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湖南工学院电子科技协会 |
释义 | 一、电子科技协会简介 电子科技协会创立于2003年4月,是由湖南工学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主管,依托电气与信息工程系的群众性团体组织。协会以培养会员协作精神、创新精神、电子设计能力为目的,强化会员动手能力,以电子制作,电器维修,电子硬件装配应用为方向,普及电子科技知识,提高电子科技爱好者的科技文化素质。协会自创办以来,在院团委的正确领导下,开展过丰富多彩的活动,包括两年一度的湖南工学院“圆融杯”电子设计竞赛,一年一度的“电协杯”电子设计竞赛,定期举行的电子科技技术经验交流会,专业知识交流会,视频教学,电子制作,实验室实践等。协会理事会设有会长、秘书长、副会长、会长助理、秘书处、技术部、组织部、宣传部、外联部、财务部。各部门分工合作,为协会发展作出了很大贡献。此外协会组织、选拔优秀会员参加“挑战杯”和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并且取得了非常不错的成绩。 二、 电子科技协会协精品活动--1、定期理论教学与实践辅导 在每个星期的周末,我们电子科技协会都会定期组织协会会员进行理论和实践教学,讲解一些电路基础知识,然后通过电子小制作锻炼会员的动手能力和发现问题的能力,通过实战来提升会员的技能。在培训方面我们紧紧围绕以理论联系实践的教学方针,着力培养会员学以致用的能力,同时在教学选题方面我们也尽量选择了一些趣味性强,实用性强的电路进行分析和制作,以此来激发会员的学习热情。此外我们还定期举行电子科技技术经验交流会,专业知识交流会,视频教学,实验室实践等。 2、电器义务维修 在每年的三月即“学习雷锋月”和十二月,我们电子科技协会都会积极组织协会的会员在本校及其他高校开展电器义务维修活动,义务帮助师生维修损坏的电器。电器义务维修是我们电子科技协会结合自己本身的特色而开展的一项服务于大众的公益性活动。活动自2008年3月首次开展以来到现在已经成功举行了六次,总计维修损坏电器达到了1300余件,其中在2010年12月开展的维修活动中参与会员达到了60余人,三天之内维修了410多件电器。电器义务维修活动不仅在很大程度上锻炼和提升了协会会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让他们从实践中学到了很多课本上学不到的东西。而且此项活动为学院师生解决了很多应电器故障而带来的麻烦。此外在我系领导的关注和大力支持下,我们协会于2011年4月正式在B3-113创建了电器义务维修中心,这使得此项维修活动得以变得长期化、固定化。使我们电子科技协会能更好的服务于学院师生。 3、协办湖南工学院两年一度的“圆融杯”电子设计竞赛 协会成立后的第一年就参与了我院首届“圆融杯”电子设计竞赛的策划和组织工作。两年一度的“圆融杯”电子设计竞赛,为广大学生提供一个展示自我的平台,激发我校大学生实事求是、刻苦钻研精神,发扬团队合作精神,培养他们的创新思维和动手能力;并以此为契机,培养、发现一批理论扎实、动手能力强的同学,为两年一度的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发掘人才,建设一支 “懂理论、强操作、重实践、会设计”的“一专多能”的研究性电子技术人才队伍!“圆融杯”自开始主办以来我们电子科技协会不仅参与了历届竞赛活动的宣传和组织工作而且在参加竞赛的同学中电子科技协会的会员就占到了将近90%。在2010年第五届“圆融杯”电子设计竞赛中,参赛的42支队伍,126名参赛者中电子科技协会的会员就占到了114人。而且参赛的会员每届都在不断地增加,参赛作品的科技含量不断地在提升,学院的科技竞赛活动正朝着欣欣向荣的方面继续发展。 4、承办电子科技协会每年一届的“电协杯”电子设计大赛 “电协杯”是电子科技协会借鉴“圆融杯”电子设计竞赛而衍生下来的一项校内科技竞赛活动,活动主要针对于我校全体大一学生展开,并且每年举行一次。 此项活动旨在填补”圆融杯“电子设计竞赛所留下的空白,培养大一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动手能力,为以后参加各项大赛锻炼和培养人才。“电协杯”的开展得到了我系领导的大力支持,并由我系担任主办方,电子科技协会承办。经过长达两个月的精心策划和组织,2011年4月电子科技协会成功的举办了首届“电协杯”电子设计大赛,此次大赛共有32组作品参加评选,64名大一学生参赛,参赛效果非常好,很多作品远超出了他们所学习的知识,充分体现了我院大一学生乐于专研,勇于挑战的学习精神。 5、承办衡阳市高校联盟电子制作比赛 为加强与衡阳市其他高校同性质协会之间的技术交流,营造一个良好的科技竞争氛围。电子科技协会于2011年5月开始与衡阳师范学院电子科技协会协会、南华大学电气科技技术协会共同承办每年一届的衡阳市高校联盟电子制作比赛。此项比赛将由衡阳市三大高校轮流主办。在今年5月由衡阳师范学院团委主办的首届高校联盟电子制作比赛中,我们电子科技协会拿获了一个一等奖、一个二等奖、四个优胜奖,在所有参赛协会中获得的成绩是最好的,这也充分体现了我协会会员高强的动手制作能力。 