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 |
释义 | 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简称国际奥委会。1894年成立后,总部设在巴黎。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为了避免战火的洗劫,1915年4月10日总部迁入这个有“国际文化城”之称的瑞士洛桑。这里有奥林匹克博物馆,奥林匹克研究中心,还有以顾拜旦名字命名的大街,体育场,等等。数十年来,洛桑为奥林匹克运动的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无怪乎有人将洛桑称为"奥林匹克之都"。国际奥委会也是在这个美好的城市逐渐发展、壮大而闻名于世的。 中文名: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 外文名:International Olympic Committee 简称:国际奥委会 总部:瑞士洛桑 成立时间:1894年6月23日 发起人:法国的教育家皮埃尔·顾拜旦男爵 现任主席:雅克·罗格 简介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International Olympic Committee ),简称国际奥委会。1894年成立后,总部设在巴黎。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为了避免战火的洗劫,1915年4月10日总部迁入这个有“国际文化城”之称的瑞士洛桑。这里有奥林匹克博物馆,奥林匹克研究中心,还有以顾拜旦名字命名的大街,体育场,等等。数十年来,洛桑为奥林匹克运动的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无怪乎有人将洛桑称为“奥林匹克之都”。国际奥委会也是在这个美好的城市逐渐发展、壮大而闻名于世的。 国际奥委会,是奥林匹克运动的领导机构,是一个不以营利为目的、具有法律地位和永久继承权的法人团体。根据现代奥林匹克运动创始人顾拜旦的理想,恢复奥林匹克运动的目的,在于增强各国运动员之间的友谊与团结,促进世界和平以及各国人民之间的相互了解,发展世界体育运动。《奥林匹克宪章》明文规定,国际奥委会的宗旨是:鼓励组织和发展体育运动和组织竞赛;在奥林匹克理想指导下,鼓舞和领导体育运动,从而促进和加强各国运动员之间的友谊;迄今已有近百年历史的国际奥委会,为之作出了积极努力和重大贡献。 成立日期1894年6月23日在巴黎召开的国际体育代表大会上成立。发起人是法国的教育家皮埃尔·顾拜旦男爵。简称国际奥委会。 机构国际奥委会下设11个委员会 ·奥林匹克道德委员会 ·奥林匹克2000年委员会 ·奥林匹克协调委员会 ·奥林匹克药物委员会 ·奥林匹克教育和文化委员会 ·奥林匹克运动员委员会 ·奥林匹克环境委员会 ·奥林匹克人道主义事物委员会 ·奥林匹克运动女子委员会 ·奥林匹克大众体育委员会 ·奥林匹克收藏家委员会 宗旨国际奥委会宗旨是鼓励组织和发展体育运动和体育竞赛;在奥林匹克思想指导下,鼓舞和领导体育运动,从而促进和加强各国运动员之间的友谊;保证按期举办奥运会。国际奥委会对每4年举办一次的奥运会拥有一切权力。从1924年开始又单独举行冬季奥运会,也是4年一次。据《奥林匹克宪章》,在全世界的范围内领导奥林匹克运动健康地发展;鼓励组织和发展体育运动和体育比赛;保证奥运会的正常举行;鼓励青年参加体育活动并从中受到教育,为建立一个和平和更加美好的世界而作出贡献。奥林匹克的口号是:“更快,更高,更强”。 奥林匹克精神在奥林匹克运动语境中,“奥林匹克精神”有专门的含义。国际奥委会在《奥林匹克宪章》中“奥林匹克主义的原则”条款中有这样一段话:“每一个人都应享有从事体育运动的可能性,而不受任何形式的歧视,并体现相互理解、友谊、团结和公平竞争的奥林匹克精神”。显然,《奥林匹克宪章》赋予奥林匹克精神的内容是“相互理解、友谊长久、团结一致和公平竞争”。 奥林匹克精神对奥林匹克运动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 首先,奥林匹克精神强调对文化差异的公正对待和理解。奥林匹克运动是国际性的运动,它不可避免地面临着世界上文化间的各种差异及由此引发的各种问题。来自各国的运动员、教练员、体育官员以及观众生有不同的肤色,穿着不同的服装,说着不同的语言,有着不同的生活方式,进行不同的宗教仪式,用不同的行为方式表达自己的喜怒哀乐。这些种族的和文化的差异,又常常由于各国间在政治体制、经济制度和意识形态等方面的冲突而强化。从一定意义上讲,四年一度的奥运会将世界上所有的体育文化集中在一个狭小的空间和时间范围内,于是不同文化之间的差异尤为引人注目。差异就是矛盾,矛盾就可能引发冲突。奥林匹克精神强调相互了解、友谊和团结,就是要形成一种精神氛围。