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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
释义

《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通过的国家战略。对于推进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培育新的增长极具有重要意义。

规划范围

2009年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通过了《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黄河三角洲的开发建设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

根据《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黄河三角洲经济区主要包括山东省的东营市、滨州市全部及潍坊市、德州市、淄博市、烟台市部分地区,共19个县(市、区),陆地面积2.65万平方公里,约占山东全省面积的六分之一。

“目前区内拥有未利用地近800万亩,人均未利用地0.81亩,比我国东部沿海地区平均水平高近45%。未利用地集中连片分布,另有浅海面积近1500万亩,黄河冲积年均造地1.5万亩,随着沿海风暴潮防护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土地后备资源还将逐步增加。”

规划内容

根据《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所谓高效生态经济是指具有典型生态系统特征的节约集约经济发展模式。在产业类型上,形成由清洁生产企业组成的循环经济产业体系;在产业布局上,形成由若干生态工业园区组成的生态产业群;在生产工艺上,做到无废或少废,实现生产过程再循环、再利用,最终表现为整个经济体系高效运转,经济、社会、生态协调发展。该区域主要经济指标将获得迅猛增长。去年,该区域地区生产总值为4756亿元,预期到2015年达到9300亿元,预期2020年达到15000亿元。

发展优势

《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称,该区域将形成“四点”、“四区”、“一带”的布局框架。“四点”是指东营、滨州、潍坊港和莱州港区,“四区”是指东营、滨州、潍坊北部、莱州四大临港产业区,“一带”是指以四个港口为支撑,以四大临港产业区为核心,以经济技术开发区、特色工业园区和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区为节点,形成环渤海南岸经济集聚带。

地方政策

《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称,按照相关管理办法,该区域将建立黄河三角洲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同时,该区域也将谋求组建农村商业银行。

此前,山东省政府曾出台《意见》,将由山东省政府和省直大企业以及区域相关各市(县、区)和区内大企业共同出资,设立黄河三角洲开发基金。在此基础上,吸纳金融资本、产业投资资本、市场流动资金和国外战略投资,逐步扩大规模,争取设立黄河三角洲产业投资基金,为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和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2008年4月,山东省曾出台政策,山东将在该地区规划投资15000亿元左右,约占全省总投入的20%。

此次国务院审议并通过的《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中没有涉及具体的投资数额。

天津滨海新区建设曾设立800亿元渤海产业基金,黄河三角洲开发也将设立类似基金。

规划主战场

东营作为黄河三角洲开发建设的主战场,将高举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这个大旗,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滨州相关部门将深入研究和宣传《规划》,制定一个好的实施方案,特别是搞好园区和项目的策划,确保有一个良好的开局。同时,把蓝色经济区规划建设作为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的重中之重和突破口,科学谋划,加强督导,强力推进。

规划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的批复》(国函[2009]138号)精神,现将《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黄河三角洲位于渤海南部的黄河入海口沿岸地区,土地资源优势突出,地理区位条件优越,自然资源较为丰富,生态系统独具特色,产业发展基础较好,具有发展高效生态经济的良好条件。加快这一地区发展对于推进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培育新的增长极具有重要意义。要认真领会国务院对《规划》的批复精神,把《规划》实施作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贯彻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保护环渤海和黄河下游生态环境的重大举措,把生态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发展方式根本性转变,推动这一地区科学发展。

二、请山东省人民政府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认真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要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制定具体方案,明确工作分工,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要按照《规划》确定的功能定位、空间布局和发展重点,制定和调整相关专项规划,切实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有序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要进一步加大对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的支持力度,推动产业集聚,提升发展实力。要根据《规划》提出的原则和方向,创新合作方式,加强与周边地区特别是天津滨海新区和辽宁沿海经济带的紧密合作。

三、请国务院有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能,从促进全国区域协调发展和保护环渤海、黄河下游生态环境的战略高度,进一步加强对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的支持和指导。要按照《规划》要求,制定和完善本部门支持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的政策措施,做好与相关专项规划的衔接,在资金安排、项目布局、体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要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指导和帮助地方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促进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四、我委将按照国务院批复精神,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分析、督促检查,加强与国家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的衔接,会同山东省人民政府组织开展《规划》实施评估,及时向国务院报告实施情况。

具体事项

前言 黄河三角洲位于渤海南部的黄河入海口沿岸地区,在环渤海地区发展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国家高度重视黄河三角洲可持续发展,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明确要求这一地区大力发展高效生态经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为进一步推进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发展,完善全国沿海经济布局,特制定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

