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后四史 |
释义 | “后四史”是“二十四史”中的最后几部史书。不过它的最后一部,即“清史稿”并不属于《二十四史》之中, 并且是残本,国民时期并未编写完毕,这也是有人说是“二十五史”的原因。 此外后四史也是人们所谓的“唐宋元明清”中“宋元明清(没有辽与金)”的原因。 但是网络中仍然对后四史有所争议,这里选用的是大部分人及较有权威者所认定的后四史: 《宋史》(元·脱脱等) 《元史》(明·宋濂等) 《明史》(清·张廷玉等) 《清史稿》 (民国 赵尔巽等) 宋史简述及意义《宋史》是二十五史之一,於元末至正三年(1343年)由丞相脱脱和阿鲁图先后主持修撰,《宋史》与《辽史》、《金史》同时修撰。《宋史》全书有本纪47卷,志162卷,表32卷,列传255卷,共计496卷,约500万字,是二十五史中篇幅最庞大的一部官修史书。 成书过程 元初,元世祖忽必烈就曾诏修宋史,然因体例、年号不一而未成。元惠宗至正三年(1343年)三月,下令修辽、金、宋三史。铁木儿塔识、贺惟一、张起巖、欧阳玄等七人任总裁官,还有史官斡玉伦徒、泰不华、于文传、贡师道、余阙、贾鲁、危素等23人,脱脱於至正四年五月(1344年)辞职,中书右丞相阿鲁图继任,阿鲁图虽名为都总裁,但不谙汉字。至正五年(1345年)十月成书,只用了两年半的时间。至正六年(1346年)在江浙行省予以刊刻。 特点 《宋史》的特点是史料丰富,叙事详尽。两宋时期,经济繁荣,文化学术活跃,雕版印刷盛行,编写的 史书,便于刊布流传。科举制的发展,形成庞大的文官群,他们的俸禄优厚,有很好的条件著述。加之统治者重视修撰本朝史,更促成宋代史学的发达。修撰本朝史的工作,在北宋前期由崇文院承担;王安石变法改革官制后,主要由秘书省负责。官修的当代史有记载皇帝言行的起居注,记载宰相、执政议事及与皇帝问对的时政记,根据起居注、时政记等按月日编的日历,详细记载典章制度的会要,还有编年体的“实录”和纪传体的“国史”。元末修撰的这部宋史,是元人利用旧有宋朝国史编撰而成,基本上保存了宋朝国史的原貌。 宋史对于宋代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民族关系、典章制度以及活动在这一历史时期的许多人物都做了较为详尽的记载,是研究两宋三百多年历史的基本史料。例如,从食货志中,不仅可以看到两宋社会经济发展的概况和我国各民族、各地区之间经济联击的加强,还可以看到劳动人民创造的超越往代的巨大物质财富和他们所遭受的残酷剥削。天文志、律历志、五行志等,保存了许多天文气象资料、科学数据以及关于地震等自然灾害的丰富史料。 除官修的当代史外,私家撰述的历史著作也不少,像南宋初年史学家李焘编撰的《续资治通鉴长编》,专记北宋一代史实;南宋孝宗时的史学家徐梦莘修撰的《三朝北盟会编》,专记徽宗、钦宗、高宗三朝与金和战的关系。因此元朝修《宋史》时,拥有足够的资料。以志来说,《宋史》共十五志,一百六十二卷,约占全书三分之一篇幅,仅次于列传。其例目之多,分量之大,也是二十五史所仅见。其中的《职官志》,详细地记述了宋朝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官僚机构的组织情况,还包括职官的食邑、荫补、俸禄等,从中可以看出宋朝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加强。此外,《地理志》、《职官志》、《食货志》、《兵志》编得也比较好。《宋史》的志书基本上能反映当时政治、经济、军事和文化各方面的情况。 元史简述及意义《元史》是系统记载元朝兴亡过程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成书于明朝初年。由宋濂(1310~1381)、王濂(1321~1373)主编。全书二百一十卷,包括本纪四十七卷、志五十八卷、表八卷、列传九十七卷,记述了从蒙古族兴起到元朝建立和灭亡的历史。 