在这种氛围中,人们可以摆脱各自文化带来的偏见,在不同文化的展示中,看到的不是矛盾与冲突,而是人类社会百花齐放、千姿万态的文化图景,从而使文化差异成为促进人们互相交流的动因,而不是各自封闭的藩篱;使矛盾成为互相学习的动力,而不是互相轻视的诱因。也只有在这种氛围中,人们才能打破各自狭窄的眼界,以世界公民的博大胸怀,去认识和理解自己民族以外的事物,领悟到各个民族都有着神奇的想象力和巨大的创造力,学会尊敬其他民族,以比较客观和公正的态度去看待别人和自己,虚心地吸取其他文化的优秀成分,不断丰富自己,从而使奥林匹克运动所提倡的国际交流真正得以实现。 其次,奥林匹克精神强调竞技运动的公平与公正。奥林匹克运动以竞技运动为其主要活动内容,竞技运动最本质的特征就是比赛与对抗。在直接而剧烈的身体对抗和比赛中,运动员的身体、心理和道德得到良好的锻炼与培养,观众也得到感官上的娱乐享受和潜移默化的教育。但是,竞技体育的教育功能和文化娱乐功能的基本前提是公平竞争。只有在公平竞争的基础上竞争才有意义,各国运动员才能保持和加强团结、友谊的关系,奥林匹克运动才能实现它的神圣目标。正如已故美国著名黑人田径运动员杰西·欧文斯所说“在体育运动中,人们学到的不仅仅是比赛,还有尊重他人、生活伦理、如何度过自己的一生以及如何对待自己的同类”。 奥林匹克精神是皮埃尔-德-顾拜旦提出的。为了把一种充满活力的新教育体系介绍给祖国,顾拜旦从青少年时期起,就潜心钻研同时代的不同教育体系和古希腊的历史。他希望法国青年能接受一种新的教育体系,即在加强道德修养和增强信心的同时,锻炼身体,培养勇敢精神和坚强的个性。 通过对古奥运会的考察,顾拜旦认识到,古希腊人组织竞赛活动,不仅仅是为了锻炼体格和显示一种壮观场面,而且是为了教育人。他认为,体育竞赛活动能磨炼人的意志,培养人的个性,同时又能锻炼身体。 顾拜旦一直致力于古代历史和奥运会研究。当他听到希腊的伊文格罗斯-瑞卜斯愿为当地举办奥运会慷慨解囊的消息后,一个复兴古奥运会的想法在他的脑海里出现了——要像古希腊人那样,通过体育竞赛教育青年。从此,他便周游世界,到处宣传自己的主张。 顾拜旦提出复兴奥运会的主张并不复古。他建议恢复奥运会的组织形式和庆典仪式,但又认为有必要注人新的成份、以适应现代社会的要求。运动会的国际性,运动形式的多样性,运动员的业余性,以及人民之间的友好合作,将使世界和平得到巩固和加强,种族歧视也将会被废除,这便是奥林匹克精神。 奥林匹克精神1894年,顾拜旦召集了第一次国际体育大会,会上提出了复兴奥运会的建议并得到赞同,于是,成立了国际奥委会。 1896年,第一届现代奥运会获得极大成功。奥林匹克精神诞生了。奥林匹克精神的目的在于促进人类的精神发展,以此造就全面发展的人。它的意图是教育人,锻炼人的性格,培养人的道德,发展古希腊人的理想——“美丽、健康”。奥林匹克精神的教育对象不只是那些参加体育运动的人,还包括人民大众。 奥林匹克精神是现代社会文明的一大奇迹。它期望建立一个没有任何歧视的社会,培养人们之间真诚的理解、合作和友谊、承认在平等的条件下为获得荣誉的公平竞争,为人们在社会的其他领域树立了一个独特而光辉的榜样。 顾拜旦认为,奥林匹克精神是一个国际体系.它是完全独立的。因此,他从一开始就不允许任何来自政治、经济或社会的因素对其进行干涉。他还为此创建了一个独立的国际奥委员,规定了国际奥委会的主要职责是,用其忠诚和献身精神来保证奥林匹克理想和原则的实现。通过这种方式奥林匹克精神的自主独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保证。 奥林匹克精神是一个普遍的概念。所有能使人变得更好的原则,都包容它明亮的光环里。 奥林匹克精神的初级活动形式是奥林匹克运动,它是永恒的。它不分男、女、老、少,不分运动水平高低,面向所有的社会阶层,包括一切运动和竞技项目,旨在参与。 奥林匹克运动是人们学习奥林匹克宗旨、骑士精神、理想主义及奥林匹克精神的永恒的学校。人们将它视为生活的原则,并进一步发展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 所有的体育活动都是奥林匹克运动的组成部分。奥林匹克运动是对大众而言的,它的目标不是让少数人去挑选金牌,而是为所有的人提供机会,让不同年龄和性别的人们都去进行体育锻炼。它的口号是“体育为大众”。 奥林匹克运动会是奥林匹克精神的另一种活动形式。 奥林匹克运动和奥运会保证了奥林匹克精神的实现,二者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不能分割。 奥林匹克精神是奥林匹克运动的实质内容,《奥林匹克宪章》指出,奥林匹克精神就是相互了解、友谊、团结和公平竞争的精神。通常它包括参与原则、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友谊原则和奋斗原则。 “参与原则是奥林匹克精神的第一项原则,参与是基础,没有参与,就谈不上奥林匹克的理想、原则和宗旨等等。”“参与比取胜更重要”这句格言最早是美国一位主教提出来的。1908年伦敦举行第4届奥运会时,顾拜旦引用了这句话。后来,顾拜旦在1936年奥运会演讲时也说过:“奥运会重要的不是胜利,而是参与;生活的本质不是索取,而是奋斗。”