本规划的范围包括山东省的东营市、滨州市,潍坊市的寒亭区、寿光市、昌邑市,德州市的乐陵市、庆云县,淄博市的高青县和烟台市的莱州市,共19个县(市、区),陆地面积2.65万平方公里。本规划是指导黄河三角洲地区今后一个时期发展改革的行动纲领和编制相关专项规划的依据。规划的近期目标到2015年,远景展望到2020年。

一、发展背景

经过多年的开发与保护,黄河三角洲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成效显著,已具备发展高效生态经济的良好基础,具有在新的起点上进一步实现科学发展、建设生态文明的优势条件,也面临重大机遇和挑战。

(一)发展优势

土地资源优势突出。土地后备资源得天独厚,目前区内拥有未利用地近800万亩,人均未利用地0.81亩,比我国东部沿海地区平均水平高近45%。未利用地集中连片分布,其中盐碱地270万亩,荒草地148万亩,滩涂212万亩,另有浅海面积近1500万亩,黄河冲积年均造地1.5万亩,随着沿海风暴潮防护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土地后备资源还将逐步增加,具有吸引要素集聚、发展高效生态经济的独特优势。

地理区位条件优越。位于京津冀都市圈与山东半岛的结合部,与天津滨海新区最近距离仅80公里,和辽宁沿海经济带隔海相望,是环渤海地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向西可连接广阔中西部腹地,向南可通达长江三角洲北翼,向东出海与东北亚各国邻近,具有深化国际国内区域合作、加快开放开发的有利条件。

自然资源较为丰富。有已探明储量的矿产40多种,其中石油、天然气地质储量分别达50亿吨和2300亿立方米,是全国重要的能源基地。地下卤水静态储量约135亿立方米,岩盐储量5900亿吨,是全国最大的海盐和盐化工基地。海岸线近900公里。风能、地热、海洋等资源丰富,具有转化为经济优势的巨大潜力。生态系统独具特色。处于大气、河流、海洋与陆地的交接带,是世界上典型的河口湿地生态系统,多种物质和动力系统交汇交融,陆地和淡水、淡水和咸水、天然和人工等多类生态系统交错分布,具有大规模发展生态种养殖业、开展动植物良种繁育、培育生态产业链、发展生态旅游的优越条件。

产业发展基础较好。经过多年的开发建设,形成了一批竞争力较强的支柱产业、实力雄厚的骨干企业和市场占有率较高的知名品牌。原油、原盐、纯碱、溴素、金矿等产量分别达到2774万吨、2222万吨、220万吨、18万吨和19吨,占全国的15%、37%、12%、85%和6%,原油一次加工能力、石油装备制造业产值、黄金加工量、纺织和造纸生产能力分别达到4650万吨、435亿元、90吨、1600万纱锭和398万吨,占全国的11%、40%、32%、17%和5%。高技术产业发展势头良好,形成了一批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和示范企业。县域经济发展迅速,特色产业初具规模。

(二)机遇挑战

当前,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发展面临着良好机遇。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深入发展,国际国内合作交流不断加强,产业转移步伐加快,为黄河三角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提升发展水平提供了有利条件;国家高度重视黄河三角洲开发建设,加大对高效生态经济发展的支持和指导,为黄河三角洲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我国正处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转型的关键时期,发展高效生态经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黄河三角洲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和可持续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

同时,黄河三角洲区域经济发展的结构性矛盾和深层次问题仍然存在,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任务繁重,发展高效生态经济面临着较为严峻的挑战。重大交通基础设施相对滞后,港口建设规模较小、功能较弱、配套能力不强,缺少疏港铁路及与周边区域连接贯通的干线铁路,内联外接的高速公路网络尚未形成;产业结构层次偏低,传统农业比重大,工业技术含量偏低,服务业发展滞后;成陆时间较短,生态环境比较脆弱,淡水资源相对贫乏,近海地区生态保护及堤防修复压力较大;大企业嵌入式特征明显,开放型经济发展滞后。

(三)战略意义

推进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发展,有利于实现开发建设与生态保护的有机统一,开创高效生态经济发展新模式,为其他地区提供有益借鉴;有利于增创区域发展新优势,加快环渤海地区一体化发展,完善全国沿海经济布局;有利于加快培育环境友好型产业,保护环渤海和黄河下游生态环境,实现区域可持续发展;有利于拓展发展空间,为我国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发挥重要作用。加快这一地区发展,不仅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也是推进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培育新的增长极的重要举措。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资源高效利用和生态环境改善为主线,着力优化产业结构,着力完善基础设施,着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创新体制机制,率先转变发展方式,提高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打造环渤海地区具有高效生态经济特色的重要增长区域,在促进区域可持续发展和参与东北亚经济合作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发展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实现可持续发展。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念,在保护中开发,科学确定区域功能定位和产业空间布局,积极发展园区经济,大力发展高附加值产业和高端产品,维护渤海湾和黄河下游流域生态安全。

