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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国立台北大学
释义

摘要

“国立”台北大学(英语译名:National Taipei University,NTPU),简称北大或台北大,前身为省立行政专科学校、行政专修班以及“国立”中兴大学法商学院;创校于1949年,于2000年改制为现今校名,历史悠久。该校是台湾法学、社会科学、商学、公共行政领域教学研究的主要大学之一,学生以善于通过国家考试著称,人文、艺术、电机、资讯工程、教育等领域亦是当前发展重点。该校是台湾地区第一个创设进修部(夜间部)的大学。

学校简介

国立台北大学于民国89年2月1日成立,是由原国立中兴大学法商学院改制而来,目前设有六个学院、18系、8个独立研究所,教师297人其中博士占79.2%,学生8862人,校友十余万人。拥有台北与三峡两个校区,台北校区位于首都台北市,是金融与政治的中心;三峡校区位于台北县三峡镇,面积57公顷,花木扶疏是最美丽的校园。

台北大学自民国39年行政专科学校创校以来,历经法商学院、中兴法商等五个阶段以迄于今,凡五十余寒暑,一方面承袭了先进师长、学长所共同造就的优良传统与坚实基础,一方面也秉持自由、创新与追求卓越的治校理念:坚持学术自由的大学精神、重视知识创新与追求卓越的价值,认为那是大学能成为社会进步与发展的重要力量。从而,我们也为台北大学勾勒出前瞻性的全方位发展蓝图与愿景。

台北大学前身为1949年设立的台湾省立行政专科学校,1950年成立台湾省行政专修班,1955年两机构合并改制为台湾省立法商学院,1961年改组为台湾省立中兴大学法商学院,1971年升级为“国立”中兴大学法商学院,1993年设立“国立”台北大学筹备处,并展开台北县三峡镇新校区筹备工作。2000年2月1日正式成立“国立”台北大学。目前有法律学院、商学院、公共事务学院、社会科学学院及人文学院等5个学院、18个学系、21个硕士班、8所博士班,将以人文、艺术、社会科学为日后的发展重点。“国立”台北大学与“国立”台湾大学及“国立”政治大学同为台湾地区法商教育之佼佼者。

基本资料

全称:国立台北大学

简称:北大

英文名:National Taipei University

所在地:台北

联系方式:

三峡校区:

台北县三峡镇大学路151 号

总机:02-2674-8189

台北校区:台北市民生东路三段 67 号

总机:02-2502-4654

校徽介绍

学校建筑风格:校徽造型是以鸢鸟振翅,翱翔天际为概念。构成元素是参照学校校门的建筑造型,取其简洁柔顺的线条加以组合而成。

地理位置特色:又由於位处三峡镇,故取当地著名的鸢山为其发展概念,利用单元元素结合成的鸢鸟造型,表达出当地的景观特色。

北字的强调:并且结合校名中的『北』字,强调『国立台北大学』位於交通便利、人文荟萃的台北县。

鸢鸟造型:鸢鸟的校徽造型象徵著将带领台北大学,以更稳健的步伐,迈向更多元文化的未来。

学校历史

1949年成立的省立行政专科学校,是台北大学最初的根基,此后台北大学又经历了省立法商学院与中兴大学法商学院等时期,并于2000年改制,成为独立的综合大学。 回顾国立台北大学历次之改制与发展,已完整的纪录了台北高等教育各阶段的发展历史,而历届毕业校友济济多士,人才备出,服务社会各阶层的杰出表现与辉煌成就,更印证了台北高等教育政策过去各阶段发展的正确性。益发对台北高等教育的未来发展充满信心。回溯创校历史已逾半世纪,新旧传承,源远流长,本着缅怀前贤,策励来兹之意,就台北大学过去各阶段发展历史,扼要陈诉。

法商学院全名为国立中兴大学法商学院,其前身为台湾省立法商学院,院址位 于台北市。1950年七月,台湾省立行政专科学校与台湾省立行政专修班奉准 合并改制为台湾省立法商学院。61年七月,设于台北市之台湾省立法商学院,与设于台中市之台湾省立农学院奉准合并为台湾省立中兴大学,越十年,因台北高等教育政策修正,大学教育归由中央管辖;81年七月,台湾省立中兴大学 改制为国立中兴大学,归由教育部管辖迄今。