这一原则已被世界各国运动员和广大群众所广泛接受。竞争原则表明奥林匹克运动是一项倡导挑战与竞争的社会活动。竞争是奥林匹克运动的基本形式,也是推动人类社会进步的基本形式之一。人类在竞争中,勇于向世界强手和先进水平挑战,不断超越自我、超越他人,有所发展、有所创新、有所前进。公正原则是参与奥林匹克竞争的行为规范。奥林匹克精神蕴含了公正、平等、正义的内容,承认一切符合公正原则的优胜,唾弃和否定一切不符合道德规范的行为。公正原则使奥林匹克精神具有了极大魅力。友谊原则是奥林匹克运动的目的。奥林匹克运动不仅仅是一项单纯的体育活动,其最高目标,是要通过体育活动的手段,把世界上不同国度、不同种族、不同语言、不同宗教信仰的人凝聚在一起,使大家相互交往,增进了解和友谊,进而达到世界的团结、和平、进步的目的。奋斗原则是奥林匹克精神的灵魂。奋斗精神是人类得以繁衍生息、繁荣昌盛的重要品质,是人类最伟大、最可称颂的内在力量。赛场的奋斗是人类奋斗的一个缩影。奥林匹克精神要求人们具有坚韧不拔的进取精神和克服一切困难的英雄气概。 体育运动是人类文化现象之一。萨马兰奇主席说奥林匹克运动就是文化加体育。奥林匹克精神是奥林匹克运动文化意识形态的本质内容。人类的各项竞技运动成绩和运动记录,是社会文化的一部分。在这部分社会文化的积累、更新和创造过程中,奥林匹克运动起了重要作用,众多凝聚着人类智慧和体能的历史记载,多半是经过奥运会确立的。奥林匹克运动属于全人类,只有真正了解奥林匹克精神,人类才能真正拥有它。 成员国际奥委会所领导的奥林匹克运动包含所有同意并遵守《奥林匹克宪章》的组织和个人,他们隶属于奥林匹克运动的标准是得到国际奥委会的承认。目前,已获得国际奥委会承认的组织有:国家或地区奥委会205个;其管辖的运动项目被列为奥运会比赛的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35个;其他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28个;奥运会组织委员会,目前有:2004年雅典(希腊)第28届奥运会组委会;2006年都灵(意大利)第20届冬季奥运会组委会;2008年北京第29届奥运会组委会和2010年温哥华第21届冬季奥运会组委会。世界性的或每个洲的国家或地区奥委会协会组织,其中有:各国奥委会总会(州OC)、非洲国家奥委会总会(ANOCA)、亚洲奥林匹克理事会(OCA)、泛美体育组织(ODEPA)、中美洲和加勒比体育组织(ODECABE)、欧洲国家奥委会总会 (AENOC)、大洋洲国家奥委会总会(ONOC);国际奥委会所承认的体育组织还包括有一些由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所组成的协会: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总会(GAISF)、夏季奥林匹克项目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总会(ASOIF)、冬季奥林匹克项目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总会(AIWF),等等。 历任奥委会主席1894年至1896年:泽·维凯拉斯(希腊); 1896年至1925年:皮埃尔·德·顾拜旦(法国); 1925年至1942年:亨·德·巴耶-拉图尔(比利时); 1942年至1952年:西·埃德斯特隆(瑞典,1942年至1946年期间任临时主席) 1952年至1972年:艾·布伦戴奇(美国); 1972年至1980年;米·莫·基拉宁(爱尔兰); 1980年至2001年7月:胡·安·萨马兰奇(西班牙); 2001年7月起:雅克·罗格(比利时) 总部在瑞士洛桑(lou shang)。 出版物《奥林匹克月刊》 (Olympic Review); 《奥林匹克通讯》 (Olympic Message); 《新闻概要》 (Press Highlights)。 组织机构国际奥委会是一个非政府性的,非盈利性的和永久性的国际组织,它以协会的形式存在,具有法人资格,于1981年9月17日得到瑞士联邦委员会的承认。它的组织机构形式是:国际奥委会全体委员会议(简称“全会”),执委会和主席。 1999年12月召开的第110届国际奥委会全会修改的《奥林匹克宪章》对国际奥委会委员(10C member)的产生作了新的规定:国际奥委会委员由自然人组成,人数总数不得超过115人,其中15人必须来自国际奥委会运动员委员会的代表,15人为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的主席或其领导成员,15人为国家(或地区)奥委会的主席或其领导成员。国际奥委会从它认为有资格的人选中选择和选举其委员。国际奥委会委员必须是一个国家的公民,这个国家有一个被国际奥委会承认的国家奥委会。国际奥委会委员是国际奥委会在这些国家或有关组织的代表,并非是这些国家或组织派往国际奥委会的代表。 自1999年起,新当选的委员年满70岁必须退休。