坚持统筹兼顾,推进一体化发展。实行区域发展统一规划、陆地海洋统一布局、重要资源统一管理、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统一推进,发挥比较优势,促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

坚持互利共赢,促进共同发展。加快与天津滨海新区、辽宁沿海经济带及山东半岛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企业合作等方面的全面对接,提升区域合作层次和水平,促进环渤海地区互动并进、共同繁荣。

坚持改革开放,推动创新发展。着力构建有利于高效生态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全方位拓展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为区域可持续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和市场空间。

(三)功能定位

全国重要的高效生态经济示范区。高效利用区域优势资源,推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加强以国家重要湿地、国家地质公园、黄河入海口为核心的生态建设与保护,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有机统一,为全国高效生态经济发展探索新路径、积累新经验。

全国重要的特色产业基地。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清洁生产,突破制约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技术,培育一批特色优势产业集群,构筑现代生态产业体系,建成全国重要的高效生态农业基地和循环经济示范基地。

全国重要的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区。发挥盐碱地和滩涂资源丰富的优势,统筹规划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合理划分农业、建设和生态用地,探索土地利用管理新模式,推进土地集约高效开发,为环渤海地区拓展发展空间提供有力的土地资源保障。

环渤海地区重要的增长区域。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扩大对内对外开放,重点加强与环渤海地区和东北亚各国的经济技术交流合作,提升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协调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成为支撑环渤海地区发展的又一重要区域。

(四)发展目标

到2015年,基本形成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的高效生态经济发展新模式,力争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翻一番。生态环境不断改善,节能减排成效显著;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循环经济体系基本形成;基础设施趋于完善,水资源保障能力和利用效率明显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得到加强,人民生活质量大幅提升。

到2020年,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生态环境和经济发展高度融合,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形成竞争力较强的现代生态产业体系,开放型经济水平大幅提高,社会事业蓬勃发展,率先建成经济繁荣、环境优美、生活富裕的国家级高效生态经济区。

三、空间布局

依据总体功能定位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统筹考虑生态保护、经济布局和人口分布,优化空间结构,形成核心保护区、控制开发区和集约开发区合理分布的总体框架。

(一)核心保护区

主要包括自然保护区、水源地保护区和海岸线自然保护带,约占区域面积的14%左右。要严格限制各类开发建设活动,稳定生态系统结构,维持生物多样性等生态服务功能,构筑生态安全屏障。

自然保护区。要结合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调整核定保护区面积,实行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加大投入力度,完善保护区管理体制,引导人口有序转移,促进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良性发展,实现污染物“零排放”,重点发展生态旅游业,适度开发绿色食品。

水源地保护区。对河流源头、沿岸水源涵养区和水库库区实行强制性保护,加快实施流域综合治理,加强库区周边植被修复与保护,严禁发展有污染的产业,合理安排城镇建设,严格控制人口规模。

海岸线自然保护带。合理划分海岸线功能,保护海域资源,实施集中集约用海,搞好浅海护养,加强人工造林,重点发展滨海旅游、生态旅游、绿色种植、健康养殖等产业。

河流水源地保护区。黄河、小清河、广利河、淄河、支脉河、潍河、小沽河、白浪河、弥河、马颊河、胶莱河、漳卫新河、德惠新河、沾利河、徒骇河等河流的区内河道及流域。

(二)控制开发区

主要包括沿海岸线的浅海滩涂、高效生态农业区以及黄河现行和备用入海流路。综合开发利用滩涂资源,因地制宜发展农副产品生产和加工、观光休闲农业等产业,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对较强的特定区域,适度发展低消耗、可循环、少排放的生态工业。

浅海滩涂。充分考虑区域生态环境相对脆弱的特点,适度发展养殖业,有序发展原盐业,加快发展滨海旅游业,合理开发海水资源、滩海油田和风能,严禁发展重化工业。

高效生态农业区。按照优质、高效的原则,着力发展生态农业,合理利用渔业林业畜牧业生产空间,促进农产品生产向优势产区集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严格保护基本农田,加强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建设,支持黄河三角洲荒碱地综合治理,有计划地对荒碱地进行开发治理及改造中低产田。到2015年,治理荒碱地100万亩,改造中低产田300万亩,发展节水灌溉面积250万亩。