谨分就台湾省立行政专科学校,台湾省立行政专修班,台湾省立法商学院中兴大学法商学院(含台湾省立中兴大学法商学院、国立中兴大学法商学院)之沿革

史分述于后 :

行政专校成立于民国三十八年十一月,创校目的为协助追随政府来台之大专失学青年,完成未竟学业,及培育台湾省实施地方自治所需之各级地方行政干部。行政专校创校之初,由台湾省立成功中学校长左潞生先生为首任校长。左先生出掌行政专校后,仍奉派兼任台湾省立成功中学校长,是以行政专校初创之时,得以暂借台北市济南路 台湾省立成功中学校舍授课。三十九年五月,行政专校迁往台北市忠孝东路, 暂借台湾省立工业专科学校(今台北科技大学)校舍授课。同年七月左校长辞任,由周一夔先生继任。嗣于三十九年八月,觅得台北市长春路一一三巷(今合江街 五十三号)现址兴建校舍,从此行政专校师生得以奠定日后永续发展之基石。

行政专校成立之初,设民政、财政、计政及地政四科。学生肄业期限分甲、乙 两种:甲种专科,肄业期间为一年,投考资格必须在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学或独立学院肄业满一年以上;乙种专科,肄业期间为二年,投考资格必须在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级中学毕业。

行政专校原设民政、财政、计政、地政四科,嗣民政科改为普通行政科;计政科改为会计统计科;地政科改为土地行政科;惟财政科仍沿旧称。四十年秋,应内政部之请,增设社会行政科;四十一年秋,应司法行政部之请,增设司法行政科;四十二年秋,应中国合作事业协会台湾省分会及工商团体之请,增设合作科及工商管理科 。四十三年,除社会行政、工商管理、合作等三科仍为二年制外,其余各科均改为三年制。同年为配合教育部疏散政策,于桃园县中坜市台湾省立杨梅高中借得部份教室成立中坜分部,延聘开济教授为分部主任、侯木仲教授为副主任。中坜分部设有二年制普通行政科一班,财政科一班、学生约一百人,接受教育部于港澳招收分发本校学生就读,至民国四十四年台湾省立法商学院成立后,中坜分部裁撤,全部师生编制统并入台湾省立法商学院。

行政专校开办之初,敦聘专任教授二十三位,副教授九位,兼任教授三十八位,副教授九位,讲师二位,合计专任教师三十二位,兼任四十九位,均为学界菁英俊彦,在学学生则甲种七班,乙种六班,合计七二八人。

行政专校,自三十八年创设,至四十四年,已历六载;原有四科,已增至八科;当初之一年制、二年制,已发展为二年制及三年制;六载以来,毕业学生经分发 各级机关服务者,达一、三六八人。行政专校毕业学生服务于各级政府机关,认真踏实,勤奋精进,遂使政府地方自治行政事务得以顺畅推行,足证当初教育当局擘划设 校培育人材政策之高瞻远瞩。在各级政府机关中,行政专校毕业生之表现与模范公务员并称实不遑让,此亦使行政专校培育优秀地方自治行政人才之成就,在台湾地方自治发展史上奠定辉煌纪录与地位。

<二>台湾省行政专修班(以下简称行政专修班)

台湾省行政专修班成立于民国三十九年春,其时教育部委托台湾省青年服务团设立「台北青年接待站」照顾追随政府来台之国立长白师范学生、海南青年服务团团员及自大陆各省来台失学大专青年。初名「台湾省青年服务团附设行政人员专修班」,三十九年十一月改称「台湾省行政人员专修班」, 再改称台湾省行政专修班,仍由该团代办。班址初设圆山台湾省青年服务团内,四 十一年二月,随团迁入大直。行政专修班成立之初,原为临时性质,嗣以大陆大专失学青年接踵来台,遂因应需要逐年增班,原设有一年制及二年制两种学制,至四十三年秋全 部改为二年制。

行政专修班计设教育行政、普通行政、土地行政、财务行政、工商管理、社会 教育、社会行政及合作等八科,毕业学生共计十九班,一千三百二十八人。除教育 与普通行政两科分一、二年制外,其余各科均为二年制。