而在1999年12月11日第110届国际奥委会全会召开之前选举产生的委员可在他80岁的当年年底退休(但在1966年之前当选的委员除外)。在目前过渡阶段,国际奥委会现有委员125人。 任职满10年的国际奥委会委员在退休之后均可成为国际奥委会名誉委员(10C Honorary member)。国际奥委会名誉委员可应邀参加奥运会,出席奥林匹克代表大会和国际奥委会全会,但无表决权。国际奥委会现有名誉委员22人。 经国际奥委会执委会提议,国际奥委会可从国际奥委会以外的、对奥林匹克运动作出过杰出贡献人士中选举国际奥委会荣誉委员(10C Honour mereber)。国际奥委会荣誉委员可应邀参加奥运会,出席奥林匹克代表大会。国际奥委会主席可邀请他们出席国际奥委会的其他活动和会议,但他们无表决权。国际奥委会现有荣誉委员4人。 全会至少每年召开一次。它是国际奥委会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对奥林匹克宪章的制订、修改和解释;选举奥运会举办城市;选举国际奥委会委员。全会的决定是最终的。 国际奥委会执委会由主席一人,副主席四人和另外十名委员组成。主席任期八年,可连选连任四年。副主席任期四年,但至少经过四年的间隔才能重新当选此职。执委任期四年,在卸任的当年不得连选连任,除非他当选上主席或副主席。 执委会负责处理国际奥委会的日常事务,包括:准备全会的议事日程;向全会提交修改章程的建议及其他各类报告;批准国际奥委会的内部行政机构,根据主席的通知,委派和免除总干事、秘书长等职;负责保存国际奥委会的会议记录;颁布各种必要的规定和条例。 主席主持国际奥委会的一切活动,井永久性地代表国际奥委会。主席在他认为需要时,可指派成立某些永久性的或特别委员会或工作小组,确定它们的权力范围,任命其成员。国际奥委会主席和总干事是所有这些委员会的当然委员。国际奥委会现设有下列小组委员会:奥林匹克文化和奥林匹克教育委员会,运动员委员会,道德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妇女和体育工作小组,财务委员会,酬金工作小组,立法委员会,市场销售委员会,医务委员会,新闻委员会,奥林匹克项目委员会,广播和电视委员会,奥林匹克团结委员会,体育和法律委员会,体育和环境委员会群体委员会,2004年雅典第28届奥运会协调委员会,2006年都灵冬季奥运会协调委员会,2008年北京第29届奥运会协调委员会,2010年温哥华冬季奥运会协调委员会,顾拜旦委员会,国际奥林匹克集邮、纪念币和纪念晶委员会,国际关系委员会,电视和网络权委员会和奥林匹克勋章理事会。 国际奥委会的行政管理机构有;主席执行办公室、总干事办公室、国际合作和发展部、财务和行政部、奥运会部、运动部、国家奥委会关系部、技术部、通讯部、信息管理部、全球广播和媒体权利部法律部、医务和科学部、奥林匹克团结基金部、奥本匹克博物馆部、奥运会知识服务部、美丽店管理公司 (Meridian Management sa)、奥林匹克广播服务部、终身名誉主席秘书处、道德委员会和奥林匹克集邮部。 主要活动奥运会最早始于古希腊的奥林匹亚由古代希腊人民为祭神和崇拜英雄而举行的一些竞赛活动逐渐发展形成的。举行的地点就在古希腊雅典城西南方向360公里外的奥林匹亚村举行,因此而得名。 第一届古代奥运会于公元前776年举行,共举行过293次。后来罗马帝国的入侵古希腊后,由于罗马皇帝狄奥多西信奉基督教,禁止一切关于异教的活动,因此运动会在公元393年被罗马皇帝狄奥多西废除。 1889年,法国的顾拜旦男爵提出恢复奥林匹克运动的建议。第一届近代奥运会于1896年在希腊举行。以后每四年举行一次。即使其间因故不能举行,届数仍然依次照算(第6、12、13届未举行。第6届由于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未能举行,第12,13届则因为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未能举行。)。直至2008年 ,目前已经举行过29次奥运会,最近的一次是在中国的北京举行的奥运会。 目前,夏季奥运会设有28个体育运动项目:田径、划船(又称“赛艇”)、羽毛球、棒球、篮球、拳击、皮划艇、自行车、马术、击剑、足球、体操、举重、手球、曲棍球、柔道、摔跤、游泳(含跳水、水球、花样游泳)、现代五项、垒球、跆拳道、网球、乒乓球、射击、射箭、铁人三项、帆船和排球。 冬季奥运会设有7个运动大项(13个运动分项):冬季两项、雪车、溜冰石(又称“冰壶”)、冰球、雪橇、滑冰(含速度滑冰、短道速滑、花样滑冰)和滑雪(含越野滑雪、跳台滑雪、北欧混合、自由滑雪、雪板滑雪)。 截至2004年3月,国际奥委会全体委员会议已举行了115次。 第115届国际奥委会全会于2003年7月在布拉格召开,对2010年第21届冬季奥运会举办城市进行了表决。经过两轮投票+温哥华最后以56票胜出成为2010年第21届冬季奥运会举办城市。 国际奥委会执委会会议基本上第年召开四次。