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海南师范大学爱心协会 |
释义 | 海南师范大学爱心协会成立于1994年,是由学生自发组建的团队组织,是具有青年志愿者性质的社团组织。 协会简介海南师范大学爱心协会长期以来,以“奉献爱心,服务社会”为宗旨,以“自愿、奉献、友爱、进步”为准则。致力于帮助孤寡老人及孤残失学儿童,热心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平凡事业之中,于平凡之中见真情。本协会通过开展各类有益的社会活动,使广大会员得到了不少锻练机会,使他们能够更好的认识社会,服务社会,进一步完善自我,实现自已的人生价值。在大学学习的同时,积极锻炼自已,为以后的就业积累宝贵的经验,为大学多彩的生活划上亮丽的 一幕。 爱协的机构及发展现在的爱心协会已具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协会现设有办公室、宣传部、公关部、实践部、信网部、新闻部、文娱部、组织部八个部门。 大事记表2007年2007-04-17有爱,有梦想———记爱心协会与特殊教育学校联谊活动。 2007-10-12海南师范大学爱心协会招“ 心 ”了 。 2007年11月19日、20日赴海南特殊教育学校师联谊活动。 2007-12-07 “天使”在人间——记爱心协会之海南省特殊教育学校之行。 2008年2008-05-20爱,是我们共同的语言——记爱心协会手语培训活动。 2008-05-24于服务间播撒爱心——记爱心协会之美庄小学支教。 2008-10-29会员大会活动 。 2008-11-24海南师范大学爱心协会社团活动月活动。 2008-12-29《义务献血知识讲座》活动。 2009年2009年3月28日万宁市和乐镇西坡小学在爱心协会的帮助和支持下,顺利建成了一间小型的图书室 2009-10-23以“爱”的名义结集 ---记爱心协会招新。 2009-11-15涌动着的红色热情—爱心协会团日活动。 2009—11—30日下午五点半,给正在医院接受治疗的07社体曹孟斌同学募捐而联合组织举办的。 2010年2010年 3月28 日早上7点左右为了纪念西坡小学图书馆成立一年之际。爱心协会决定在西坡小学图书馆成立一年之际,为西坡小学的孩子们举办一场文艺演出。 2010-9-18 千里送君,只此一件 —— 收集军训服送给贫困学子(桂) 2010-09-28 红丝带中的关怀---记爱心协会反 “艾”歧视宣传活动志愿者招聘会。 2010-10-14 爱心协会防艾活动——项目启动仪式及志愿者招募。 2010-10-23、24两天 爱心协会招新圆满结束(桂) 2010-11-13 红蜻蜓支教活动授牌仪式(桂) 2010-11月到12月 红蜻蜓支教活动(桂) 2010-11-25 记忆中绽放的花蕊—记美庄小学爱心行。 2010-11-28 琼山福利院之行。 2010-12-3 感恩教育活动(桂) 2011年2011-3-15 支教老师颁奖晚会(桂) 2011-3月到6月 红蜻蜓支教(桂) 2011-03-31 聋哑学校之行-----快乐源自于理解与真诚 2011-4-22 为白血病女孩募捐(桂) 2011-10-10 新“心”向荣—— 迎新晚会(桂) 2011-10-15 红蜻蜓支教老师招募(桂) 2011-11-12 爱心联欢——南校区与桂林洋校区联谊活动 2011-11-20 牵手夕阳红—— 椰岛老人之家之行(桂) 2011-11-26 牵手夕阳红—— 三江镇敬老院之行(桂) 爱的召唤有人说爱心是一阵清风,为社会公益事业吹来一阵凉爽;有人说爱心是一股清泉,为需要帮助的人带来甘甜。但爱心更是一种坚持,一种信念。爱心协会也一定会一如既往地坚持着她的信念走向明天,走向未来。用一颗真诚的心撒播爱的种子,用点滴细微的行动奉献自己的爱,更好地去服务同学,服务社会。 传说,当潘多拉的盒子被打开时,丑恶便降临人间;当天使展开洁白的双翅时,善良与爱心便会飞落人间。当越来越多的天使张开双翅时, 潘多拉魔盒的魔法定将自动消失。做一个美丽的天使吧, 在爱的天空下绽放爱的五彩缤纷! 将爱发扬光大, 让世界充满爱! 海南师范大学爱心协会章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协会全称“海南师范大学爱心协会”,是以“中国青年志愿者”为楷模,自愿参加、自我管理、自我教育,为广大师生提供无偿服务的学生社团组织。并代表全体会员的权益和意见,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自觉接受共青团海南师范大学委员会直接领导,以及校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管理。 第二条 本协会的宗旨:奉献爱心,服务社会 第三条 本协会的准则:自愿、奉献、友爱、进步 第四条本协会会歌: 《感恩的心》 第五条本协会指导老师:李 波 冯永建 第六条 本协会通过有组织地开展爱心服务活动,全面提高青年学生的素质,共同努力打造一个爱的国度,展现当代大学生团结、互助、乐于奉献的良好精神风貌。