黄河入海流路区。在黄河现行流路区严格限制生产建设活动。在备用流路区控制城镇建设和人口迁入居住,实行依法有序利用。

专栏4:高效生态农业区

优质粮棉区。主要分布在乐陵、庆云、阳信、惠民、高青、邹平、博兴、广饶、利津等区域,潮土类型区重点发展粮食生产,盐化潮土类型区重点发展棉花种植。

生态渔业区。主要分布在无棣、沾化、河口、利津、垦利、寿光、莱州等近海区域。

生态畜牧区。主要分布在利津、垦利、河口、沾化、惠民、阳信、寒亭、寿光、昌邑、乐陵、庆云、高青等区域。

绿色果蔬区。蔬菜产区主要分布在寿光、广饶、高青等区域,果品产区主要分布在乐陵、庆云、沾化、河口、寒亭、莱州、无棣、阳信等区域。

(三)集约开发区

主要包括陆域沿海防潮大堤内以盐碱荒滩地为主的成块连片未利用地和国家级及省级开发区、城镇建设用地,是集聚产业、人口的重要区域和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的重点开发空间。

产业布局。要充分发挥区域内未利用土地资源丰富的优势,着力发展生态产业和循环经济,依托“四点”,建设“四区”,打造“一带”。四点,即东营、滨州、潍坊港和烟台港莱州港区,要强化东营港的区域中心港地位,加强莱州港区建设,加快滨州港、潍坊港扩能。四区,即东营、滨州、潍坊北部、莱州四大临港产业区,要依托港口和铁路交通干线,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临港物流和现代加工制造业,推动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促进产业集群式发展。一带,以四个港口为支撑,以四大临港产业区为核心,以经济技术开发区、特色工业园区和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区为节点,形成西起乐陵、东至莱州的环渤海南岸经济集聚带。

四、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按照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切实加强生态建设,加大环境保护力度,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全面增强区域可持续发展能力。

(一)推进生态建设

加强生态林、自然保护区、水源涵养区、重要地质遗迹、湿地、草地、滩涂和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和植物原生态,恢复和增强生态服务功能。加强沿海防护林体系工程建设,完善基干林带,实施泥质海岸防护林封育试点。构筑近海生态防护屏障,促进渤海湾生态环境改善。加快水系林网、道路林网和农田林网建设,因地制宜推进连片成片造林,推行林经间作和枣粮间作。实施城乡绿化和水系整治,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建设优良人居生态环境。加强对水源地保护区、矿区地面塌陷区、落地油污染区、海(咸)水入侵区等生态脆弱区和水土流失、海沙开采退化区的综合治理。适度增加黄河口生态用水指标,保持河口地区生态平衡。逐步完善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建设海洋自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实施典型海洋生态系统修复示范工程。到2015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全部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东营、莱州、寿光、昌邑、邹平、博兴、乐陵等基本达到生态市(县)建设标准。

(二)强化环境保护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加强环境共同保护、共同治理,切实提高环境承载能力。加快城市(镇)垃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对已建成污染处理设施的运行监管。加大工业治污力度,依法关停超标排放企业,杜绝工业污染向农村地区转移。加强农村环境保护,以畜禽养殖污染、土壤污染、农村生活垃圾污染治理为重点,有效控制农村面源污染。加大重点河流污染治理力度,加强小流域综合治理。完善生态环境监测预警和监督执法体系,落实污染物减排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海洋工程、海上油气勘探开发及海洋倾废的环境保护监管,实施海洋环境监测预警预报工程。探索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和排污权交易市场。力争到2015年,重点行业及年耗能5000吨标煤、年取水30万立方米以上的重点企业70%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饮用水源地达标率分别达到90%、98%。

(三)集约节约利用资源

积极探索资源集约节约和持续利用的有效途径,建立完善资源开发保护长效机制,推进土地、水、矿产和海域资源高效利用。

土地资源。按照功能分区,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推动土地集约化利用、规模化经营。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结构和时序,提高单位土地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益。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有序推进盐碱荒滩地等未利用地集中成片开发,防止乱占滥用。开展基本农田整理、中低产田改造、撂荒地复垦、盐碱涝洼地综合治理,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农业用地综合效益。引导农民集中居住,推进乡村适度合并,鼓励农民向城镇搬迁,提高农村建设用地利用效率。

水资源。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提高水资源集约利用水平。加大城市节水力度,强制推行节水设备和器具,鼓励再生水、中水回用,限制发展高耗水行业,支持企业实施节水技术改造。积极推广农业旱作技术,大力发展节水灌溉农业,加大云水资源开发利用,提高地面蓄水能力。严格水资源管理,建立和完善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用水管理制度。推进水价形成机制和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水权转让制度和水权交易市场。加快更新改造供水配水管网,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和再生水回用率。到2015年,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0%,再生水回用率达到80%。