1999年10月在雅典召开的国际奥委会执委会决定:每四年在奥运会的发祥地举办一届世界青年节;2004年5月在洛桑召开的国际奥委会执委会确定巴黎、纽约、莫斯科、伦敦和马德里为2012年第30届奥运会举办候选城市。 从1946年起,国际奥委会执委会分别与冬、夏季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之间不定期举行联席会议,至今,共举行了69次这样的会议。从1952年起,国际奥委会执委会与国家奥委会之间也不定期举行联席会议,至今,共举行了33次会议。 奥林匹克代表大会原则上每八年举行一次。出席代表大会的除国际奥委会委员和名誉委员外,还有各国际单项体联、国家奥委会和其他获得国际奥委会承认的体育组织的代表,被邀请的运动员和知名人士。至今,奥林匹克代表大会已举行过12次。第12届奥林匹克代表大会于1994年8月29日至9月3日在巴黎召开,它也是现代奥林匹克运动恢复100周年的庆祝活动的一部分。参加本届大会的代表共有3427人,其中:国际奥委会委员和名誉委员101人;来自 48个国际单项体联的代表132人;来自191个国家或地区奥委会的代表407人;运动员代表67人;记者代表738人。在大会上发言的共达439人次。 除举办奥运会和召开有关会议外,国际奥委会还支持和赞助各国群体活动的开展,如各国奥委会在每年6月23日举行奥林匹克日长跑活动。 国际奥委会主张体育与文化和教育相结合,支持各国奥委会参加每年在希腊奥林匹亚开设的国际奥林匹克学会研讨会,支持各国举办体育集邮展览、体育题材的美术和文化展览或体育纪念品收藏展览等活动。 国际奥委会还与世界上联合国组织、各国政府和其他民间体育组织密切合作,召开与体育有关的专题研讨会,以推动奥林匹克运动在全吐界的发展,促进体育运动更好地为人类健康、和平和友谊服务。这类会议有:世界体育科学代表大会、世界体育和环境代表大会、世界体育领域反对种族隔离代表大会、世界反兴奋剂代表大会,等等。在国际奥委会的倡议之下,2001年第56届联合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一项由世界上170多个国家提出的题为“通过体育和奥林匹克理想来建立一个和平和更加美好的世界”的决议,呼吁在2002年盐湖城冬季奥运会期间实现“奥林匹克休战”。 1999年2月,国际奥委会在洛桑召开了世界反兴奋剂大会。大会通过了《洛桑宣言》,决定成立一个世界性的、独立的反兴奋剂组织。国际奥委会承诺向该机构提供2500万美元的资金。2001年, “世界反兴奋剂组织”(WorldAnti―dopingAgency,简称为 WADA)正式成立,总部设在加拿大蒙特利尔。 国际奥委会还积极参与各种人道主义的援助。1996年,国际奥委会与联合国粮农组织(FAO)签署了合作协议,双方愿采取积极具体措施为全球农村地区的人口谋取福利。国际奥委会与奔驰汽车公司就在6个非洲国家体育发展签订了一项耗资600万马克的“非洲奥林匹克计划”。1997年和1998年间,国际奥委会曾通过中国奥委会的协助,两次向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体育界提供了食品援助。另外,国际奥委会还向巴塞罗那市签署合同,帮助重建萨拉热窝的扎特拉体育设施。 近20年来,国际奥委会极力将奥运会和奥林匹克运动中的其它活动推向市场。从1984年洛杉矶奥运会起,奥运会的主办者的经费收支一直保持着赢余,并能为各国参赛者提供适当的资助。1997年3月5日,国际奥委会同美国广播公司(NBC)签署了价值23亿美元电视转播权合同。根据协议,国际奥委会授予NBC在美国境内转播2004年奥运会、2006年冬奥会和2008年奥运会的权利,5月,国际奥委会和悉尼奥运会组委会共同与欧洲广播公司(EBU)签署了价值3.5亿美元的合同。另外,国际奥委会还制定了一项“奥林匹克计划”(T(DP),利用五环标志和各国奥委会的会徽和名称进行市场销售。这一计划的实施,使得各国奥委会、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奥委会均能从中受益。 同中国的关系中国奥委会早在1922年就得到了国际奥委会的承认。解放前,中国曾派运动员参加了1932年、1936年和1948年的三次奥运会。王正廷、孔祥熙和董守义三人曾先后担任国际奥委会委员。解放后,新中国首次派队参加了1952年在赫尔辛基的第15届奥运会。但不久,当时的国际奥委会主席布伦戴奇(美国)把台湾列入了国际奥委会所承认的各国奥委会名单之中,企图制造“两个中国”。中国多次抗议交涉无效,于1958年声明中断与国际奥委会的关系。1975年,中国奥委会要求国际奥委会恢复在奥林匹克运动中的合法代表权。1979年10月,国际奥委会执委会在名古屋通过决议,确认中国为“中国奥委会”,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和国歌;同时规定设在台北的奥委会为“中华台北奥委会”,使用“不同于其目前使用的旗、徽和歌”。1979年11月26日,国际奥委会以通讯表决的方式正式批准了这项决议,从而恢复了中国在国际奥林匹克运动中的合法权利。