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黄鸣驹 |
释义 | 人物简介黄鸣驹(1895~1990),又名黄正化,江苏省扬州市人,是中国近代毒物分析化学奠基人和开拓者、著名毒物分析化学家和药学教育家、中国法医学会名誉理事,一直从事药学教学和毒物分析化学的科学研究工作。 个人履历1918年从浙江省公立医药专门学校毕业,工作三年后,1921年先后赴德国柏林大学医学院、哈勒大学药学院进修;1924年回国,在母校浙江省公立医药专门学校任药科主任、教授;1935年赴德国、奥地利从事毒物微量分析研究工作;1938年回母校浙江省立医药专科学校任药科教授;1944年被中央大学聘为教授,1946年在林几创办的中央大学法医科任教授。1949年任浙江省立医学院院务委员会主任,代行院长职务负责领导学校工作,并任药学系教授;1952年浙江省立医学院与国立浙江大学医学院合并为浙江医学院,黄呜驹教授任院务委员会主任;同年调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药物系主任;1956年任第二军医大学药学系主任、教授。他曾当选为浙江省人大代表,杭州市、上海市政协委员,担任卫生部药典委员会委员、药品分析组组长、中国药学会理事、总后卫生部医学科学技术委员会委员、药学专业组组长。 著作及成就1931年编著出版了我国第一部《毒物分析化学》教科书,两次修订再版。次年开展吗啡成分的分析研究,发表《烟民小便吗啡成分的研究》等一系列论文。在德、奥进修期间,发表《小便或乳液中吗啡及其衍生物之微量鉴识法(点滴法)》、《甘油之微量鉴识法》,改进了传统的分析方法。1959年、1962年,先后在《药学学报》发表《硷性含氮毒物的快速分离鉴别法》、《毒物分析中杀虫剂敌百虫的半微量鉴识法》等论文,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1960年,受南京市公安局委托,对已埋藏四年之久的尸体进行有无中毒的成分检验,结果确认为砷中毒,为解决疑案提供了科学依据。黄鸣驹教授在药学教育上也倾注极大的热情。民国27年,就在《医药学》杂志上发表文章,提出药学专业分科的主张。1962年又在《解放日报》上发表《谈毒物分析化学内容与发展前途》的文章,建议药学院校学生应学习毒物分析的有关知识,或挑选毕业生接受毒物分析的训练,以适应社会的需要。他为教学、科研、公安、司法等部门培养众多的法医毒物分析工作者。 社会评价黄鸣驹教授是国内毒物分析化学的先驱之一。他发表的诸多论文,受到国内外医药学界的高度重视和赞誉。他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开创我国近代毒物分析化学的研究和药学事业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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