矿产资源。依法管理矿产资源,严格开发资格认证和许可管理,严禁滥采,杜绝矿产资源流失。加强地质勘查,增强后备资源保障能力,合理开发石油、黄金、卤水和岩盐等矿产资源。加大对石油、黄金等资源产区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国家安排中央分成的矿产资源补偿费适当对黄河三角洲地区给予倾斜。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资源型企业可持续发展准备金,专项用于环境治理与生态恢复、接续替代产业发展和解决相关社会问题。推进东营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试点。鼓励金融机构设立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专项贷款。

海域资源。依据海洋功能区划,统筹协调各行业用海,合理利用沿海滩涂资源,开展海岸与近岸海域整治与修复,在围填海指标和滩涂利用上给予倾斜,适度围海造地,实现集中集约用海。

(四)发展循环经济

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建设全国重要的循环经济示范区。加强工业园区建设,提高园区产业集聚能力,新建工业项目要在园区布局建设,鼓励现有工业企业向园区转移,实现集聚生产、集中治污、集约发展。推进国家循环经济试点企业加快发展,发展一批新型环保企业,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加强高效能、可循环技术研发,推广循环生产模式,加快化工、电力、建材、轻工等行业技术改造,构筑生态环保产业链。推进环境友好型产业集群发展,建设一批特色生态化工园区,推动清洁生产,加快传统化工向低排放、可循环、精细化方向转变。支持延伸石油化工产业链,综合利用海水、卤水和岩盐资源,推进海水梯级利用、油盐化工产品接续利用等重大循环经济项目建设。支持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提升炼化企业,加强与国内外大型石油石化企业集团合作,建设国内竞争力强的新型化工基地。大力加强节能减排,加大节能技术研发和推广,突出抓好化工、电力等重点行业节能,加强能源生产、运输、消费各环节的制度建设和监管,健全和落实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加强环境准入管理,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全面推行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大力削减COD和SO2排放量。

循环经济示范园区。东营经济开发区、胜利工业园、华泰工业园、海科临港化工工业园、万达橡胶轮胎工业园,滨州鲁北化工生态工业园、西王集团工业园、铁雄能源工业园,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寿光渤海精细化工园、昌邑沿海经济开发区、山东海龙工业园、寒亭建材工业园,莱州银海工业园,高青经济开发区,乐陵高新技术开发区。

节能重点工程。热电联产和热电冷联产工程,电力、交通运输等节油工程,燃料乙醇等石油接续替代品生产,石化企业系统能量优化,节能建筑材料、高效节能照明及节水系统推广。

五、构建高效生态产业体系

按照生态建设和经济发展协调推进的要求,充分发挥区位和资源优势,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形成以高效生态农业为基础、环境友好型工业为重点、现代服务业为支撑的高效生态产业体系。

(一)加快发展高效生态农业

按照高效、生态、创新的原则,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和节水农业,建设全国重要的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区。到2015年,粮食总产量达到700万吨,畜产品210万吨,水产品200万吨,蔬菜980万吨。

绿色种植业。实施引进、试验、示范、繁育与推广工程,推广立体高效农业、生物质能多层次利用和多能互补等技术,积极发展耐碱、耐旱、节水、优质、高产、生态、安全种植业。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推进连片规模开发、集约高效发展。完善良种引进—工厂化繁育—种植—加工—保鲜—销售产业链,提高种植业标准化生产水平,建设全国重要的优质粮棉、特色果蔬生产加工出口、经济林草基地。

生态畜牧业。发挥牧草资源丰富的优势,集约化规模化发展奶牛、肉牛、肉羊、肉鸭等畜牧业,加强动物疫病防治,建成一批特色养殖基地。规划改良天然草场和规模较大的饲料粮种植区,配套建设畜禽加工和生产安全保障设施,支持现代畜牧业示范园建设,打造饲草种植—饲料加工—畜禽养殖—奶业—屠宰加工—冷藏—销售产业链,促进农工贸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发展,推动循环种养、生态养殖和绿色能源建设有机结合。

生态渔业。重点发展水产增殖业、健康养殖业和精深加工,大力发展远洋渔业和休闲渔业。实施渔业资源修复行动计划,保护近海滩涂主要经济生物资源,加大水域环境管理与治理力度,有效恢复渔业生态。加快浅海滩涂和沿黄盐碱涝洼地规模化开发,推进优势特色水产品标准化生产,建设环渤海地区重要的水产品物流贸易中心。加强渔政渔港设施建设,发展渔港特色经济。

(二)积极发展环境友好型工业

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以园区为载体,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升产业整体素质,促进产业集群化发展。到2015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达到6000亿元。

