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湖北省关于2006年高校毕业生户口档案托管工作的通知 |
释义 | 通知对象各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为做好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经研究,今年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继续协助各高校做好2006高校毕业生户口档案托管工作(以下简称“户档托管”),现将有关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托管范围及对象户口、档案托管的范围及对象是武汉地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其他市州高校毕业生原则在当地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托管(在武汉市和省外已有就业单位的除外)。 托管办法1、申请人到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领取《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或从“职业生涯规划与咨询中心”下载该表,填好后交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签章。 2、签章后的《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要与《报到证》(原件)、《户口底页》(原件)、登记像片(1寸4张黑白彩色均可,像片背面用铅笔填上自己的名字)和托管费用一并交到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方为有效。可由学校集中交、亦可由学生本人交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毕业生本人留一份登记表作为今后到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相关手续的凭据。 3、为方便学校统计本校申请托管毕业生人数,编制当年毕业生就业方案,同时方便毕业生及时查询自己的户档变动信息、党员工作信息、委托办理相关手续,请督促托管毕业生务必登录职业生涯规划与咨询中心点击“户档托管”栏目,找到所在学校名填写《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个人信息登记表》。从今年开始,支持高校户档托管全部实现网络化管理,即户档托管申请、登记、异动、改派等全部通过网上进行(请事先与我中心联系),以节省人力、物力、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学校要做的工作学校应及时宣传、布置毕业生户档托管工作。学校收到毕业生交来的《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后,将毕业生列入学校毕业生就业方案,发放《报到证》。毕业生凭《报到证》办理离校手续。离校手续办理完毕,毕业生即可在学校办理托管报到手续,亦可到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报到手续(10月30日后停止办理)。各校为托管毕业生集中办理报到手续的时间由学校与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商定。 相关服务及收费标准对户档托管的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免费保管档案两年,其间免费提供用人单位信息;提供推荐就业相关服务;一次性收取手续费、户口迁移(含迁入迁出及工本、网络发布等)费、档案转递邮寄费共80元;托管期间应毕业生要求可开具非就业有关证明每次20元;超过两年以上,每月收户档托管费15元。 党员组织关系办理托管办理完毕的毕业生党员(含预备党员),要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与相关材料一起交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户档托管部,领取流动党员证。 二00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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