成书过程 明太祖朱元璋十分重视修史工作,他即位的当年,即元朝灭亡的当年,1368年,便下诏编修《元史》。 洪武二年(1369)二月丙寅(初一),在南京的天界寺(今南京朝天宫东)正式开局编写,以左丞相李善长为监修,宋濂、王祎为总裁,征来山林隐逸之士汪克宽、胡翰、赵埙等十六人参加纂修。明朝初年的著名文学家宋濂是主要负责人。这次编写至秋八月癸酉(十一日)结束,仅用了188 天的时间,便修成了除元顺帝一朝以外的本纪37卷,志53卷,表6卷,传63卷,共159卷。这次修史,以大将徐达从元大都缴获的元十三朝实录和元代修的典章制度史《经世大典》为基础。 由于编纂的时间太仓促,缺乏顺帝时代的资料,全书没有完成,于是派欧阳佑等人到全国各地调集顺帝一朝资料,于洪武三年二月六日重开史局,仍命宋濂、王祎为总裁,率领赵埙,朱右、贝琼等15人继续纂修,经过143天,七月初一书成,增编顺帝纪10卷,增补元统以后的《五行》、《河渠》、《祭祀》、《百官》、《食货志》各1卷,三公和宰相表的下卷,《列传》36卷,共计53卷。然后合前后二书,按本纪、志、表、列传厘分后,共成210卷,也就是现在的卷数。两次纂修,历时仅331天。 特点 《元史》的本纪,以记载忽必烈事迹的《世祖本纪》最为详尽,有十四卷之多,占本纪篇幅的三分之一;其次是《顺帝本纪》,有十卷之多。这是因为元世祖和元顺帝在位时间都长达三十多年,原始史料丰富,所以对他们的记述就比较详细。这体现了《元史》编纂中的实事求是的精神,材料多就多编,材料少就少编。像蒙古建国前后的史料不多,那时《元朝秘史》尚未译出,因此,成吉思汗和蒙哥的本纪就只各有一卷。 《元史》的志书,对元朝的典章制度作了比较详细的记述,保存了大批珍贵的史料。其中以《天文》、《历志》、《地理》、《河渠》四志的史料最为珍贵。《天文志》吸取了元代杰出科学家郭守敬的研究成果。《历志》是根据元代历算家李谦的《授时历议》和郭守敬的《授时历经》编撰的。《地理志》是根据《大元一统志》,《河渠志》是根据《海运纪原》、《河防通议》等书编撰的。而今,《大元一统志》等书已经散佚,《元史》中保存了这些书的内容,史料价值就更为可贵。 《元史》的列传有类传十四种,大多沿袭以往的史书,只有《释老》一传是《元史》的创新。《释老》是记载宗教方面的列传,从中可以了解宗教在元朝所居的地位和发展情况。类传中以《儒学》、《列女》、《孝友》、《忠义》四种所记的人物最多,说明宋以来封建的思想统治在逐步加强。《元史》列传还有个特点是,所叙述的事,都有详细的年、月、日记载,这就更增加了参考价值。 《元史》的体例整齐,文字浅显,叙事明白易懂,还保留了当时的不少方言土语,这同朱元璋提倡浅显通俗的文字是分不开的。宋濂修《元史》时,遵照朱元璋的意图,强调“文词勿致于艰深,事迹务令于明白”,因此《元史》称得上是一部较好的正史。 明史简述及意义《明史》,一部纪传体的史书,是二十四史中的最后一部。顺治二年五月,清廷组成《明史》的纂修人员。全书记载了从明太祖洪武元年(1368年)到明思宗崇祯十七年(1644年)共277年的明朝历史。 成书过程 清朝入主中原之后,转年即顺治二年(1645年)四月癸亥(十一日),御史赵继鼎奏请纂修《明史》(注:赵继鼎奏请纂修《明史》的记载,见于《清世祖实录》卷15,何冠彪《顺治朝〈明史〉编纂考》一文首揭此事。但清廷何时决议纂修,尚无确切史料证实。清代官书中亦不见有关纂修《明史》的诏令,《清世祖实录》中仅见几位总裁于顺治二年五月癸未的上奏,其中言,“臣等钦奉圣谕,总裁《明史》”,并提出副总裁及纂修人员名单。这种“钦奉圣谕”,很可能仅是早朝时的口头指示而已。以往论著称顺治二年五月“诏修《明史》”,表述确实有所不当,准确言之为:顺治二年五月,清廷组成《明史》的纂修人员。),得到了清廷认可。其后,大学士冯铨、李建泰、范文程、刚林、祁充格为总裁,操办此事。是年五月,由总裁提名副总裁和纂修官,并设收掌官七员,满字誊录十员,汉字誊录三十六员, 揭开了清朝官方纂修《明史》的序幕。