高技术产业。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大力发展电子信息、生物工程、新材料等产业,培育海洋生物医药、海洋功能食品、海洋工程材料、海水综合利用等海洋高技术产业,加快形成一批高成长、带动能力强的骨干企业,开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产品,建设以新型油田化学品、盐化工为特色的新材料产业基地。支持东营软件产业、莱州和寿光种业发展。

装备制造业。着力提高研发系统设计、加工制造、系统集成和关键总成技术整体水平,壮大产业规模,培育优势品牌,形成技术先进、竞争力强的装备制造业体系。石油装备,依托优势企业,加强技术引进和自主创新,提高石油成套设备研发能力,开发生产系列配套产品,重点发展石油钻采装备和石油工程技术服务,形成集研发制造服务于一体的石油装备高端产业链,着力打造特色鲜明、技术高端、国内一流的石油装备产业基地。在东营设立国家石油装备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加强协作配套,提高汽车发动机、关键零部件技术水平,壮大产业集群,打造全国重要的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按照“专、精、特”的要求,积极发展船舶及海洋工程装备配套设备和船舶维修等。加快发展纺织装备、通用飞机及零部件、工程机械、体育装备器材和风力发电、海水淡化、输变电设备等制造业。

轻纺工业。加快装备更新、工艺革新和产品创新,严格控制污染,提升纺织、造纸工业技术含量和产品附加值,建设全国重要的轻纺工业基地。开发时尚、健康、个性化高档家纺服装产品,培育自主品牌,促进棉纺、化纤、织布、印染、家纺、服装配套发展。因地制宜推进林浆纸一体化,积极发展生态造纸。

生物产业。开发耐盐碱转基因植物新品种,开发生物药物及治疗肿瘤、心脑血管、老年病等新型高效药物,建设中药种植GAP、生产过程GMP标准化体系。发展L—乳酸、聚乳酸生产。

新材料产业。重点发展热超导、电子、无机传热、环保、高分子等新材料产业。石油装备。东营重点发展钻机、磁悬浮抽油机、通井机、钻井平台等石油机械及油气集输设备和油田专用汽车制造业。

汽车及零部件。东营、滨州和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重点推进特种车辆生产,发展船用柴油机、重型发动机、高档大型发动机等系列产品及特种活塞、OE刹车片、汽车轮胎等制造业。

通用飞机及零部件。重点推进滨州通用航空飞行器及发动机和德州庆云飞机刹车盘项目建设,带动机械零部件、橡胶制品、电子、电气、复合材料等配套产品发展。

设备制造业。发展风力发电、电厂脱硫、海水淡化、燃气发电、地热利用等配套设备制造业。

轻纺。建设滨州、东营、淄博高青纺织家纺服装产业基地,发展寿光、广饶生态造纸业。

(三)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

按照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的方向,重点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积极发展消费性服务业,加快构筑结构合理、功能完备、特色鲜明的现代服务业体系。

现代物流业。依托交通枢纽、中心城市和重要货物集散地,完善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一批特色物流园区和集散、存储、加工配送中心,重点建设临港物流基地,形成多层次、开放式、社会化的物流体系。积极推广现代物流管理技术,建立和完善物流网络和信息平台,提高物流信息化和标准化水平,引导物流企业向专业化、规范化和国际化发展。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鼓励兼并重组,推动物流企业向物流园区集中,促进物流企业集群化发展,建成环渤海南部的区域性物流中心。

生态旅游业。按照发展大旅游、开发大市场、建设大产业的要求,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旅游资源整合,突出神奇黄河口、生态大观园、梦幻石油城、黄河水城、武圣故里、宋代古城、世界风筝之都、摩崖石刻、海岛金山寺、滨海渔盐、枣林等特色,开发生态观光、文化会展、休闲度假、体育健身和古贝壳自然遗迹等产品。着力打造黄河入海口、滨海旅游度假、红色旅游和民俗文化四大精品旅游线路。支持黄河口生态旅游区、黄河水城、孙子文化旅游区建设,逐步建成国家级旅游区。

金融保险业。创新合作发展机制,完善区域金融服务体系。整合城市商业银行,引进战略投资者,支持在黄河三角洲地区设立地方性银行,条件成熟后适时上市。支持国内外金融机构在区域内开设分支机构。加快发展信托公司信托业务、金融租赁公司租赁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和发行债券。丰富保险服务品种,拓展保险市场,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保险体系。

商务服务业。积极发展远程教育和医疗、数字及网络电视、数据处理等新型信息服务业,规范法律、经济鉴证类服务,支持发展投资与资产管理、市场调查、工程和管理咨询、资信服务等服务业,鼓励发展专业化工业设计,积极发展服务外包。

