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怀化市档案局 |
释义 | 档案局简介怀化市档案馆原名为怀化地区档案馆。 怀化市档案局的前身为黔阳专署档案管理科,设立于1959年11月29日,既是党的机构,又是政府的机构,由于“文化大革命”机构瘫痪,1969年11月14日,地革委办事组下设档案组。1973年6月,正式成立地革委档案馆,配副馆长1人,1980年4月30日,成立地区档案局,配正副局长各1人;档案局与档案馆局馆合一,列为地直一级机构,两块牌子一套人马。1983年9月,将地区档案局与档案馆分设,档案局是统管全区档案事业的具有行政职能的机构,档案馆为局属二级机构,事业编制。1985年4月,档案局列入政府编制序列。1998年10月,实行参照公务员管理制度,其部门设置有办公室、业务指导科、法制科、档案管理科(后改为管理利用科,对外称档案馆)、征集编研科、科技教育科,定编22人。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怀化市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怀发[2001]6号)精神,设置怀化市档案局,为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正处级。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主管全市档案工作。 主要职责市档案局是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并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主要工作任务和职责范围: (一)对全市档案事业实行统筹规划、宏观管理。按照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拟定全市档案工作的管理办法;贯彻、组织实施档案建设的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制定全市档案工作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进行行政执法监督;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协调市直机关和各县(市、区)的档案业务工作。 (二)集中统一管理市档案馆和市直机关的重要档案资料,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维护档案的完整,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推进档案工作的科学化管理和现代化建设。 (三)组织全市性的档案宣传活动,收集、整理和编发有关内刊资料;承办市档案学会日常工作。 (四)组织档案科学技术与基础理论研究;制订全市档案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划;组织档案专业教育和档案专业干部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全市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有关工作。 (五)负责市级档案馆网点建设的布局、审核等有关工作,协调指导市属各类档案馆的接收范围,审查市档案馆向社会开放档案的办法和控制范围。 (六)指导全市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服务工作,推进档案信息网络建设。 (七)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和局领导成员职务变动,经局党组研究,局领导成员分工调整如下: 林顺万(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局工作。 夏英勤(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法制科、征编科和人事工作,代管纪检工作。 谭绪清(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办公室和财务、职改工作,负责库房基建工作。 易小青(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管理利用科、科教科。 谌许业(调研员):分管业务科和学会工作。 童兰新(调研员):协管管理利用科。 闫朝科(副调研员):负责档案学会日常工作,协管征编科。 杨世友(副调研员):协管办公室和库房基建工作。 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市档案局内设5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负责全市档案工作的情况综合和统计,提出贯彻党和国家档案工作方针政策的建议,编制全市档案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机关的政务工作,制定各项内部管理制度;负责机关文秘、机要、信息、保密、档案、信访、接待、财务、保卫、计划生育以及后勤管理等有关工作;负责机关编制、人事及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局务会、局长办公会议决议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编发有关档案信息、档案宣传报导工作。 (二)业务指导科负责全市档案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的宏观管理,对市直党政机关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协调指导市直各专业主管部门做好本专业本系统的档案工作;负责市级档案馆网点建设的布局审核工作;协调各级各类档案馆的接收范围,指导实施档案馆、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农村档案工作的规章和技术标准;指导全市档案信息网络建设和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 (三)法制科负责《档案法》、《湖南省档案管理条例》的宣传、贯彻、实施;负责档案管理规范性文件研究、起草、审核工作;负责档案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档案违法案件和严重档案违法行为;贯彻国家和省关于档案专业教育的方针、政策,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档案专业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全市档案干部的档案专业教育和岗位培训工作。 (四)档案管理科(馆)负责进馆档案及资料的接收、保管和科学管理,实施档案管理规范化和标准化;应用先进技术和方法保管、保护档案,及时修裱抢救褪变破损档案;负责档案的接待查阅和服务工作;负责开放档案的鉴定和标识工作;负责库房的安全与管理,定期对库房实施保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负责全市档案科技业务咨询、成果推广、应用和现代化管理的计划编制、指导工作。 (五)征集编研科负责散存在社会上重要档案资料的征集(征购)和馆藏档案资料的开发工作;设计、编制、更新档案检索工具,充实与完善检索体系;编纂、出版、公布档案,参与编史修志等工作。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市档案局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0名(含后勤服务人员编制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纪检员1名,科(室)领导职数8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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