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洪承畴二事 |
释义 | 原文洪经略入都后,其太夫人犹在也。自闽迎入京。太夫人见经略大怒骂,以杖击之,数其不死之罪。曰:“汝迎我来,将使我为旗下老婢耶?我打汝死,为天下除害。”经略疾走得免。太夫人即买舟南归。 黄石斋先生被执,拘禁中,洪承畴往视之,先生闭目不视。洪既出,先生举笔疾书一联。曰:“史笔流芳,虽未成名终可法;洪恩浩荡,不得报国反成仇。”盖成仇与承畴同音也。 注释①洪承畴:明朝末年将领,后降清。 ②旗下:指清朝。 ③为:帮助 ④走:跑 译文洪承畴进入北京后,他的母亲还活在人间。他把他的母亲从福建迎接到北京后,他母亲一看到他就非常愤怒地责骂他,用自己的手杖打他,一一数落他没有为国捐躯的罪过,说:“你把我接来,将要让我成为清朝的老婢女吗?我把你打死,替天下百姓除害。”洪承畴快速地跑掉了才没有打到他。他母亲就雇了船回南方老家去了。 黄石斋先生被清兵抓住了,然后关押着。洪承畴前去看他,黄先生闭着眼睛不看他。洪承畴出来后,黄先生拿起笔来迅速写下一副对联。说:“史笔流芳,虽未成名终可法;洪恩浩荡,不得报国反成仇。”原来“成仇”和“承畴”正好同音。 对联含义上联嵌入史可法的名字,下联以谐音嵌入洪承畴的名字,意思是说, 史可法精忠报国(守扬州,以身殉之),历史会记下他的功劳从而流芳百世,虽然没有能够成就功业却始终是可以被后世效仿的。 洪承畴为人洪承畴所受的明王朝的恩惠非常大(指洪承畴兵败被捕,明京师盛传他已经殉国,所以明朝为他举行了非常大的祭祀活动),却没有能够以死报国,今天反而成为天下人的仇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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