康熙四年(公元1665年),重开明史馆,因纂修《清世祖实录》而停止。康熙十八年(公元1679年),以徐元文为监修,开始纂修明史。于乾隆四年(公元1739年)最后定稿,进呈刊刻。《明史》是我国历史上官修史书中纂修时间最长的一部。如果从清顺治二年(1645年)开设明史馆起,到乾隆四年(1739年)正式由史官向皇帝进呈,前后历时九十四年。假如从康熙十八年(1679年)正式组织班子编写起至呈稿止,为时也有整整六十年之久。请史简述及意义 特点 《明史》是二十四史最后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纪传体明代史,记载了自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朱由检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二百多年的历史。其卷数在二十四史中仅次于《宋史》,但其修纂时间之久,用力之勤却大大超过了以前诸史。修成之后,得到后代史家的好评,认为它超越了宋、辽、金、元诸史。清史学家赵翼在《廿二史札记》卷31中说:“近代诸史自欧阳公《五代史》外,《辽史》简略,《宋史》繁芜,《元史》草率,惟《金史》行文雅洁,叙事简括,稍为可观,然未有如《明史》之完善者。” 清史稿简述及意义《清史稿》是中华民国初年由北洋政府设馆编修的记载清朝历史的正史——《清史》的未定稿。编修工作历时十余年,到了1927年,主编赵尔巽见全稿已经初步成形,担心时局多变及自己时日无多,遂决定把各卷刊印出版,以《清史稿》的名称刊行,以示其为未定本。因尚无依中国传统正史体例编写的清朝史书加上《清史稿》本身史料丰富,其价值仍不可忽视。不少学者将其列为“二十五史”或“二十六史”之一。 成书过程 《清史稿》是由中华民国初年特设的清史馆编修的,以馆长赵尔巽任主编,缪荃孙、柯劭忞等为总纂,另设纂修、协修、提调、校勘等职。参加编写工作的先后有一百多人。《清史稿》于1914年开始编纂,1920年编成初稿,1926年修订一次,1927年秋大致完稿,前后历时十四年。对于这样一部有清一代的正史,“本应详审修正,以冀减少疵颣”但“以时事之艰虞,学说之庞杂”,尤其因主编赵尔巽“年齿之迟暮,再多慎重,恐不及待”。于是就委托袁金铠经办发刊和校刻事宜。于1928年刊印,1929年发行。 《清史稿》在刻印过程中,出现了版本问题。袁金铠因忙于他事,转托金梁协助校刻此书。金梁遂趁时局纷扰之际,利用职权,擅改原稿,并将印成的一千一百部书中的四百部运往东北发行,这就是所谓“关外本”(又称关外一次本)。当原编纂人员发现金梁私自篡改原稿,便决定将留在北京的原印本更正重印。如删去《张勋传》(附张彪传),《康有为传》及金梁所写的“校刻记”;改订了“清史馆职名”;删去了“易类”书目六十四种;抽换了《艺文志·序》;修改了个别传记,这就成了所谓“关内本”。以后,金梁坚持以“关外本”为基础,并根据当时学者对《清史稿》提出的批评和关内本所作的一些重要更正,再作删改、增补,删去了《张彪附传》、《公主表·序》和数学工具书“八线对数表”,增加或压缩了个别传略,较前两个版本均少了七卷,仅有五百二十九卷,这就是所谓“重印本”(又称关外二次本)。版本的不同造成了混乱,后来,市场上又有所谓“联合书店影印本”和“日本人铅印本”两种流传。南京国民政府曾两次组织人力。要修改《清史稿》,但因种种原因,毫无结果。《清史稿》的版本比较多,主要有关外本、关内本、金梁重印本、上海联合书店影印本、日本印本等,其中以关外本与关内本最早流传,影响颇大。冯尔康《清史史料学初稿》列举了以下几种:关外本(或曰“关外一次本”)《清史稿》纂定以后,共计536 卷,于1928年在北京印刷。当时资助清史馆的黑龙江方面的金梁担任“校对”,他利用负责刊印之便,私下给自己加了“总阅”的名义,附刻了他自己的《清史稿校刻记》,又修改了某些文字,然后将印成的一千一百部中的四百部运往东北。运到东北的这四百部《清史稿》就被称为“关外本”。后来这个版本经过修改重印,故又称作“关外一次本”。