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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淮南市地方税务局田家庵区分局
释义

机构概况

淮南市地方税务田家庵区分局组建于2002年9月,地处淮南市经济文化中心。分局现有正式职工80人,其中党员40名。内设九 股四所,分别是:综合股、征管股、计财股、基金股、征收股、征收一股、征收二股、征收三股、征收四股、朝阳所、田东所、龙泉所、曹庵所,并成立了地税公检法联合办公室。分局担负着全4000多户纳税单位的地方税收日常征收、管理工作。

机构设置

综合股

(1)负责分局机关日常行政事物管理工作。

(2)协调各股(所、组)工作关系及对外联络工作。

(3)起草和审核分局有管文件、报告、制定分局年工作计划和机关工作制度、并督察落实。

(4)负责文件收发、档案、信访、保密、信息、宣传、调研、督办、会议组织、接待和安全保卫工作。

(5)负责分局纪检检察、政风建设及两权监督工作。

(6)负责精神文明建设、队伍建设干部培训、政治教育、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工作。

(7)负责基础设置的维护、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实物的登记、维护和管理工作。

(8)负责岗位责任制及目标管理责任制得制定、考核工作。

(9)协税、护税体系建设和执法保障工作。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征管股

(1)负责分局业务的指导和培训工作。

(2)组织实施标准化分局建设工作。

(3)组织实施征管改革。

(4)普通发票的管理和检查工作。负责辖区纳税人自印发票的审核和上报审批;负责新开户和需调整户领用发票申请的审批。

(5)审查、上报各类减免税的申请。

(6)审查企业上报得资产损失和企业弥补亏损申请,按照分级审批权限办理税前扣除项目审核审批事宜。

(7)建立所得税重点纳税人税源档案,组织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负责“三代”单位管理,推行个人所得税“双向”申报。

(8)开展征管质量考核。

(9)纳税信誉等级认定工作。

(10)重大涉税案件上报审理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上报备案工作。

(11)负责税务所(征收组)使用的征管文书和税政报表的领取、发放工作。

(12)负责涉税评估报告的确认及办理房地产和土地交易产权变更纳税通知。

(13)往年征管资料的管理工作。

(1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合办

(1)组织本辖区内地方税收稽查和违法案件举报的受理、查处工作。

(2) 组织或配合相关部门打击偷税、骗税、抗税等违法案件。

计会股

(1)贯彻执行国家财会法令法规和上级部门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2)设置分行业、分税种、重点户等综合税源台帐,上报有关税源报表;税收票证管理、各类会统报表的编制、上报。

(3)负责编制地方税收计划,分析收入计划执行情况并检查、督促和落实。

(4)贯彻执行会计和财务制度,实施税收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

(5)负责税收票证和基金(费)票证的管理。

(6)负责各项经费的管理和机关财务工作。

(7)负责地方税源的统计和调查研究工作。

(8)协办相关会务工作(主要包括专题会议材料草拟、会议通知等)。

(9)负责职责范围内公文的办理。。

(10)负责分局日常经费管理工作。

(11)各种征收票据的领取、保管、使用、核销等管理工作。

(1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基金股

(1)贯彻执行国家各项税收、基金(费)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细化税收征管办法。

(2)负责基金(费)核定征收的审核。

(3)组织开展基金(费)日常专项检查。

(4)建立税务(社会保险费)等级底册、社会保险费重点户费源台帐等征管台帐。

(5)组织开展基金(费)的调研工作。

(6)按时上报各类基金(费)报表;负责社保费收入分析工作。

(7)基金(费)相关登记资料的计算机录入和内部传递工作。

(8)有关基金(费)的征收以及临时开具发票应纳税工作。

(9)负责基金(费)的计划编制、统计、收入分析和税源调研工作。

(11)负责基金(费)咨询工作。

(1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征收大厅

(1)贯彻执行国家法令法规和上级部门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2)负责纳税人税务登记、变更、注销、停歇业的受理(不含政务中心受理范围)。

