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国际交流发展计划 |
释义 | 在1980年9-10月在贝尔格莱德举行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21届大会上决定正式建立这一机构。按地区分配原则,选出了包括中国在内的35个理事国组成的政府间理事会。总部设在法国巴黎。 该组织的宗旨是要建立一套经费来源体系,帮助发展中国家发展本国的交流事业(指新闻、广播、电视、出版及其他一切用于交流思想的手段和活动),克服目前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在交流领域中的不平衡状态,以便建立一个“新的、更为公正和更为有效的世界新闻和交流秩序”。主要机构有:1、政府间理事会,是最高权力机构,组成理事会的35个成员国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选举产生并对大会负责。2、会务局由主席1人、副主席3人、报告人和3名其他成员组成,由政府间理事会成员国中选举产生。会务局的职责由理事会指定。3、秘书处由理事会领导。秘书处主任由理事会推荐并经教科文组织总干事任命。为实现该组织的宗旨,该机构建立了特别帐户,接受各方面的捐款。从1982年至1989年3月,共收到各国捐款1500多万美元。国际交流发展计划用特别帐户的资金资助了发展中国家300多个项目。 凡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成员均为该组织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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