1997年7月2日,萨马兰奇主席代表国际奥委会和香港奥委会主席沙理士,就香港名称、旗、歌问题达成协议:香港奥委会的名称为“中国香港业余体协暨奥委会”;使用印有紫荆花图案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新会徽的图案为中央是紫荆花、五环和中文“中国香港”的字样,外面是圆环,下面有英文“中国香港”的字样。这一协议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精神,井保证中国香港业余体协暨奥委会将继续以独立的身份保留在奥林匹克运动中、香港运动员有参加奥运会的权利。1979年,国际奥委会通过《名古屋决议》,恢复了中国奥委会在国际奥委会的权利。同时规定,会址设在台北的奥委会改名为“CHINESE TAIPEI OLYMPIC COMMITTEE”。大陆方面自此将“CHINESE TAIPEI”翻译为“中国台北”。1981年,台湾奥运组织确认接受《名古屋决议》,并将“CHINESE TAIPEI”翻译为“中华台北”。 1989年,两岸奥委会负责人在香港签署协议,明确规定了在大陆使用“中华台北”译名的执行单位和范围。之后,大陆方面一直按照香港协议,在协议规定的范围内,使用“中华台北”。而在协议规定范围之外,继续沿用“中国台北”的译名。最近,台湾某些媒体和人士认为大陆媒体违背香港协议,有意将“中华台北”改称为“中国台北”,这是混淆了香港协议的内外范围,与客观事实不符,不利于双方建立互信。 资料显示,1989年4月6日,两岸奥委会负责人在香港签署了如下协议:“台湾地区体育团队及体育组织赴大陆参加比赛、会议或活动,将按国际奥会有关规定办理。大会(即举办单位)所编印之文件、手册,寄发之信函,制作之名牌,以及所做之广播等等,凡以中文指称台湾地区体育团队及体育组织时,均称之为‘中华台北’。” 中国奥委会从1980年起派队参加冬季奥运会,从1984年起全面参加奥运会,并在洛杉矶奥运会上实现了中国运动员在奥运会上无奖牌和无金牌历史性的“零的突破”。 何振梁于1981年和1985年当选为国际奥委会委员和执委会委员。1989年8月,何振梁当选为国际奥委会副主席,这是中国人首次担任这个职务。1994年和1999年,何振粱再次当选为国际奥委会执委。1996年7月,吕圣荣作为国际羽毛球联合会主席被选为国际奥委会委员(注:吕的任期已在2001年7月结束)。2000年9月,于再清以中国奥委会副主席的身份当选为国际奥委会委员。目前,中国在国际奥委会下属小组委员会中任职的有:何振梁(文化委员会主席)、邓亚萍(运动员委员会)、屠铭德(群体委员会)、张长久(医务委员会)、高殿民(新闻委员会)、吕圣荣(妇女和体育工作小组)和魏纪中(奥林匹克项目委员会)、于再清(国际关系委员会)、邓亚萍(体育与环境委员会)。 近年来,中国奥委会一直与国际奥委会保持着良好的关系。中国奥委会积极参加和支持国际奥委会所开展的各种活动,配合国际奥委会对其五环标志在中国实行保护。中国先后有19人荣获国际奥委会颁发的奥林匹克勋章。1986年,国际奥委会授予中国奥委会奥林匹克杯,以表彰中国对发展中国家,特别是对非洲国家体育援助作出的巨大贡献。2000年3月6日,国际奥委会在巴黎授予中国女子足球队“妇女和体育奖”。 1993年,中国奥委会曾向国际奥委会提出了北京举办2000年奥运会的申请,但最后以2票之差而落选。而2000年的奥运会的举办地则是澳大利亚的悉尼。 1999年1月6日,中国奥委会全会在北京召开,决定由北京再次代表中国申办2008年第29届奥运会。2001年7月,在第112届国际奥委会全会上,北京赢得了2008年奥运会主办权。 2001年,中国的哈尔滨市向国际奥委会提出了举办2010年第21届冬季奥运会的申请。2002年8月,哈尔滨在国际奥委会对申办城市的预选中落选。 2008年北京第29届奥运会)2001年12月13日,2008年北京第29届奥运会组委会(Beijing Orga― nizing Committee for the Games of XXIXth Olympiad, 2008)正式成立。 北京奥运会的主题是“绿色奥运、人文奥运和科技奥运”。整个筹备工作将分成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前期准备阶段,时间为2001年12月至2003年6月,主要任务是制定并实施《奥运行动规划》,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全面落实奥运场馆建设的前期工作和施工准备,环保和基础设施建设开始,市场开发工作启动运行。第二阶段为全面建设阶段,时间为 2003年7月至2006年6月,主要任务是全面完成“十五”计划确定的各项任务,基本完成奥运场馆建设,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就绪。第三阶段为完善运行阶段,时间为2006年7月至奥运会开幕,主要任务是对所有的建设项目和各项准备工作进行检查、调整、测试和试运行,组织工作、安全保卫工作以及各项服务工作全部就绪。 