在人与人之间架起一座爱的桥梁,为促进海南师范大学学生的成长和成才以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而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第七条 本协会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开展工作,自觉遵守校纪校规,维护学校的荣誉。继承、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道德精神;借鉴吸收现代社会文明价值观念,立足于会员道德自律和自身素质的提高,团结全体有志于振兴中华的当代青年,大力倡导敬德精神,呼唤人们的爱心,成为文明校风建设中的中坚。 第二章活动形式 第八条 根据目前实际情况,将爱心协会活动分为两大类: 一、爱心资助活动。 二、爱心帮扶活动。 第九条 爱心资助活动内容:联系实际,集中财力、物力,抚孤助寡,帮助被助对象克服困难等。 第十条 爱心帮扶活动主要内容包括:组织会员参加公益活动,走访敬老院、聋哑学校、孤儿院,并给贫困地区儿童补课,组织被助对象参加勤工俭学活动等。 第三章会员 第十一条 凡本校在籍学生,承认本协会章程并提出入会申请,经理事会考察通过,即可成为本协会会员,会员采用登记和会员证方式进行管理。 第十二条 协会成员的权利: 享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和咨询权。 对本协会工作有权提出建议、提出批评和进行监督。 有向本协会推荐成员的权利。 优先参加本协会举办的社会实践和勤工助学工作,优先参加本协会的管理工作。 在本协会开展的活动中,有权要求本协会维护其合法权益。 有权要求本协会解决其在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退出本协会的权力。 第十三条 协会成员的义务: 遵守本协会的宗旨和章程,维护本协会的决议。 积极参加本协会举办的各类活动,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在得到理事会同意之前不可擅自以本协会的名义搞任何活动。 主动向本协会提供各种与本协会章程有关的信息,积极提建议、意见和设想,协助并监督活动的开展。 本协会实行入会和退会自愿的原则,会员如有违反国家法律、违反校纪校规或本协会宗旨和章程的,理事会有权取消其会员资格。 自觉维护本协会的名誉,为本协会的发展贡献力量。 第十四条 本协会会员奖惩制度: 1.评优:每学年末评出 “优秀部长”、“优秀干事”和“优秀会员” 若干名,还有“爱心宿舍”、“最佳默默奉献奖”等奖项,由理事会审核正式行文表彰,召开全体会员表彰大会并颁发证书和奖品。 2.在活动中积极参与,开会准时到,表现突出的部长给与“优秀部长”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或奖品。 3. 在活动中积极参与,开会准时到,表现突出的干事给与“优秀干事”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或奖品。 4. 积极参与协会的各种活动,在活动中积极参与各种表演活动或是提出过可行性意见并被采纳的会员给与“优秀会员”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或奖品。 5.每年(根据实际情况)评出三位对协会作出重大贡献的新老干部,颁发“最佳默默奉献奖”以作表彰,鼓励干部。 6.对于一个宿舍全是会员的,并且积极参加活动的,颁发“爱心宿舍”奖状以作表彰。 7. 没有提前向会长请假无故不参加全体干部会议2次以上或是迟到4次以上或是请假3次以上的干部将取消本年度评优资格。 8.没有经过协会允许私自以协会名义进行各种活动的会员将视情况给与警告或开除会籍处分。 9.对诋毁协会形象对协会工作造成重大影响的会员,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开除会籍处分。 10.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会员开出会籍处分。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十五条 全体会员大会是本协会最高权力机构,会员大会每学期由会长负责召开,其主要职权: 听取和审议理事会的上一学期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审定理事会提交的本学期的工作计划。 审议理事会对章程的修改结果并作决议。 选举会长。 审查对会员的奖励和处分。 第十六条 理事会职权: 理事会由会长、常务副会长(新校区一名受会长领导)、副会长、团支部正副书记、各部部长以及副部长组成。