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
释义 | 机构概况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位于省会郑州市,是省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组织地勘单位开展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发展地勘经济。其前身是原地质矿产部河南省地质局和省地质矿产厅,是河南省地矿资源勘查开发的支柱力量,由省政府直接领导下工作。全局现有17000余人,其中在职职工近9000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3200余人,具有高级职称的近400人;有41名专家为政府津贴获得者。 局机关位于省会郑州,是全局的领导组织机构,内设9个职能处室(部门),局长唐全国。下辖的21个地勘单位、2个地矿集团公司分布于省内各主要地、市。地勘单位主要从事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和商业性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及相关的辅助性工作。河南省地矿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地质类工程、市政建设总承包、境外基础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承包等;在郑州、洛阳、许昌、平顶山、新乡、焦作、三门峡、南阳、信阳、商丘、驻马店等地设有分公司,并设有国际公司。河南省磊鑫地质矿产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项目为地质勘查与矿产开发,水工环、区域地质调查、物化探,地质灾害评估与防治等。 该局组建历史悠久,地矿工作业绩卓著。自建国50多年来,地质工作者经长期艰苦创业,历尽艰辛,为振兴河南经济作出了巨大贡献。截止目前,已在全省勘探发现各种矿产123种,有75种矿产已被开采利用,探明储量的矿产78种,其中6种矿产保有储量居全国第一位,有48种矿产保有储量居全国前十位。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为全省社会生产和人民生活提供了95%的能源和80%的工业原材料。至2000年全省矿业总产值近200亿元,占全省工业总产值的5%,加上矿产品加工及后续产业,其总产值已占全省工业产值的近20%。依据矿产资源而兴起的城市和矿山也在我省一座座地拔地而起,平顶山煤都、上街铝城、灵宝金山,以及栾川钼、永城煤、安阳铁等等,以地矿队伍为先导的河南地矿产业不仅为我省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突出贡献,也为全省经济发展迈向新世纪奠定了坚实的资源基础。 “九五”期间,该局又完成国家、省部地质工作项目247项,新发现重要矿产地38处,新增探明矿产储量超额完成计划。共有58项科技成果获省、部级奖励,其中一等奖6项,二等奖6项,三等奖41项,四等奖5项,特别是针对贵金属信息提取与分析的难题,我局研制出高灵敏活动态金、铂、钯联测分析方法,经国家三部两院主持鉴定,认为在国内外尚属首创。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该局实行属地化管理以来,在河南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该局积极溶入地方经济建设,在继续做好矿产勘查开发的基础上,在建筑、道路、市政、环保工程领域以及地热资源、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地质遗产保护、地质灾害治理等方面,努力拓展服务领域,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形成了“立足中原,开拓海外,加强西部、辐射周边”的发展战略,现在,远至非洲大陆、中到新疆、西藏、青海,近及山东、陕西、河北、福建,到处都有着该局地矿职工辛勤奋斗的身影,艰苦作业的足迹。 在新的世纪里,该局将继续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继往开来,不断进取。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以科技创新和体制创新为动力,不断提高地勘经济运行规模和质量,再创辉煌业绩,为全省的经济发展继续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主要职责(一)贯彻国家和省有关地质勘查、矿产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局地质勘查与矿产开发等产业的生产计划;研究制定地勘单位改革与发展的规划和规章制度。 (二)组织地勘单位从事地质勘查与矿业开发;推进地质科技进步,进行技术装备更新改造;负责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与质量监控。 (三)发展地质勘查相关产业和其他产业,开展多种经营,全面发展地勘经济。 (四)管理使用国拨地质勘测查费、基本建设费和省核拨的地质勘查基金及其他专项资金;负责全局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五)调整全局产业结构和队伍结构,积极稳妥地推进地勘队伍的改革、改制、改组,把地勘单位逐步建设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经济实体。 (六)管理地勘队伍,负责地勘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党的建设;指导地勘单位搞好职工队伍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 (七)承办省政府交办的事项。 机构设置局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管理机关行政事务;履行局党委办公室职能,履行对外宣传职能,负责政法工作;起草重要报告和有关文件;承办、催办局领导决定的事项;筹办有关会议;制订实施机关工作规则,管理机关文秘、信息、信访、档案、保密、通信工作;负责对外联络和有关接待工作;负责局综合调研工作和新闻发布;负责外事、外经、节能减排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和内部保卫工作;负责电子政务,指导局信息化建设;归口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的业务工作;指导局发展研究中心的相关业务工作。 