(3)多元化纳税申报信息资料的接收、录入、数据传输及银行扣缴税费款的解缴入库工作。

(4)负责辖区内进机户纳税人税款、罚款、滞纳金的征收工作。

(5)负责发票的发售工作。

(6)逾期申报的受理和罚款的收缴工作。

(7)设置分行业、分税种、重点户等综合税源台帐,上报有关税源报表;建立发票领购、发售、核销、代开台帐,以及滞纳金加收和税务违章处罚等征管台帐。

(8)填制上报发票管理情况和办税服务厅(室)情况年度报告表。

(9)办税服务厅征管使用文书的领取、发放工作。

(10)负责代开运输发票和零星地税发票。

(11)各税收、基金(费)征收票据的领取、保管、使用、核销等工作。

(1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征收一股

(1)贯彻执行国家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辖区实际认真做好税费征收管理工作。

(2)负责税收和基金(费)计划的落实工作。

(3)负责税费票证的管理工作。

(4)负责辖区纳税人税务登记、帐簿凭证、纳税申报及税户进机等管理工作。

(5)辖区零散税源(含跨地经营纳税户)的税务管理和税款征收工作。

(6)拟订普通发票核定意见、办理发票领购的审核、核销和日常检查工作;负责税控装置的监督管理工作。

(7)逾期未申报和逾期未缴纳税款(基金、费)户的催报催缴工作。

(8)对停歇业及非正常户进行跟踪管理。

(9)定期定额(率)纳税户的典型调查、税费定额拟订、民主评议、上报审批和张榜公布工作。

(11)日常税务检查中发现的涉税违章、违法行为的处理工作。

(12)所得税汇算清缴、房地产开发项目登记及土地增值税预征结算管理工作。

(13)税费专项检查的落实工作。

(14)辖区纳税人征管信息资料的采集、分户征管资料的建立和有关资料的传递工作。

(15)设置辖区纳税户分税种、分行业综合税源台帐,重点税源户分户征收台帐等各类台帐,建立个体纳税户分户征收清册和社保费登记底册、征收清册和分户征收台帐。

(16)开展标准化分局建设工作。

(17)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税风税纪工作。

(18)负责固定资产、办公设施日常使用中的维护和管理;保持计算机及网络设备处于良好状态,正确使用税收征管软件,

保证数据录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1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管辖区域:淮舜路以西,学院路以东,朝阳路以北,国庆路以南的企业和个体税收的征管。

征收二股

(1)贯彻执行国家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辖区实际认真做好税费征收管理工作。

(2)负责税收和基金(费)计划的落实工作。

(3)负责税费票证的管理工作。

(4)负责辖区纳税人税务登记、帐簿凭证、纳税申报及税户进机等管理工作。

(5)辖区零散税源(含跨地经营纳税户)的税务管理和税款征收工作。

(6)拟订普通发票核定意见、办理发票领购的审核、核销和日常检查工作;负责税控装置的监督管理工作。

(7)逾期未申报和逾期未缴纳税款(基金、费)户的催报催缴工作。

(8)对停歇业及非正常户进行跟踪管理。

(9)定期定额(率)纳税户的典型调查、税费定额拟订、民主评议、上报审批和张榜公布工作。

(11)日常税务检查中发现的涉税违章、违法行为的处理工作。

(12)所得税汇算清缴、房地产开发项目登记及土地增值税预征结算管理工作。

(13)税费专项检查的落实工作。

(14)辖区纳税人征管信息资料的采集、分户征管资料的建立和有关资料的传递工作。

(15)设置辖区纳税户分税种、分行业综合税源台帐,重点税源户分户征收台帐等各类台帐,建立个体纳税户分户征收清册和社保费登记底册、征收清册和分户征收台帐。

(16)开展标准化分局建设工作。

(17)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税风税纪工作。

(18)负责固定资产、办公设施日常使用中的维护和管理;保持计算机及网络设备处于良好状态,正确使用税收征管软件,

保证数据录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1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管辖区域:广场路以东至洞山中路,宾馆路以东,学院路以西,国庆路以南的企业和个体税收的征管。