三、湖南工学院电子科技协会 (章 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湖南工学院电子科技协会是由湖南工学院学生组织成立的,在院社团联合会直接领导下的社团组织,采用理事会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协会是以电子信息工程系学生为主体,面向全院电子设计与制作爱好者的学生社团组织,本协会在院团委、社团联和电子信息工程系指导下开展活动。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情操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推广和发展电子技术,实施素质教育,培养会员的协作精神、创新精神和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强化会员的动手能力,将全体会员培养成一支“一专多能”的“懂理论、强操作、会设计”的研究性电子技术人才队伍。 第四条:本协会的目标是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推动学院精神文明建设,争创一流社团。 第二章会员 第五条:本协会每学年招收一次新会员。凡品行端正,有服务于社会的精神,承认本协会章程,且对电子技术有一定爱好的本院本、专科学生,均可成为本协会会员。 入会基本程序: (1) 提交入会申请表。 (2) 由理事会审核同意并由学院有关部门批准通过。 (3) 交纳会员费。 (4) 确定为会员,发给会员证。 第六条: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加入本协会: 1、受院(系)纪,党(团)纪处分(警告以上)者; 2、以协会名义从事损害协会名誉的活动; 3、一贯自由散漫,道德水平低下者; 4、考试成绩多门不合格(经补考后,主课两门不及格或副课三门不合格)者; 5、参加本协会后,自动退会或被协会除名,现重新申请加入者。 第七条:被正式录取后,会员交纳会员费及一寸彩照三张,并填写有关表格。 第八条:本协会会员档案送院社团联合会存档,在各种活动中得奖和年终被评选为优秀会员的,记入个人档案。 第九条:会员在自动退会或被协会除名后,须交还会员证,会费一律不退回。 第十条:大学毕业未退会者,协会视为终身会员,协会将与之保持联系,并以适当形式参加协会各项活动。 第十一条:会员的权利及义务: 1、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享有参加本协会各项活动的权利; 3、有爱护本协会财产,维护本协会名誉的义务; 4、享有对本协会一切决议和工作的询问、建议和评论的权利; 5、享有对协会各类规章制度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6、有缴纳一定的活动经费(会费)的义务,有对会费开支情况进行监督的权利。 7、会员在递交退会申请报告后,享有自动退会的权利;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其职责是: 1、审查批准协会的工作报告; 2、审查,修改和批准协会的章程; 3、选举产生理事会,决定理事会的工作; 4、通过重要决议; 5、决定本会的重大变更和终止。 第十三条: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执行机构,由投票选举产生,其职责是: 1、聘请学院有关老师任协会顾问,指导协会活动; 2、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并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3、制定和执行工作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4、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 5、决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第十四条:本协会实行理事负责制,设会长一名,秘书长一名,副会长三名,会长助理、秘书处、技术部、组织部、外联部、财务部理事若干名,会计一名,出纳一名。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年,连任最多不得超过两届。 第十五条:理事会成员职责:一、会长: 统筹全局,贯彻执行协会章程,向会员传达并带领会员积极完成上级指示, 规划、领导、负责协会各项活动等。 二、秘书长: 负责协会内管理工作;协助会长及副会长开展工作;制定协会内部管理制度;制作、散发各种文件;处理协会内部各种书面材料、负责每学期对干部实行工作、学分考核;审查各职能部门每学期工作计划与工作总结;负责协会内部 财务管理 三、副会长: 根据协会的工作需要,督促各部门尽快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等;会长不在时,代理会长负责协会的各项工作。 