主 任:吴孔军 副主任:李建平 李顺海 局政治部 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局地矿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局机关“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负责局机关、驻郑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指导驻郑以外地勘单位党的建设;负责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机关处级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全局侨务、民族宗教事务和统战工作;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及局属单位处级干部的人事档案;局直机关党委与局政治部合署办公。 主 任:岳铮生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万秀林 副主 任:王东然 局财务资产处 组织财务会计制度的实施和检查;负责各类财政出资的地质项目资金监管和经费编审工作;管理国拨地勘费、基本建设费和省核拨的地质勘查基金及其他专项资金;编制财务预、决算;负责全局国有资产的经营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局预算资金、投资计划和有关专项资金计划的编制;负责基地开发与管理工作,负责局属单位土地资源统一规划管理,负责编制局属单位新老基地的开发规划,对相关开发方案进行审定并对实施工作进行指导。 处 长:杨晓华 副处长:高 杰 许 政 局发展合作处 负责编制局经济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制定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目标;负责全局经济运行情况统计分析;负责产业结构和队伍结构调整,拟定地勘单位改革改制规划和方案,负责全局商业性地质勘查市场主体建设工作,指导和管理局属国有企业(含国有控、参股企业);负责制定全局矿产资源开发规划,下达局属各单位年度矿产开发目标任务,对目标完成情况实施跟踪监督、指导、考评,负责组织新建矿山的立项论证,指导各类矿山企业及其它类型企业的建设与生产经营;负责局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走出去”工作;负责经济发展研究工作,指导局发展研究中心的相关业务工作。 处长:万秀林 副处长:古 斌 马 涛 局人事劳动处 负责全局人事和机构编制工作;负责管理全局劳动工资及统计工作;负责职工教育培训、专家管理、人力资源开发与职工就业工作;负责社会保险及职工离退休审批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局安全生产、工业卫生的监督管理。 处 长:杨庆贵 副处长:杨冠洲 黄湘平 柏 峰 局地质勘查和科技管理处 负责全局地质勘查资质管理和矿业权管理工作,拟定地质勘查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负责全局地质勘查(含省外、国外)项目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及其审批、质量监督和成果验收、评审、发布;承担科技管理职能和科技人才管理职能,负责局地质技术专利管理工作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建设工作;指导局地质资料的汇交和管理;指导局发展研究中心的相关业务工作。 处 长:李兴国 副处长:焦守敬 局地质环境和地质工程处 负责局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地(热)能勘查开发工作(简称水工环工作,包括水文地质勘查、水文地质监测、工程地质勘察与施工、地质灾害预防与治理、地质环境评估和监测、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地质遗迹保护、地质公园和矿山公园规划设计、农业地质环境调查评价、城市地质环境调查评价、土地质量评估、土地污染生态修复、地(热)能勘查开发等)的规划制定和项目组织实施、成果质量管理工作;对局属企业从事的水工环项目进行技术业务指导;负责全局水工环资质规划、建设、维护与管理。负责局探矿工程施工项目的组织实施、成果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局地质工作施工设备管理工作。 处 长:董富强 副处长:刘新丽 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室) 负责全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规、法令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全局违反党纪、政纪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全局党风廉政教育和监察对象廉政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局财务审计工作。 书 记:何莉 监察室主任:郭新生 监察室副主任:祝长安 张丽玲 省地质工会 负责全局职工民主管理和群众监督工作,指导基层单位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指导基层单位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活动,负责劳模先进人物的推荐、评选和管理工作,动员和组织广大职工在地质找矿和经济建设中建功立业、多做贡献;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反映职工呼声,关心职工生活,组织开展送温暖活动,负责扶贫帮困工作,促进和谐职工队伍建设;组织和指导基层单位开展职工群众文化体育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促进职工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培养“四有”职工队伍;负责管理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按有关规定做好工会干部的协管工作。 主 席:许兆龙 副主席:王萍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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