征收三股

(1)贯彻执行国家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辖区实际认真做好税费征收管理工作。

(2)负责税收和基金(费)计划的落实工作。

(3)负责税费票证的管理工作。

(4)负责辖区纳税人税务登记、帐簿凭证、纳税申报及税户进机等管理工作。

(5)辖区零散税源(含跨地经营纳税户)的税务管理和税款征收工作。

(6)拟订普通发票核定意见、办理发票领购的审核、核销和日常检查工作;负责税控装置的监督管理工作。

(7)逾期未申报和逾期未缴纳税款(基金、费)户的催报催缴工作。

(8)对停歇业及非正常户进行跟踪管理。

(9)定期定额(率)纳税户的典型调查、税费定额拟订、民主评议、上报审批和张榜公布工作。

(11)日常税务检查中发现的涉税违章、违法行为的处理工作。

(12)所得税汇算清缴、房地产开发项目登记及土地增值税预征结算管理工作。

(13)税费专项检查的落实工作。

(14)辖区纳税人征管信息资料的采集、分户征管资料的建立和有关资料的传递工作。

(15)设置辖区纳税户分税种、分行业综合税源台帐,重点税源户分户征收台帐等各类台帐,建立个体纳税户分户征收清册和社保费登记底册、征收清册和分户征收台帐。

(16)开展标准化分局建设工作。

(17)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税风税纪工作。

(18)负责固定资产、办公设施日常使用中的维护和管理;保持计算机及网络设备处于良好状态,正确使用税收征管软件,

保证数据录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1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管辖区域:负责国庆路以北,淮舜路以西,广场路以东的企业和个体税收的征管。

征收四股

(1)贯彻执行国家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辖区实际认真做好税费征收管理工作。 (2)负责税收和基金(费)计划的落实工作。

(3)负责税费票证的管理工作。

(4)负责辖区纳税人税务登记、帐簿凭证、纳税申报及税户进机等管理工作。

(5)辖区零散税源(含跨地经营纳税户)的税务管理和税款征收工作。

(6)拟订普通发票核定意见、办理发票领购的审核、核销和日常检查工作;负责税控装置的监督管理工作。

(7)逾期未申报和逾期未缴纳税款(基金、费)户的催报催缴工作。

(8)对停歇业及非正常户进行跟踪管理。

(9)定期定额(率)纳税户的典型调查、税费定额拟订、民主评议、上报审批和张榜公布工作。

(11)日常税务检查中发现的涉税违章、违法行为的处理工作。

(12)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

(13)税费专项检查的落实工作。

(14)辖区纳税人征管信息资料的采集、分户征管资料的建立和有关资料的传递工作。

(15)设置辖区纳税户分税种、分行业综合税源台帐,重点税源户分户征收台帐等各类台帐,建立和社保费登记底册、征收清册和分户征收台帐。

(16)开展标准化分局建设工作。

(17)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税风税纪工作。

(18)负责固定资产、办公设施日常使用中的维护和管理;保持计算机及网络设备处于良好状态,正确使用税收征管软件,保证数据录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1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管辖区域:田家庵区交通运输企业及车船使用税的税收征管。

朝阳所

(1)贯彻执行国家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辖区实际认真做好税费征收管理工作。

(2)负责税收和基金(费)计划的落实工作。

(3)负责税费票证的管理工作。

(4)负责辖区纳税人税务登记、帐簿凭证、纳税申报及税户进机等管理工作。

(5)辖区零散税源(含跨地经营纳税户)的税务管理和税款征收工作。

(6)拟订普通发票核定意见、办理发票领购的审核、核销和日常检查工作;负责税控装置的监督管理工作。

(7)逾期未申报和逾期未缴纳税款(基金、费)户的催报催缴工作。

(8)对停歇业及非正常户进行跟踪管理。

(9)定期定额(率)纳税户的典型调查、税费定额拟订、民主评议、上报审批和张榜公布工作。

(11)日常税务检查中发现的涉税违章、违法行为的处理工作。

(12)税费专项检查的落实工作。

(13)辖区纳税人征管信息资料的采集、分户征管资料的建立和有关资料的传递工作。

(14)设置辖区纳税户分税种、分行业综合税源台帐,重点税源户分户征收台帐等各类台帐,建立个体纳税户分户征收清册和社保费登记底册、征收清册和分户征收台帐。

(16)开展标准化分局建设工作。

(17)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税风税纪工作。

(18)负责固定资产、办公设施日常使用中的维护和管理;保持计算机及网络设备处于良好状态,正确使用税收征管软件,保证数据录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1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管辖区域:负责淮舜路以西,学院路以东,朝阳路以南,舜耕中路以北的企业和个体税收的征管。

