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家法,男,汉族,1952年9月生,湖北黄石市人,1972年12月参加工作,197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党校大学文化。
1972年12月-1976年8月黄石市第十中学教师、党总支书记、政治处主任;
1976年8月-1984年3月中共黄石市委组织部干事;
1984年3月-1991年12月中共黄石市委组织部干部科副科长、科长、副县级组织员
1991年12月-1994年3月中共黄石市石灰窑区委常委,黄石市石灰窑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1994年3月-1997年12月中共黄石市石灰窑区委副书记,黄石市石灰窑区人民政府区长;
1997年12月-1999年4月中共大冶市委副书记,大冶市人民政府市长;
1999年4月-2001年11月中共大冶市委书记;
2001年11月-2006年12月宜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06年12月—2007年2月 中共宜昌市委常委、宜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07年2月— 中共宜昌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副书记。
分管工业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