国际奥委会制度国际奥委会为委员制。1894年国际奥委会刚成立时,委员大都由顾拜旦指定,以后,国际奥委会自行选它认为合格的人士为委员。但有段时间,国际奥委会挑选委员,只要它认为某人是该国该地区体育界名流,不管这个国家或地区与国际奥委会有无关系,是否国际奥委会会员国,均可入选。现在奥林匹克宪章规定,当选委员必须是国际奥委会承认的国家或地区、奥委会隶属的国家或地区公民,并居住在该国或该地区。 国际奥委会在组织机构国际奥委会在组织机构上分为国际奥委会全体会议、执行委会员和主席。 (1)国际奥委会全体会议简称全会,是国际奥委会全体委员定期参加的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全会有权通过、修改和解释奥林匹克宪章,选举国际奥委会委员、执行委员和主席,决定奥运会主办城市和其它重大问题。她的决定是最后的决定,因此她是国际奥委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2)执行委员会处理一切日常事务,以保证奥林匹克章程和规划得以严格实施。执委会由主席1人、副主席4人和执委6人组成,由全会秘密投票选举产生。在执委会中,主席任期8年,可连选连任4年,副主席和执委任期4年。 (3)国际奥委会主席在奥林匹克周期第二年举行的国际奥委会全会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从委员中选举产生,任期8年,可延任4年,他主持国际奥委会的全部活动 国际奥委会的正式语言是法语和英语,因此,要求当选委员必须会讲法语或英语。一般一个国家或地区只能有一名委员。但是国际奥委会认为那些积极开展奥林匹克运动和举办过奥运会的国家,可拥有两名委员。不是每国家或地区的奥委会都有国际奥委会委员。 目前国际奥委会有167个会员,有国际奥委会委员的国家或地区为数不多。1894年国际奥委会刚成立时,委员为14人,至1986年止为91人,分布于 73个国家或地区的奥委会的代表,而不是各国或地区派往国际奥委会的代表。所在国家或地区无权撤换这些委员和干预委员的选举工作。过去委员的任期是终身的,从1965年起,当选委员年满72岁时,必须呈请退休。国际奥委会委员很长时间是清一色男性,至1981年才增选了第一批女委员。 宪章《奥林匹克宪章》,亦称奥林匹克章程或规则,是国际奥委会为奥林匹克运动发展而制订的总章程。第一部章程的倡议和制订者是顾拜旦。1894年6月在巴黎国际体育会议上正式通过。主要内容是奥林匹克运动基本宗旨、原则、以及举行奥运会的有关事宜。数十年来,曾多次修改、补充,但由顾拜旦制订的基本原则和精神未变。 《奥林匹克宪章》(Olympic Charter)是国际奥委会制定的关于奥林匹克运动的最高法律文件。宪章对奥林匹克运动的组织、宗旨、原则、成员资格、机构及其各自的职权范围和奥林匹克各种活动的基本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这个法律文件是约束所有奥林匹克活动参与者行为的最基本标准和各方进行合作的基础。 《奥林匹克宪章》随着奥林匹克运动的发展而逐渐完善。1894年国际奥委会成立时没有制定具体的规章制度,只是确定了一些基本的意向与原则,如每4年举办一次奥运会以及国际奥委会与政府的关系等。 第一个具有宪章性质的文件是1908年由顾拜旦起草的《国际奥委会的地位》一文。这个文件对国际奥委会的任务、组织管理、委员产生方式等问题作了比较明确的阐述。其后,在这个文件的基础上逐渐形成了奥林匹克运动的规章。在很长一个时期,这些规章的名称用语混乱,如“奥林匹克规则”(Olympic Rules)、“奥林匹克章程”(Olympic Statues) 和“奥运会规则”等。从1978年开始, 国际奥委会正式使用“奥林匹克宪章”这一名称。在实践中为了表述方便,人们将以前这些名称不同的规章也都称为“奥林匹克宪章”。 随着奥林匹克运动的发展,国际奥委会在保持奥林匹克基本原则和精神始终如一的前提下,针对不断变化的情况,对《奥林匹克宪章》作过多次修改。现行的《奥林匹克宪章》在国际奥委会1996年7月18日亚特兰大第105次全会上批准生效。该宪章由“基本原则”、“奥林匹克运动”、“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国家奥林匹克委员会”和“奥林匹克运动会”6部分组成,共74款,对奥林匹克运动的思想、组织、活动和制度等重要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奥林匹克宪章》的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1.阐述了奥林匹克运动的宗旨,确定了奥林匹克运动的目标,规定了奥林匹克运动的发展方向; 2.界定了奥林匹克主义和奥林匹克精神等重要概念,奠定了奥林匹克运动实现其目标的思想基础; 3.