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会稽县 |
释义 | 南朝陈置。 南朝陈后主时(583~589),虞域大户众难治,析山阴东部置会稽县(一说在永定间,即557~558),遂有山阴、会稽两县并设于今绍兴市越城区。属会稽郡。 隋开皇九年(589)改会稽郡为吴州,大业元年(605)改越州,越二年复称郡,会稽县属之。 唐武德四年(621)去郡复越州,天宝元年(742)去州复郡,乾元元年(758)仍改越州,会稽县属之,直至北宋末年。 南宋绍兴元年(1131)升越州为绍兴府,会稽县属绍兴府。 元至元十三年(1276),改绍兴府称绍兴路,会稽县属绍兴路。至正二十六年(1366)改路复府,自此由明及清,会稽县属绍兴府。 山阴、会稽两县同为郡,州,府,路治所。 民国二年(1913),废府并县,袭府名而为绍兴县。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1949),10月,析绍兴县城区为绍兴市,驻城;析绍兴县东部为会稽县,驻皋埠(绍兴市越城区皋埠镇),1950年5月9日,废入绍兴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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