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训政时期 |
释义 | 孙中山提出的建立“民国”程序的第二阶段。 孙中山把建立民国的程序分为军政时期、训政时期、宪政时期三个时期,主张在训政时期施行约法,由政府派出经过训练、考试合格的人员,到各县筹备地方自治,并对人民进行运用民权和承担义务的训练。一省之内全部县实现自治时,即可结束训政,进入宪政时期。 1928年国民党召开二届五中全会,宣告“军政时期”结束,“训政时期”开始。蒋介石打出“以党治国”的旗号,宣布“统一军政”“实施训政”,名曰加强中央统治,实为排除异己,建立独裁统治。所谓“训政”就是国民党一党专政,就是蒋介石独裁专制。 1931年5月12日国民党一手包办的“国民会议”通过《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从1931年公布到1948年5月举行“国民大会”后结束,在国民党统治区内共施行十八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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