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县盐务管理局是县人民政府的盐业行政管理部门,正科级建制,主要负责对全县盐业市场的管理和监督,实施依法行政,维护盐业市场秩序,隶属于南通市盐务管理局。
海安县盐业公司是江苏省盐业集团南通盐业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负责海安地区近95万人口的食盐、工业用盐和其它各类用盐的供应,年销售各类盐品在1.6万吨左右。与县盐务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双重领导管理机制。
一、贯彻实施国家有关盐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执行各项管理制度;
二、编制本地区的盐业发展规划,制定有关管理制度;
三、组织落实上级盐业行政部门下达的生产、销售等计划指标;
四、对本行政区域内盐市场进行管理,查处私产、私销、私购、侵销、倒买倒卖盐产品的盐业违法案件;
五、对本行政区域内食盐市场实行专营管理,核发碘盐零售许可证。
综合办公室、盐政科(盐政稽查队)、业务营销科、财务科、苏盐连锁店等。
许卫华:海安县盐务管理局局长、海安盐业公司经理。
姜中华:海安县盐务管理局副局长、海安盐业公司副经理。
袁忠汉:海安县盐务管理局局长助理、海安盐业公司经理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