,包括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当事人所在单位以及有关国家机关。 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行为的受害人,可以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提出请求,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劝阻包括两层含义:一是 劝说行为人停止侵害家庭成员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对于劝说无效的情形可采取适当的手段阻止行为人的侵害行为,及时解救受害人。 婚姻救助措施是包括以婚姻诊断、婚姻咨询、婚姻救助为主要内容的行为措施,美国、英国等西方国家的婚姻救助措施还包括人格检测。我国全面提出婚姻拯救措施是从著名婚姻心理学家宋家玉教授出版的《把脉婚姻》一书开始的。宋家玉教授从日本全面引进了西方以“婚姻诊断、婚姻咨询和婚姻救助”为主要内容和特征的婚姻拯救概念以后,以中国婚姻咨询救助网为依托在全国范围内展开了大规模的救助行动,这项拯救婚姻、救助婚姻的行动极其措施被视为当代中国婚姻救助的基本形式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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