六、强化基础设施支撑

加强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形成配套完善的水利设施、快捷畅通的交通网络和安全清洁的能源保障体系,增强发展高效生态经济的支撑能力。

(一)加强水利设施建设

加快防风暴潮和引供水体系建设,加大黄河入海流路治理力度,构筑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安全屏障,提高水资源供应保障能力。

防潮堤。按照新建和改造加固并重的原则,加大对防潮堤建设的支持力度,高标准规划建设防潮体系。关键岸段堤坝按50年一遇建设,根据实际需要对部分堤坝适当提高标准,充分发挥防潮堤的防潮减灾、交通旅游、生态建设、滩涂增殖、产业开发等综合功能。到2015年,新建防潮堤400公里,改造加固400公里;到2020年,沿海防潮体系基本建成。

引供水设施。按照兴利除害、开源节流的原则,加强水利设施建设,提高水资源保障能力。统筹调配淡水资源,科学利用地表水,合理利用地下水,控制地下水超采。利用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引调长江水。按照水量分配指标,在保障河道最低生态用水的前提下提高黄河水利用效率。扩大再生水、海水和微咸水利用规模。适度建设平原水库,实施现有水库加固衬砌增容工程。推进城市河道改造与污水处理设施、景观建设相结合,提高水利工程综合效益。实施一批重点河道治理工程和灌区改造工程,重点加强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增强农田灌排设施抗御自然灾害和防洪除涝排碱供水能力。大力推进海水直接利用,适度发展海水淡化。加大黄河口治理力度,完善分洪、退洪设施,提高防洪减灾和利用洪水能力。稳定现有黄河入海流路,留足备用流路。

(二)加快交通设施建设

按照统筹规划、适度超前的原则,加快重大交通设施建设,打通连接京津冀、长三角和东北地区的陆海通道,形成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现代综合运输网络。

(三)推进能源设施建设

优化能源结构,提高利用效率,多渠道、多途径增加能源供给。稳步发展石油,加强油田调整挖潜,稳定生产规模,加快油气管网和石油储备设施建设,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开展商业储备,建设区域石油流通枢纽和交易中心。优化发展电力,建设超临界和超超临界生态环保型燃煤电厂,积极发展热电联产,加快城乡电网升级改造。大力发展新能源,支持在滩涂和浅海建设风力发电站,积极利用生物质能、地热能、太阳能和潮汐能,实施农村沼气推广工程和太阳能、地热能应用示范工程。

七、加快社会事业发展

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大力发展各项社会事业,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形成覆盖城乡、设施完善、适应生态经济发展的公共服务体系。

(一)大力发展科技事业

整合区域科技资源,构建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努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增强科技对经济增长的支撑作用。依托黄河三角洲可持续发展研究院等机构,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加快建设中国石油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及其“生态谷”、潍坊滨海科教创新园区,形成一批高水平的科研机构、重点创新和产学研合作平台。构建国家与地方创新联动机制,加强与国家科研院所、大专院校联合攻关,重点在河口生态治理、盐碱地改良、生态农业、环境保护、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等关键领域和核心技术方面取得突破。加快发展技术市场,培育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和科技中介组织,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支持建设重大创新能力项目,推动黄河三角洲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

(二)优先发展教育事业

加大教育投入,深化教育改革,优化教育结构,促进教育事业协调发展。推动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和贫困地区倾斜,实施校舍安全工程和学校标准化建设,以改革农村教师补充机制为重点,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整合职业教育资源,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半工半读、顶岗实习培养模式,扩大职业教育办学规模,鼓励发展集约化、规模化的职业教育集团,提升职业教育实训能力。支持地方优化高等教育结构,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加强发展高效生态经济所需人才的培养,提升高等学校创新与服务能力。重视发展学前教育,加快发展成人教育和继续教育,引导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形成多层次、开放式的终身教育体系。加强人力资源建设和人才培养,设立区域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积极引进国内外优秀人才。

(三)积极发展医疗卫生事业

强化政府责任,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加强城乡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疾病防控、卫生监督服务水平,增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能力。积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完善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落实公立医院政府补助政策,加强卫生技术和管理队伍建设,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健全农村药品供应和医疗服务网络,提高农村居民医疗保障水平。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切实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建立健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和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全面开展人口出生缺陷预防,采取综合措施有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问题,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

(四)繁荣文化体育事业

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培育黄河三角洲生态文化,促进文化事业发展。加大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建设具有时代气息和地域特色的标志性公共文化设施。鼓励社会力量捐助和兴办公益性文化事业。加强潍坊杨家埠木版年画、吕剧等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在文物藏品比较丰富的地方建设一批市县级博物馆。加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拓展服务功能。充分发挥黄河三角洲地区文化资源优势,培育和壮大文化企业。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和健身场地建设。实现县县有较高水平图书馆和文化馆,乡镇和街道有规范的综合性文化站、社区有文化中心,每个行政村拥有适宜的文体活动场所。

