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何凌汉 |
释义 | 简介何凌汉 (1772-1840)清大臣、书法家,字云门,号仙槎,道州人(今湖南道县)。嘉庆十年进士一甲第三名,授翰林院编修,先后黄广东、山东、福建乡试。何凌汉 (1772~1840),字云门,号仙槎,东门村(今东门乡东门村)人。 年幼家贫,“夜不能具灯,恒燃松枝”读书。 16岁时,州试第一。 后在村里鹤鸣轩课徒为生。 清嘉庆六年(1801)以拔贡生入都应试,次年朝考一等,为吏部文选司京官。 十年考中乙丑科殿试一甲三名进士,授翰林院编修。 次年接家眷入京。 十二年任广东乡试副考官。 二十四年任福建乡试主考官擢祭酒。 道光二年(1822)又任山东乡试主考,并留督学政。 六年擢升为顺天府尹。 因执法严明,继授大理寺卿,仍兼顺天府尹。 十一年,署兵部右侍郎,授左副都御史;迁工部左侍郎兼管法堂事;署兵部左侍郎;任浙江乡试主考官, 留督学政, 十三年,调吏部右侍郎,仍兼顺天府尹。 十四年二月,调左都御史兼顺天府尹,赐紫禁城骑马。 同年十一月,晋升工部尚书,兼左都御史,奉令勘察明陵,充经筵讲官。 次年又充任会试副总裁,教习庶吉士。 十六年,调任吏部尚书。 十九年又调任户部尚书,充任顺天府乡试副主考官。 这时长子何绍基爱任福建省乡试副主考官,父子同科,京师传为美谈。 服官40年,品行端正,办事谨慎。 “平生服膺许郑之学,而于宋儒之言性理者,亦持守甚力”,“以文章道德系中外望者数十年”。 任顺天府时,审理案件执法严明。 主持浙江乡试时,偕同督臣程祖洛查明山阴、会稽官绅幕撩联合舞弊案,受到道光皇帝的赞扬。 道光二十年二月病逝于京师,谥文安。 著有《云腴山房文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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