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汉寿县盐务管理局 |
释义 | 汉寿县盐务管理局是县人民政府的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正科级建制,具体履行辖区盐业行业管理、食盐专营和盐政执法职能,垂直管理单位,隶属于常德市盐务管理局。 主要职责: 1、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盐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是编制行业生产、销售和发展规划,制定有关管理制度; 3、是编制和管理辖区盐的生产、分配、调拨计划; 4、是制定、核发辖区内盐业管理的食盐批发许可证、准运证、生产许可证等有关票证; 5、是负责盐资源开发、制盐企业设立、变更审批工作; 6、是查处本行政区域内重大的盐业违法案例,协调区际盐产品销售纠纷; 7、上级盐业主管部门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 办公室、财务股、运销股、盐政股等。 领导介绍: 蒋盛元:县盐务管理局局长、盐业公司经理,主持全面工作。 附注: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汉寿县支公司是全县唯一食盐专营主体,接受省集团“购、销、存、人、财、物”六统一管理,负责辖区食用碘盐、多品种盐、小工业用盐、农牧渔业用盐及其他用盐的供应工作。与县盐务管理局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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