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黑龙江省盐务管理局 |
释义 | 黑龙江省盐务管理局是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盐业主管部门和盐业行政执法主体,正处级建制事业单位,对全省盐业系统实行垂直管理,隶属于黑龙江省粮食局。中盐黑龙江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是于2010年12月,在原中盐黑龙江盐业有限公司(最早为黑龙江省盐业公司)的基础上,以中盐黑龙江盐业集团公司为母公司,以资产为纽带,联合母公司下属14家全资控股企业和全省62家市(地)、县(市)级盐业公司为成员单位组建的全省盐业集团化经营核心企业。 主要职责1、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盐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是编制行业生产、销售和发展规划,制定有关管理制度; 3、是编制和管理全省盐的生产、分配、调拨计划; 4、是制定、核发省内盐业管理的有关票证; 5、是查处本行政区域内重大的盐业违法案例,协调区际盐产品销售纠纷; 6、是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职能部门盐政处、稽查总队、人事劳资处、计划调控处、质量监督处、包装管理处、党委办公室、局综合办公室。 盐政处:负责盐业政策法规宣传贯彻及解释工作;全省盐业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制定、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全省食盐批发许可证的年检管理工作,零售许可证的管理工作;负责盐业行政复议工作,做好基层盐业行政执法的监督工作;负责全省盐业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 稽查总队:负责对全省盐业市场的稽查工作,与铁路、公安、公路交通、新闻媒体等部门协作,打击私盐违法犯罪行为;指导、监督、协助基层盐业执法机构抓好盐业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直接办理全省重大盐业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人事劳资处:负责人事管理、薪酬管理、职称评定、员工培训、社会保险、劳动合同,以及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 计划调控处:负责计划调运管理、统计、票据结算、市场销售管理、食盐流通网络建设、配送中心功能建设及储备盐管理等。 质量监督处:负责对全省盐行业进行质量管理;对全省食盐极其他盐产品进行质量监督检测。 包装管理处:负责全省碘盐包装管理。指导检查全省碘盐包装物的生产、销售、食用情况;制定全省碘盐包装制度、规章,贯彻落实包装质量标准;负责食盐包装市场检查。 党委办公室:负责党委的日常工作;负责干部的监察工作;文明单位的创建、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设定、考核,以及工会的日常工作等。 局综合办公室:负责盐务局政务、事务、综合管理工作,以及盐务局的财务经费管理工作。 直属单位齐齐哈尔市盐务管理局、佳木斯市盐务管理局、牡丹江市盐务管理局、大庆市盐务管理局、伊春市盐务管理局、双鸭山市盐务管理局、七台河市盐务管理局、鹤岗市盐务管理局、黑河市盐务管理局、绥化市盐务管理局、大兴安岭地区盐务管理局等,指导沈阳市盐业管理办公室。 领导班子黑龙江省盐务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中盐黑龙江盐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曲洪臣。 黑龙江省盐务管理局党委副书记、中盐黑龙江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孟延会。 黑龙江省盐务管理局局长助理、中盐黑龙江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于维滨。 黑龙江省盐务管理局局长助理:姚继滨。 黑龙江省盐务管理局总经济师:杨连臣。 黑龙江省盐务管理局局长助理:李玉梅。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