会长担当理事长,其他理事会成员担任理事。会长(理事长)任期为一年。会长视情况指定一名副会长担任常务副会长,由其主持协会内日常工作。会长不在时,经会长同意可由其代行会长职权。 协助会长召开会员大会。 制定工作计划,并提交给会长及会员大会审议。 商讨落实工作计划的具体实施程序。 对各部长副部长、干事的人事任免权。 接纳有关个人为名誉会员。 表彰在协会举办的活动中有突出表现的会员。 第十七条 主席团职权: 会长: 会长是协会主要负责人。 负责召开理事会及会员大会,提出议案,汇报工作,指导工作。 提议会长的候选人名单。 负责各项工作计划、行动方案的审核工作。 副会长: 副会长负责监督协会财务情况,指导协会的各项活动。 接受信息网络部反馈的信息,并指导策划部制定发展计划和活动计划等,并监督工作的开展情况。 负责各项文稿资料的终审工作。 负责各部门工作的协调和指导的等工作。 团支部正副书记: 协助会长工作等。 负责共青团组织活动。 负责章程与制度的完善。 负责纪录会员的功过。 负责监督干部的职责。 解决干部之间的矛盾,和谐干部之间的关系。 随时注意会员的思想动态,引导会员往积极的方面想。 第十八条 本协会下设办公室,宣传部,公关部,文娱部,组织部,策划部,信息网络部,新闻部等八个部门。另外文娱部下设立爱心演出团。各部门分设正副部长各一名,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第十九条 各部门工作及职能如下: 办公室: 负责管理会员档案及各种物件。 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做好协会文件的打印、收发。 对协会资金进出进行记录和管理工作。 负责协会内部的通知,联络等工作。 信息网络部: 通过报刊、杂志、网络等了解社会的老人、儿童等弱势群体的情况。 管理协会博客以及建立网站,时刻留意网络有用信息。 收集社会各界与本协会有关的信息并及时提交给副会长。 公关部: 负责向社会企业申请资助。 联系名誉会长,顾问及指导老师等工作。 组织被助对象和会员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拓展协会新的活动基地,为活动的开展创造有利条件。 宣传部: 负责协会的形象设计。 协助其他各部门做好协会的校内外宣传工作。 负责宣传板,宣传单的制作。 宣传工具的保管工作。 组织部: 组织机构的设定,制度的完善与奖励事项的工作。 各类活动总结的编写工作。 协助策划部落实活动的各个环节。 负责各种活动的组织工作(组织会员义务为贫困儿童补课等)。 策划部: 制定协会长远发展计划。 制定年度发展计划,学期发展计划。 制定经费预算、物资来源和支出大纲。 根据会长、理事会及会员大会的决议开展爱心实践活动,每次活动前作好活动计划,每月至少开展一次。 与组织部紧密联系,协同开展工作。 文娱部: 负责协会校内外各类文艺表演节目的组织和编排演出工作 下设爱心演出团,选拔热爱各种表演,能歌善舞等具有表演天赋的会员,随时为文艺演出做准备。 新闻部: 每次活动,做好活动记录 活动结束后,及时写好新闻稿子并上传到博客 第二十条 协会实行会长责任制,重大决策由全体干部会议表决通过。各部门之间分工合作,实行部长负责制。各部门可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由部长安排具体人员及分工。 第二十一条 本协会特聘请校内指导老师一或两名。 第五章经费管理 第二十二条 本协会是立足校园,服务社会的公益性非赢利性的学生团体。 第二十三条 本协会的经费来源 学校和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对本协会的支持。 企业的赞助和其他捐助的全部所得(包括财和物)。 组织会员参加社会实践,勤工助学中会员的自愿捐助。 会员的会费等。 第二十四条 本协会经费的支出: 协会会员工作、添置必需品的开支。 开展爱心公益活动的开支。 第二十五条 经费的管理: 本协会的会费80%上交于海南师范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统一管理。 经费不得用于与本章程无关的事项,不得在会员内分配。 费用支出时,由会员把票据上交办公室,经理事会审批后方可报销。对于不符实际的账目,理事会有权不予报销或追回款项。 本协会会员拥有监督权。 第二十六条 本协会定期召开全体会员大会,对财务进行制度化、公开化。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本协会理事会。 第二十八条 本协会章程的修改,经会员大会通过后,报上级部门核准后生效。 海南师范大学爱心协会 二零一零年六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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