四、会长助理: 协助正副会长开展日常工作和各项事务安排、通知,分工监管理事会各部门的日常工作等。 五、秘书处: 协助秘书长处理协会内部各种资料、做好会议记录、管理好协会的历史资料。 五、技术部: 定期对会员进行电子方面科技知识的讲解,帮助、引导各会员认识各种元器件,完成电子制作,提高会员学习电子科技知识的兴趣,全面提高会员的知识水平和动手能力等。 六、组织部: 组织、安排会员参与各种活动,包括日常活动的会员通知、管理、登记,策划协会各项活动,负责场地布置和所需必需品落实等 七、宣传部: 加强本协会的宣传力度,提高并维护本协会的声誉,包括开展各项活动所需的横幅悬挂、海报及POP制作与粘贴,协助组织部做好各项活动的通知等工作,加强本协会的网络宣传力度等。 八、财务部: 会计、出纳各1人,负责协会的各项账目收支,参加社团的定期财务会议,接受社团等相关部门的监管,做好年度财务安排等,并做到定期公开,接收会员监督。 会计主要是记录各次活动的账目,做到总账清楚,各明细账单清晰,准确无误等。 出纳主要负责定期向相关部门报账,核对各项收支账单是否手续齐全,核查账目记录等。 九、外联部: 负责对外联络,加强本协会的对外联系,包括与商家、兄弟协会、其他高校和企事业单位等。 第十六条:理事会成员须团结一致,积极努力的做好各项工作。对工作敷衍塞责,严重影响或破坏协会正运转和发展的成员,协会会长、副会长及理事会有权进行组织调渡、降职或纪律处分,并记入社团联个人档案。 第十七条:理事会成员须服从组织的安排,受降职或组织调渡后,须交还原会员证,换取新会员证。 第四章纪律 第十八条:本协会处分分为警告,留会察看,除名三种。 第十九条:因故不能参加本协会各项活动及会议的,应事先向理事会成员书面请假,经允许后,方按请假办理。 第二十条:凡未向理事会提交请假申请,不参加协会各项活动或会议三次(包括三次)者作自动退会处理,并记入社团联个人档案。 第二十一条:参加本协会活动或会议,未经允许随便讲话或做与活动、会议无关的事情,造成不良影响的,协会有权进行纪律处分,并记入社团联个人档案。 第二十二条:未经许可携带非会员参加本协会活动或会议,经批评未及时改正的,做警告处分,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作留会察看、直至除名。并记入社团联个人档案。 第二十三条:对败坏协会声誉,破坏会员团结,违反协会章程的会员,协会有权对其做除名处理,并记入社团联人个档案。 第二十四条:对不按时办理每学期的会员登记、注册手续或交纳会员费的会员,协会有权对其作自动退会处理,并记入社团联个人档案。 第五章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条:本协会的经费来源: 1、会员交纳的会员费; 2、院或系的拔款; 3、企事业单位及公司的赞助; 4、其它一切合法所得。 第二十六条:本协会的资金按照“取之有道,用之有度”的原则,由本协会财务人员进行严格的管理,并接受社团联有关部门监督。 第二十七条:本协会的资金主要用于各种活动的组织、宣传、奖励及其它各种日常开支。 第二十八条:理事会成员有权按照本规定报销有关开支,但报销前须向会长或副会长申请,经同意后,执购物发票,由会长或副会长签字后,予以报销。 第二十九条:若一次性开支超过10元(包括10元)的,须另外征得会长的同意,并按照第二十八条办理。 第三十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原则上不予报销,特殊情况可按第二十八条办理: 1、开支前未事先申请或申请未征得会长的同意; 2、无购物发票,或在购物发票上涂改的; 3、购物时无证人陪同的; 4、开支金额高于申请报价的; 5、出外联系事宜的来往车费; 6、购物时的来住车费; 7、不是专门为协会而作的开支。 第三十一条:理事会各成员要节约经费的开支,共同抵制、揭发弄虚作假的行为。对于利用职务之便,在购物过程中获取回扣或变相回扣的行为,一经查实,开除会籍,并记入社团联个人档案。 第六章会员证管理制度 第三十二条:本协会会员证正面为湖南工学院校标、湖南工学院电子协会字样,上附会员照片,会员号,职务等。 第三十三条:会员证经院社团联合会盖章,注册后,承认其会员资格。 第三十四条:会员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涂改、转借他人使用。 第三十五条:会员证遗失须立即向协会理事会申请挂失,补办手续,不另收工本费。 第三十六条:未作每学期一次的会员登记、注册手续的以及自动退会或被除名处理会员的会员证无效。 第三十七条:会员被调动或升降职变动后,须交还原会员证,领取新会员证。 第七章协会的活动 第三十八条:本协会由理事会负责组织各种会议和活动,通知海报由社团联宣传部负责。 第三十九条:本协会的各类活动须严格遵守学院社团联合会的有关规定。 第四十条:本协会组织活动及会议前须事先写好详细的活动(会议)计划。 第四十一条:本协会开展活动或召开会议时理事会须做好点名记录工作。 第四十二条:理事会各成员每学期开学初写好工作计划,学期结束写好工作总结,上交社团联,接受校团委或社团联的考核。 第八章奖惩制度 第四十三条:本协会的各项比赛,活动可设立物质、精神奖励政策,但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获得奖励的会员,根据情况可考虑记入社团联个人档案。 