田东所

(1)贯彻执行国家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辖区实际认真做好税费征收管理工作。

(2)负责税收和基金(费)计划的落实工作。

(3)负责税费票证的管理工作。

(4)负责辖区纳税人税务登记、帐簿凭证、纳税申报及税户进机等管理工作。

(5)辖区零散税源(含跨地经营纳税户)的税务管理和税款征收工作。

(6)拟订普通发票核定意见、办理发票领购的审核、核销和日常检查工作;负责税控装置的监督管理工作。

(7)逾期未申报和逾期未缴纳税款(基金、费)户的催报催缴工作。

(8)对停歇业及非正常户进行跟踪管理。

(9)定期定额(率)纳税户的典型调查、税费定额拟订、民主评议、上报审批和张榜公布工作。

(11)日常税务检查中发现的涉税违章、违法行为的处理工作。

(12)税费专项检查的落实工作。

(13)辖区纳税人征管信息资料的采集、分户征管资料的建立和有关资料的传递工作。

(14)设置辖区纳税户分税种、分行业综合税源台帐,重点税源户分户征收台帐等各类台帐,建立个体纳税户分户征收清册和社保费登记底册、征收清册和分户征收台帐。

(15)开展标准化分局建设工作。

(16)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税风税纪工作。

(17)负责固定资产、办公设施日常使用中的维护和管理;保持计算机及网络设备处于良好状态,正确使用税收征管软件,保证数据录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1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管辖区域:负责淮舜路以东的企业和个体税收的征管。

龙泉税务所

(1)贯彻执行国家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辖区实际认真做好税费征收管理工作。

(2)负责税收和基金(费)计划的落实工作。

(3)负责税费票证的管理工作。

(4)负责辖区纳税人税务登记、帐簿凭证、纳税申报及税户进机等管理工作。

(5)辖区零散税源(含跨地经营纳税户)的税务管理和税款征收工作。

(6)拟订普通发票核定意见、办理发票领购的审核、核销和日常检查工作;负责税控装置的监督管理工作。

(7)逾期未申报和逾期未缴纳税款(基金、费)户的催报催缴工作。

(8)对停歇业及非正常户进行跟踪管理。

(9)定期定额(率)纳税户的典型调查、税费定额拟订、民主评议、上报审批和张榜公布工作。

(11)日常税务检查中发现的涉税违章、违法行为的处理工作。

(12)税费专项检查的落实工作。

(13)辖区纳税人征管信息资料的采集、分户征管资料的建立和有关资料的传递工作。

(14)设置辖区纳税户分税种、分行业综合税源台帐,重点税源户分户征收台帐等各类台帐,建立个体纳税户分户征收清册和社保费登记底册、征收清册和分户征收台帐。

(15)开展标准化分局建设工作。

(16)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税风税纪工作。

(17)负责固定资产、办公设施日常使用中的维护和管理;保持计算机及网络设备处于良好状态,正确使用税收征管软件,保证数据录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1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管辖区域:负责广场路以西,洞山路以南,宾馆路以西的企业和个体税收的征管。

曹庵税务所

(1)贯彻执行国家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辖区实际认真做好税费征收管理工作。

(2)负责税收和基金(费)计划的落实工作。

(3)负责税费票证的管理工作。

(4)负责辖区纳税人税务登记、帐簿凭证、纳税申报及税户进机等管理工作。

(5)辖区零散税源(含跨地经营纳税户)的税务管理和税款征收工作。

(6)拟订普通发票核定意见、办理发票领购的审核、核销和日常检查工作;负责税控装置的监督管理工作。

(7)逾期未申报和逾期未缴纳税款(基金、费)户的催报催缴工作。

(8)对停歇业及非正常户进行跟踪管理。

(9)定期定额(率)纳税户的典型调查、税费定额拟订、民主评议、上报审批和张榜公布工作。

(11)日常税务检查中发现的涉税违章、违法行为的处理工作。

(12)税费专项检查的落实工作。

(13)辖区纳税人征管信息资料的采集、分户征管资料的建立和有关资料的传递工作。

(14)设置辖区纳税户分税种、分行业综合税源台帐,重点税源户分户征收台帐等各类台帐,建立个体纳税户分户征收清册和社保费登记底册、征收清册和分户征收台帐。

(15)开展标准化分局建设工作。

(16)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税风税纪工作。

(17)负责固定资产、办公设施日常使用中的维护和管理;保持计算机及网络设备处于良好状态,正确使用税收征管软件,保证数据录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1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管辖区域:负责三河、曹庵、史院三乡镇的企业及个体税收的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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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20: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