关内本1928年印刷的一千一百部《清史稿》留在关内的七百部,被清史馆的一些人发现了金梁的篡改,又将它改回来,并取消了金梁的“校刻记”和《张勋传》《张彪附传》《康有为传》,就是所谓的“关内本”。实际上,关内本与关外本是同一次印刷的,只是关内本在局部上作了一点抽调。关内本与关外两次本之版本异同,大致如下:关内本删去关外一次本原有的《张勋传附张彪传》中的《张彪传》、《康有为传附康广仁传》中的《康广仁传》以及金梁所撰《校刻记》。而关外二次本只删去关外一次本的《张彪附传》,并抽掉《公主表·序》和《时宪志》末附的《八线对数表》七卷,增加了陈黉举、朱筠、翁方纲三传。按关内本此卷原是《劳乃宣传》《沈曾植传》,无《张勋传》《康有为传》。传后有论,其文为“论曰:乃宣、曾植皆学有远识,本其所学,使获竞其所施,其治绩当更有远到者。乃朝局迁移,挂冠神武,虽皆侨居海滨,而平居故国之思,无时敢或忘者。卒至憔悴忧伤,赍志以没。悲夫!”清史馆对张勋、康有为原定暂不立传,是金梁将二传底稿私自付刻。今关外一次本于《张勋传》后附有《张彪传》。 特点 《清史稿》汇集了比较丰富的清史资料。由于清朝灭亡时,清廷档案、私家著述和文化典籍保存得比较完整,这就为编写《清史稿》提供了充实的原始资料。当时的主要史料有:《清实录》,从太祖到宣统凡十二朝,共四千四百卷;《清国史》,纪、传、志、表俱全,清亡前,清朝国史馆已编成七百五十四卷;清诏书,又称《圣训》,共一千六百二十四卷;清典志四千九百三十八卷;清朝人物传记、名人年谱等二千多卷;清纪事史书《东华录》等千卷以上。此外,官方对某一具体事件的纪略,私人记某一事件的始末,更是数不胜数。总之,《清史稿》取材“以实录为主,兼采国史旧志及本传,而参以各种记载,与夫征访所得,务求传信。”《清史稿》集中并系统整理了有清一代的史料,为后人研究清代历史积累了丰富的素材,这是应该肯定的。《清史稿》编写的体例大致取法《明史》,但又有所创新。如本纪部分不仅逐年记载了皇帝的军国大事,而且在前代逊君还健在、无谥可称时,创了“宣统纪”的新格局;各志、表中除记录天文、地理、礼乐、选举、艺文、食货及皇子、公主、外戚、封臣等各方面活动外,新修的交通志、邦交志及表中的军机大臣、理藩院,都是前史所未有的。列传中创立了畴人、藩部、属国三传,反映了清代社会的新发展。另外,对于反清斗争的重要人物如张煌言、郑成功、李定国、洪秀全等,《清史稿》也都列了传。这些都是值得称赞的。 但是,由于参加修史的人多是清朝的“遗臣”,因此书中贯穿着反对民主革命,颂扬清朝正统的思想。例如诬蔑明末农民起义军为“土贼”,称太平军为“粤匪”,视辛亥革命为“倡乱”。而对帝国主义的侵华罪行和清朝统治者的反动行径却多处隐瞒,倾向性错误显而易见。对此,连当时的南京国民政府人员都极为不满。1929年12月14日,故宫博物院院长易培基列举了十九条理由,呈请政府下令禁止《清史稿》发行,其中有;反革命、蔑视先烈、称扬诸遗老、鼓励复辟、反对汉族、为满清讳等内容。所以,思想观点与立场错误实是此书的主要问题。同时,由于《清史稿》是众人编纂而成,编写时彼此缺少照应,更因时局动荡,仓促成书,未经主编总阅审定便“随修随刻,不复有整理之暇”,过于粗陋。因此,体例不一,繁简失当,史实之中也有不少错误。其实,这与赵尔巽的主导思想有关。因为他把此书看做是“急就之章”,“并非视为成书”,只是想以此作为“大辂椎轮之先导”,对于书中所有疏略纰缪处,“敬乞海内诸君子切实纠正,以匡不逮,用为后来修正之根据。”显然,按其本意。《清史稿》只是类似现代的一部征求意见稿。这样,易培基所指责的“体例不合,人名先后不一致,一人两传,目录与书不合,纪表传志互不相合,有日无月,人名错误,泥古不化,简陋,忽略”等谬误也就成了先天性的问题。至于遗漏、颠倒、文理不通等现象更属意料中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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