第四十四条:本协会年终评选一次优秀会员,上报社团联,记入个人档案,并可享受相关奖励政策。评选采用会长、副会长确定名额,再进行民主选举产生。 第四十五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会员,可考虑评选优秀会员: 1、积极认真地参加本协会活动,会议的; 2、为本协会的发展献计献策,且确实起积极因素作用的; 3、以本协会会员的名义参加各种电子类的比赛获奖,为协会争得荣誉的。 4、对本协会发展有其它杰出贡献的。 第四十六条:凡有违反本协会章程行为的会员,一律不能被评选为该年度优秀会员。 第四十七条:本协会每学年评选一次优秀会员,上报学院,记入个人档案,并享受相关奖励政策,评选由理事会成员推荐名单,经会长、副会长审核同意后进行全体会员民主投票选举后产生。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本章程经协会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经校团委、社团联核定批准生效。 第四十九条:本章程修改权归会员代表大会,解释权归理事会。如与上级有关制度相抵触的,服从上级的规章制度。 第五十条:本章程即日起生效。 湖南工学院电子科技协会 2011年10月1日 四、电子科技协会历届主要理事名单表时间 职务 姓名 2003-2004 会长 熊照军 2004-2005 会长 许炜 2005-2006 会长 田微 2006-2007 会长 陈绪雄 2006-2007 副会长 焦建国 2006-2007 副会长 朱锐力 2007-2008 会长 庞延庭 2007-2008 副会长 叶勇辉 2008-2009 会长 张桐 2008-2009 副会长 王实铭 2008-2009 技术部部长 郭扬 2009-2010 会长 廖伟 2009-2010 秘书长 胡俊 2009-2010 副会长 陈金辉 2010-2011 会长 黄伟 2010-2011 秘书长 王勇 2010-2011 副会长 陈荣灵 五、历年协会会员及团体所获奖励表时间 获奖者姓名 获奖名称 发奖单位 等级 2005年11月 许炜 廖彦明 李明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大赛湖南赛区 湖南省教育厅 二等奖 2007年 6月 陈绪雄 第三届衡阳市创新设计大赛 衡阳市教育局 二等奖 2007年12月 朱锐力 焦建国 任秋宇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大赛湖南赛区 湖南省教育厅 二等奖 2007年12月 蹇强 谈晨 张小波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大赛湖南赛区 湖南省教育厅 三等奖 2009年 6月 左有为 李涛 李四强 第八届“挑战杯”湖南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湖南省教育厅 三等奖 2009年 6月 张桐 郭扬 张芳礼 第八届“挑战杯”湖南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湖南省教育厅 二等奖 2009年 9月 王实铭 蒋军 敬文毅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大赛湖南赛区 湖南省教育厅 三等奖 2009年 9月 张桐 郭扬 全超武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大赛湖南赛区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一等奖 在2007、2008、2009、2010年 电子科技协会 明星社团评比 共青团湖南工学院委员会 明星社团 2010年 1月 电子科技协会 第四届湖南省大学生优秀社团评比 共青团湖南省委 湖南省大学生优秀社团 2010年 6月 电子科技协会 2010年度“拒绝毒品,阳光生活”湖南高校社团禁毒文化风采展示大赛 湖南省禁毒委员会 社会实践类一等奖 2010年11月 电子科技协会 湖南工学院第五届“圆融杯”电子设计竞赛 湖南工学院教务处 优秀组织奖 2011年5月张桐 张芳礼 第九届“挑战杯”湖南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湖南省教育厅特等奖2011年5月郭扬第九届“挑战杯”湖南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湖南省教育厅二等奖2011年5月涂俊华 张业进 唐冰 第九届“挑战杯”湖南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湖南省教育厅三等奖 六、湖南工学院第八届(2010级)理事会成员会长:彭荣建 副会长:肖俊、刘宏城 秘书长:朱诗云 技术部部长:王靖 技术部副部长:周志朝 组织部部长:阳路 宣传部部长:刘洋 财务部部长:戴仲礼 外联部部长:李娣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