行政专修班之设立,原为协助追随政府来台大专失学青年完成未竟学业,故与 一般学校教育有其不同之处:如不对外招生,无专任员工。职工全由台湾省青年服务团调兼,教师则全为兼任。学生来源各异:有台湾省青年服务团团员考取者,有 教育部分发之港澳侨生,有美国援助中国知识人士协会保送者,有中国大陆灾胞救 济总会遴送者,有自越南随军来台之豫衡联合中学学生考取者,亦有教育部零星分发就读者。其中以长白师院,及海南青年服务团团员,为促成本班成立之主要成员 。教学期间长,无寒暑假。师资优良,皆国内学界俊彦。首创军事管理,生活辅导 制度;学生全部住校,以校为家。行政专修班学生历经人生忧患,皆能认真学习,故参加高考、特考、就业等考试录取率均达百分之九十以上。

行政专修班首任班主任为上官业佑先生兼任,继任班主任为杨尔瑛先生。行政 专修班班址初设于台北市中山北路台湾省青年服务团内(今台北市中山足球场现址 ),其后随台湾省青年服务团迁往台北市大直北安路今台北市北安国中现址。四十四年(1955年),行政专修班奉令与台湾省立地方行政专科学校合并改制为台湾省立法商学院。

<三〉台湾省立法商学院

法商学院创立于民国四十四年,系由台湾省立地方行政专科学校及台湾行政专 修班合并改制而成。设有四年制法科行政学系(后改为公共行政学系)、法律学系 、地政学系、社会学系四系,商科财政学系(后改为经济学系)、工商管理学系(后改为企业管理学系)、合作学系八学系。另附设专修科,容纳原二年制台湾省行 政专修班各科。法商学院四年制各学系在合江街院本部授课,附设专修科则在台北 市大直台湾省青年服务团团址授课,简称大直分部,并聘杨尔瑛先生担任分部主任,迄四十五年六月,台湾省青年服务团奉令结束,原址改设台湾省训练团。法 商学院大直分部亦同时结束,原在大直分部肄业之二年制合作科、社会行政科学生 ,于同年九月均迁回台北市合江街院本部继续学业。

法商学院院址为原行政专校校址,在今台北市合江街五十三号东西两侧;在合 江街五十三号东侧者简称东院,为当年行政及教学中心,建有大礼堂、图书馆、教 室、办公室、学生宿舍、教职员宿舍等校舍。合江街五十三号西侧者简称西院,最初建有运动场,其后陆续兴建图书馆、社会科学馆、行政大楼等。当时因教育经费 短绌,各项工程多须分作数次招标始克完成。其中兴建社会科学馆之经费,即端赖学 校师生及校友捐助方得以完成,今日视之,亦属杏林佳话。自西院逐渐兴建校舍后,法商学院行政及教学中心遂逐渐移至西院。

学校精神

本校於2008年12月23日经学生会举办投票,选出「追求真理,服务人群」作为北大精神,并以此校园精神取代传统校训。

本校原为中兴大学法商学院,2000年改制成为综合大学,特以「追求真理,服务人群」做为大学之精神,象徵本校发展新阶段。本校园精神不但重视以客观方法钻研学问,而且强调学问与个人修养的结合,最后进至美善之境。

「追求真理,服务人群」的内涵如下:

「激发对科学知识探索的热情是大学教育的核心课题,本校鼓励学生在持续追求真理、终生学习、成就知识价值之外,也要服务人群,奉献社会。

昔日达尔文提出进化论,导致部份人误以为社会也应该是物竞天择、优胜劣败,没有能力的,就让他们自然淘汰。这种论点相当功利,但却是目前时代的主流。很多人心中只有自己,把自己摆在第一,要赚大钱,要赢得这个世界。然而今日世界上有许许多多的人为灾变、苦难、贫穷、饥饿、犯罪、暴力、恐怖主义、心理疾病,偏见与歧视问题,都是人们自私,只顾自己,不愿意去帮助别人的结果。

如果我们只想到自己,只为自己,没有看到别人的需要,社会将会出现更多的对立、冲突与战争,世界秩序将面临极大的挑战,甚至於走向灭亡。

世界上有许多需要我们去爱与伸出援手的地方。我们鼓励学生要为这个世界做多一点的付出,帮助穷人,关怀弱势,温暖这世界。追求真理,服务人群,追求至善,至美,这才是时代应有的价值,也是稳定社会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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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20: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