(五)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

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劳动力在地区间、城乡间合理有序流动。积极拓宽就业渠道,增加社会公益性岗位,鼓励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增加政府财政投入,加大促进就业政策支持力度。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对城镇失业人员、新增劳动力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培训,重点建设公共技能实训基地,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逐步提高保障标准,逐步建立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相衔接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重点建设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基层服务平台,完善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管理服务体系。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完善高龄老人津贴制度,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骨干,建立多层次、多元化的养老服务体系。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加快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加大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力度,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增加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多渠道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八、创新体制机制

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形成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有机结合、良性互动、协调推进的体制机制,为高效生态经济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

(一)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优化政府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减少行政层次,降低行政成本。创新区域经济管理模式,建立统筹协调、权责一致、精简高效的管理体制。合理调整行政区划,推进统一高效开发。完善政务信息发布制度,实现政府行政管理方式向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根本转变。财税体制改革。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功能区建设,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重点支持社会事业发展、自然生态保护与修复、循环经济发展、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财政困难县转移支付力度。

金融改革与创新。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建立黄河三角洲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组建开发担保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完善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坚持县(市)法人地位的长期稳定,组建农村商业银行。支持办好邮政储蓄银行,引导邮政储蓄资金回流。支持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建立健全农民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制度。积极稳妥发展产权交易市场。支持在流转土地使用产权、林权和海域使用权抵押融资方面先行先试。

土地管理体制改革。在坚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的前提下,适应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发展的需要,改革土地管理和土地利用方式。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管控和引导,积极探索土地利用规划动态管理模式。实行土地利用计划差别化管理,对重大项目建设特别是使用未利用地的建设项目,国家在安排用地计划时予以倾斜。鼓励对宜农土地后备资源进行开发,新增耕地在保证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的前提下,允许在省域内用于占补平衡。组织实施国家级重大土地整治工程。稳步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建立评价与考核制度,将评价结果与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的分配相挂钩。做好土地确权登记工作,规范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支持开展未利用地开发管理改革试点。

(二)构建开放型经济体系

构建对外开放平台。支持有条件的省级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鼓励开发区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依托东营和莱州临港产业区,根据实际业务需要设立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为设立综合保税区创造条件。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大力扶持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和有机农产品出口,提高高附加值产品的出口比重,加快建设科技兴贸出口创新基地。积极发展进口贸易,扩大能源、重要资源性产品、关键零部件、先进技术和设备进口。积极承接国外中高端制造业转移,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服务贸易。积极推动与日韩的经贸合作,全面加强与欧美的经贸合作。

提高利用外资水平。结合优化产业结构,创新利用外资方式,扩大利用外资规模。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国政府优惠贷款,支持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积极引进跨国公司和全球行业龙头企业,设立区域性总部、研发中心和生产基地。鼓励外资参与企业改组改造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严格限制低水平、高污染、高能耗的外资项目进入。加快“走出去”步伐。依托大企业在境外开发战略资源,重点加强能源开发合作。创新对外投资和合作方式,推动石油装备、纺织、化工等优势产业到境外投资。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对外承包承揽工程,采用BOT、租赁、承包等多种形式开发境外工程市场。

(三)加强区域合作与交流

主动加强与周边地区特别是天津滨海新区、辽宁沿海经济带等的经济交流和技术合作,形成优势互补、错位发展的新格局。加强规划对接,发挥各自比较优势,推动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加强产业对接,积极承接山东东部和天津滨海新区产业转移,提高产业集中度和协作配套水平,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对接,打通连接周边地区的通道和出口。有序推动异地联合兴办开发区,支持庆云县和天津红桥区合作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园、乐陵市和天津塘沽区合作建设循环经济示范园,打造承接产业转移的载体。加强区域间高层互访,建立定期联系机制,推动各层次对口交流与协作。加强与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等国内其他地区的经济联系,深化与港澳台地区的经贸合作。

九、规划实施和保障

山东省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分工,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推动规划实施。要按照规划确定的功能定位、空间布局和发展重点,制定和调整相关专项规划,切实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有序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要逐级建立目标责任考核制度,确保落实规划目标任务。

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指导解决规划实施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通过现有渠道加大对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和特色产业的支持力度,指导和推动土地、金融等重要领域的改革创新。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适时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并将实施情况向国务院报告。完善社会参与和监督机制,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规划实施和监督。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九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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