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淮北市盐务管理局 |
释义 | 淮北市盐务管理局是市人民政府的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正处级建制,负责淮北市盐业市场管理、食盐专营和盐政执法工作,隶属于安徽省盐务管理局。安徽省淮北市盐业有限公司是于2010年在原淮北市盐业公司基础之上改制而成的,为省属国有食盐专营批发企业,主要从事各类盐调拨、批发,小包装食盐分装,多品种盐生产开发,承担着全市食盐和小工业盐的计划调拨和供应任务,隶属于安徽省盐业总公司。 局司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单位简介2004年6月局司划归安徽省盐业总公司(局)垂直管理,原下属濉溪县盐业公司于2006年10月经省盐业总公司(局)批准,市县公司合并。其销售辖区三区一县,目前设有四科一室和四个配送中心。 2009年底,市公司(局)共有资产1077万元,净资产509万元;在职职工311人,离退休人员33人,党员86人。2009年销售收入2105万元,同比增长8.12%,实现增加值1062万元,同比增长14.07%;实现利税236万元,其中利润193万元,同比增长45.11%;净资产收益率31.85%,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达到124.75%,连续三年超额完成省盐业总公司下达的经济指标。 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盐业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参与拟定地方区域性盐业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加强食盐专营各项管理活动和系统内工业盐的计划管理,保障区域内食盐、工业盐市场有序供应,组织实施碘盐普及推行。 3、负责盐款结算及中央和省有关专项资金的清缴管理工作。 4、依法进行盐政执法,严厉打击盐业市场违法行为。 5、根据省计划安排,编制全市食盐、工业盐购进、调拨、运输、储备、销售等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食盐批发、零售许可证的审验、核查、报批、发放管理工作。 6、负责区域内碘盐质量监督检测,统一管理包装、防伪标志供应管理工作。 7、负责国家战略储备盐的管理工作,参与盐税、盐价以及盐业政策法规的调研。 8、对全市盐行业财务、统计工作实行业务指导。 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组织机构内设办公室、盐政科、财务科、运销科、市场发展科。 下辖濉溪县盐业配送中心等4个配送中心。 领导班子淮北市盐务管理局局长、淮北市盐业有限公司经理、党委书记:汝国华。 淮北市盐务管理局副局长、淮北市盐业有限公司副经理:李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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