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 |
释义 | 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创建于1957年11月,原为政治学校,1966年“文化大革命”中被迫停办。1984年省委根据中央指示精神批准恢复,更名为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1989年省社会主义学院开始边筹建边办学,1992年9月8日在武昌阅马场灰楼原址正式开班办学。2003年9月迁址到武昌和平大道872号新建的“社院大厦”。 简介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坐落于美丽的武汉长江之滨,白云黄鹤的地方,是中共湖北省委领导的统一战线性质的政治学院,是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合党校,是党和国家干部教育培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历史与概况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创建于1957年11月,原为政治学校,1966年“文化大革命”中被迫停办。1984年省委根据中央指示精神批准恢复,更名为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1989年省社会主义学院开始边筹建边办学,1992年9月8日在武昌阅马场灰楼原址正式开班办学。2003年9月迁址到武昌和平大道872号新建的“社院大厦”。 2003年中央统战部发布的《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暂行条例》明确规定了社会主义学院的任务和职能,社会主义学院的基本任务是: (一)教育培训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 (二)教育培训统一战线其他方面的代表人士; (三)教育培训统战工作干部; (四) 学习、研究和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五)学习、研究和宣传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方针和政策。 社会主义学院通过教育培训,着重提高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统一战线其他方面代表人士四个方面素质: (一)具有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坚定信念; (二)具有爱国主义精神,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祖国统一的责任意识; (三)具有适应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和需要的政治素质,了解和掌握新 世纪新阶段爱国统一战线的基本理论、方针、政策; (四)具有与中国共产党合作共事和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责的能力和胜任本职工作的组织领导能力。 对统战工作干部的教育培训,着重提高三个方面的素质: (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自觉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胜任本职工作所需要的统战理论政策水平和领导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发扬统战工作的优良传统,勤政廉政,公道正派,善于广交深交党外朋友。 此外社会主义学院还负有考察了解学员的政治思想情况、工作实绩和业务能力,为民主党派、统战部门及有关方面培养选拔干部和统战教学人才提供参考意见的职能。 根据上述任务和职能,社会主义学院开设四个方面的课程: (一)基础课。主要包括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等。 (二)专业课。主要包括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中共统战史、民主党派史,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人民政协理论,民族宗教理论与政策,知识分子方针政策,经济领域的统战工作和政策,“一国两制”与祖国统一,海外统一战线,中华文化与民族凝聚力等。 (三)应用课。主要包括形势与任务,经济理论,现代科技知识,法律法规,管理决策科学、领导科学,计算机基础知识与操作等。 (四)社会考察课。主要包括工作交流、参观考察、调查研究等。 根据统战干部和统战工作对象的层次和特性,省一级的社会主义学院设置以下几种班次和学制: (一)进修班。主要培训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省级组织的常委、委员(执委)和处以上干部;省级人大、政协中的非中共代表、委员,市州人大、政协中的非中共副主任、副主席;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市州组织的正副主委(会长),在政府和法院、检察院担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非中共干部,以及其他相当于县处级的非中共代表人士,学制1至2个月。 (二)培训班。主要培训相当于县处级的非中共中青年干部和准备进入县处级领导班子的非中共后备干部,学制3个月至半年。 (三)研究班。主要培训在政府和法院、检察院担任地厅和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非中共领导干部、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以及统战部的领导干部,学制一般为1个月。 (四)读书班。主要培训宗教界代表人士和市州以上宗教团体负责人,担任市州工商联执委以上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学制一般为半个月左右。 此外,经省编委批准,省社会主义学院成立了“湖北中华文化学院”,面向港、澳、台同胞和海外华人华侨,面向社会,举办学习中华文化、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的培训班、学习班。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省社院还成立了“湖北中华文化学院职业培训中心”,开展经营师、策划师、推销员等职业资格的初、中、高级培训。 办学特色与主要业绩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是一所独具特色的政治院校。一是学院的培训对象层次高、学历高,因而教学要求也高。培训主要是结合实际学习政治经济理论和党的方针政策,讲改革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帮助他们更多地了解和掌握党的方针政策,提高政治理论素质和参政议政的能力。二是教学内容政治性、政策性、时效性很强。由于学院的统一战线性质和学员文化层次高的特殊性,社会主义学院教育培训的主要目的,就是培养有统一战线政策观念和专业知识的人才,培养有作为的社会活动家和政治家,培养能与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共事,具有较高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能力,能带领群众前进的一代代党外代表人物。在学制上,要根据不同班次不同学员的情况灵活确定学制的长短和课程的设置,一般是短期培训,以专题讲授为主。第三个特点就是社会主义学院的教学方法是以自我教育为主,形式上是课堂讲授和课下读书研讨相结合。学院在教学中力求采用“学员自己提出问题,自己分析问题,自己解决问题”的办法,教学专题的讲授尽量少而精。在政治理论的探讨上,鼓励学员联系实际,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创新。实行“不抓辫子,不扣帽子,不打棍子“的原则,保持宽松的政治学术氛围,让大家畅所欲言,共同探求真理。第四个特点,有一支专兼结合的教师队伍。采取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办法设置学科和配置教学力量。基础理论课、统战理论专业课基本由本院教师担任,形势、方针政策和其它专业课,一般聘请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中共党校、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专家、教授、学者来讲。