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会典 |
释义 | 名称来源记载一个朝代官署职掌制度的书。源出于《周官》(《周礼》), 唐 有《唐六典》。 明 清 改称“会典 ”,意思是“典章会要”。会典是大多属当代官修断代式政书,以职官为纲,记录中央与地方官职制度沿革;会典著重记述法令典章,而不详备史实。 现存会典现存的会典有:《唐六典》、《元典章》、《明会典》、《清会典》。历代第一部会典为《唐六典》,唐玄宗开元十年(722年)召修,按《周官》分为理典、教典、礼典、政典、刑典、事典六个部分编成,故称《唐六典》,并於开元二十六年(738年)撰成三十卷。明代弘治十年(1497年)仿《唐六典》制定了《明会典》。 《清会典》记述清朝典章制度的官修史书。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初修《大清会典》,又称《康熙会典》,凡162卷,形式上仿《大明会典》,到了雍正、乾隆、嘉庆和光绪年间曾四次重修。《清会典》的编纂形式上仿照《大明会典》﹐但具体类目颇有增损。 康熙《清会典》一百六十二卷。成书于康熙二十九年。记崇德元年(1636)至康熙二十五年事﹐其中二十六年孝庄文皇后丧礼﹐则以特例附载礼部。 雍正《清会典》二百五十卷﹐雍正二年(1724)颁诏纂﹐十年成书。续康熙二十六年至雍正五年事﹐亦有个别延至七年﹑八年者。 乾隆《清会典》﹐会典一百卷﹐则例一百八十卷﹐乾隆十二年(1747)开修﹐二十九年成书。全书起于清初﹐至乾隆二十三年止﹐另有少数典则“奉特旨增入者﹐皆不拘年限”。 嘉庆《清会典》﹐会典八十卷﹐事例九百二十卷﹐图一百三十二卷﹐嘉庆六年(1801)开馆修﹐二十三年成书。所载内容﹐定以嘉庆十七年为止。 光绪《清会典》﹐会典一百卷﹐事例一千二百二十卷﹐图二百七十卷﹐光绪十二年(1886)始纂﹐二十五年书成。纪事原定迄于光绪十三年﹐鉴于成书时间过长﹐故又加变通﹐凡光绪二十二年以前事之有关典礼者﹐一律纂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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