这样也使学员能及时了解国家的政治经济等方面的形势,听到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权威性解释和宣传,得到关于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及时的解答。在大力培养本院教师队伍的同时,充分利用社会上的优势教师资源,使专兼职教师优势互补,从而保证了社会主义学院的教学质量,受到学员们的欢迎。 省社会主义学院复办10余年来,在统一战线教育培训和理论研究上取得了累累硕果,共举办各类进修班、培训班、研讨班和读书学习班138期,培训党内外干部和代表人士5600余人,为支持和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加强统一战线党内外两支干部队伍的建设作出了贡献。一批党外人士经过省社会主义学院培训后,走上了省、市(州)、县和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岗位。在搞好党外干部培训的同时,省社会主义学院还与高校联合开办学历班。科研上,学院创办了《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编写出版了《统一战线40年论集》、《爱国统一战线基础》、《邓小平统一战线理论辅导读本》、《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等专著和教材。参与中央统战部、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编写《统一战线疑难问题》、《中华文化概述》等辅导书籍。此外,在省以上报刊发表论文100多篇、约40余万字。这些成果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社会主义学院教育培训工作的发展和提高。 党对社会主义学院的重视与期望社会主义学院是有中国特色的政治学院,自成立以来一直受到中共中央和党的三代领导人的高度重视。1956年毛泽东亲自为社会主义学院命名;1992年6月邓小平同志为中央社会主义学院题写校名;同年江泽民同志为社会主主义学院题写了“爱国、团结、民主、求实”的八字校风;1995年10月19日,全国政协主席李瑞环同志为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提出了“高层次、有特色、正规化”的办学原则。 中共湖北省委、省政府对社会主义学院也非常重视。1990年省委在贯彻中央关于多党合作制度的文件中指出:“省社会主义学院是我省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土的联合党校,是宣传中国共产党的方针政策,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社会主义、爱国主义教育的基地。要健全社会主义学院的机构,抽调政治素质好、有一定教学经验和管理经验的优秀干部到社会主义学院工作。”为了从根本上改善社会主义学院的办学条件,2000年,省委、省政府批准重新选址兴建省社会主义学院,2003年社会主义学院建成。新的学院建筑面积13000平米,校园环境优雅,整洁安全。教学综合楼(社院大厦)拥有现代化学术报告厅、大小教室、会议室、多功能厅、客房、大小餐厅等,集教学、餐饮、住宿、健身、娱乐于一体,是举办各类学习班、讲座、学术报告和各种会议的最佳场所。 时代给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带来了广阔的发展前景,党赋予了社会主义学院教育培训的重任。在新的世纪里,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将不负党的期望,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发扬“爱国、团结、民主、求实”的校风,走“高层次、有特色、正规化”的办学道路,按照江泽民同志的要求,把社会主义学院建设成为更富有特色的名副其实的党外代表人士和统一战线干部的学习培训基地。 现任领导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为中共湖北省委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委托省委统战部管理。设党委书记1名,院长1名,副院长3名。 机构设置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是中共 湖北省委领导的统一战线性质的政治学院,是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合党校,是党和国家干部教育培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 主要职责 (一) 按照省委的部署和省委统战部的安排,协助做好党的统一战线工作,保证党的路线、任务以及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并向省委、省委统战部汇报和反映情况。 (二)组织民主党派各级领导骨干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学习研究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学习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统战理论、政策,提高他们的理论政策水平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能力。 (三) 对统一战线系统的干部进行岗位培训,提高统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四)根据教学和科研相结合的原则,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研究,以及党的统一战线历史和理论的研究工作。 (五)贯彻落实省委统战部下达的年度教学计划,负责各班次学员的入学、后勤保障、学籍管理、学员学习情况评鉴;考察了解学员的政治思想情况,工作实绩和业务能力,为民主党派、统战部门和有关方面培养、选拔干部提供参考意见。 (六) 以爱国主义为宗旨,根据海外统战工作的需要,开展中华文化的学习、研究、交流和联谊工作。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内设以下4个处室。 (一) 院办公室(同时挂“党委办公室”牌子) 负责协助院领导组织院内日常工作的运转;负责院内外的联系与综合协调、接待、文电处理、机要档案、秘书事务、会议组织及信访、信息、网络管理、电化教学管理、保密、安全保卫、车辆和财务管理等工作;编写《工作简报》;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学院人事及职称管理工作;负责学院离退休职工管理、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学院党委的日常事宜和机关的党务、群团和工会工作。 (二) 教务处 负责编制教学计划,管理协调教学活动,安排课程,聘请教师,招收学员,管理学籍,掌握学员的思想,反映教学情况,研究并提出教学工作改革方案,组织编写教学大纲;负责有关教学保障工作;负责起草有关文字材料工作。 (三) 教研室 根据教学计划,开展学员自学、讨论、辅导等教学活动,负责草拟有关教学方面的文稿。 负责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基础理论,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共党史、中外近代史的教学与研究。 负责统战理论、历史以及统战方针政策的教学与研究。重点是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人民政协工作,民主党派史,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民族宗教理论、方针政策,海外统战工作方针政策,经济统战工作方针政策,基层统战工作,统一战线方法论等课程的教学与研究。 负责现代科学,包括领导科学、行管、文秘、公关等课程的教学和研究工作。 负责编写《 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负责“图书资料室”的管理工作。 (四)总务处 负责学院基本建设管理,国有固定资产的使用、维护和管理等工作。内设“服务中心”,负责学院干部、职工和学员生活服务等后勤保障工作;依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开展多种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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