将奥林匹克运动组织体系以法律条款的形式固定下来,对奥林匹克大家庭的各个成员,特别是三大支柱(即国际奥委会、国家奥委会和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在这一运动中各自的位置、功能、任务以及相互之间的关系作了清晰表述和规定,既保证了它们各自的独立性,又使它们互相联系,形成一个完整的功能体系,从而提供了一个与奥林匹克运动相应相称的组织基础; 4.界定了奥林匹克运动的基本内容,如奥运会、大众体育活动及奥林匹克教育与文化活动。 格言奥林匹克格言,亦称奥林匹克座右铭或口号,系奥林匹克运动宗旨之一。格言“更快、更高、更强”(Citius,Altius,Fortius),是顾拜旦一位密友迪东(Henri martin Didon)于1895年提出的。他将这句话刻在他所办学校的门楣上。顾拜旦对此颇为赞\\v经他提议,1913年获国际奥委会正式批准,将它定为奥林匹克格言。1920年它又成为奥林匹克标志的一部分。此外,也有把"体育就是和平"、"重要的是参加,不是胜利"作为格言的。 会旗国际奥委会有自己的会旗。旗为白底无边,中央有五个相互套连的圆环,即我们所说的奥林匹克环。环的颜色自左至右为蓝、黄、黑、绿、红(也可用单色绘制)系顾拜旦以它们能概括各会员国国旗的颜色而选定,但以后对这五种颜色又有其他解释。1979年国际奥委会出版的《奥林匹克评论》(第四十期)强调,会旗和五个环的含义是,象征五大洲的团结,全世界的运动员以公正、坦率的比赛和友好的精神,在奥运会上相见。 国际奥委会会旗系1913年根据顾拜旦的构思而设计制作的。 1914年为庆祝现代奥林匹克运动恢复20周年,在巴黎举行的奥林匹克代表大会上首次升起。1920年安特卫普奥运会时,比利时国家奥委会绣了同样一面锦旗在当届奥运会上使用。运动会后,比利时将它赠给了国际奥委会并成为国际奥委会正式会旗。历届奥运会开幕式上都有会旗交接仪式。由上届奥运会主办城市的代表将旗交给国际奥委会主席,主席再将旗递交当届主办城市的市长。然后将旗帜保存在市府大楼四年再送交下届主办城市。当届奥运会升在运动会主会场上空的旗帜是一面代用品。 根据《奥林匹克宪章》规定,"奥林匹克五环"是奥林匹克运动的象征,是国际奥委会的专用标志,未经国际奥委会许可,任何团体或个人不得将其用于广告或其他商业性活动。 国际奥委会里的中国人国际奥委会副主席 于再清 国际奥委会委员 何振梁(曾任国际奥委会副主席) 国际奥委会委员 杨扬 国际奥委会文化与奥林匹克教育委员会主席:何振梁 国际奥委会运动员委员会委员:邓亚萍 国际奥委会妇女与体育工作委员会委员:吕圣荣(1996年当选,是中国第一位国际奥委会女委员)。 国际奥委会医务委员会运动生化委员会委员:吴侔天 国际奥委会新闻委员会委员:高殿民 国际奥委会体育与环境委员会委员:邓亚萍 国际奥委会项目委员会委员:魏纪中 国际奥委会群众体育委员会委员:屠铭德 国际奥委会国际关系委员会委员:于再清 国际奥委会广播电视委员会委员:于再清 该组织品牌在世界品牌实验室(World Brand Lab)编制的2006年度《世界品牌500强》排行榜中名列第三十三。 历届国际奥委会主席首任主席 国际奥委会首任主席德米特留斯·维凯拉斯(Demetrius Vikelas 、希腊、1835—1908)是希腊诗人和教育家,维凯拉斯1835年生于希腊锡拉,作为泛希腊俱乐部会员,代表希腊参加了1894年顾拜旦主持召开的国际奥委会巴黎大会。会上,他积极支持希腊主办首届现代奥林匹克运动会。因此,根据当时的规定,国际奥委会主席应该是奥运会举办国家的人,会后被选为第一任国际奥委会主席,从1894年任职到1896年。 第二任 第二届国际奥委会主席皮埃尔·顾拜旦(Pierre de Coubertin、法国)顾拜旦的故居在法国的诺曼底省的米尔维勒城堡,古堡的门口有一块牌子,上面写着现代奥运之父、教育家、历史学家皮埃尔.顾拜旦:1863—1937。 1894年6月,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在巴黎索邦大学宣告成立,由于第一届奥运 会将在希腊的雅典进行,所以希腊人维克拉斯出任国际奥委会的第一任主席,顾 拜旦出任秘书长,1896年顾拜旦出任国际奥委会主席,他在这个位置上干了将 近三十年。 为了维持奥运会的正常运作,顾拜旦本人无偿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到后来他不得不变卖了自己的家产,晚年的顾拜旦过着非常清贫拮据的生活。顾拜旦使原来古希腊各个城邦之间的举行的古奥运会变成了今天全世界大部分国家和地区都可以参加的现代奥林匹克运动,同时他一生所倡导的奥林匹克精神和宗旨也在国际交往中发挥着无以替代的作用和影响力,顾拜旦实现了自己的梦想,1937年9月2日,顾拜旦在日内瓦公园散步,坐在一张长椅上猝然长逝,享年74岁。 第三任 第三届国际奥委会主席亨利·德·巴耶-拉图尔(Henri de Baillet-Latour,1876—1942、比利时),这位国际奥委会第三任主席(1925-1942)出生于比利时贵族家庭,社会活动家和奥林匹克运动积极支持者,是顾拜旦的密友。二十年代初,曾任比利时驻荷兰外交官。1903年当选为国际奥委会委员。1906年在其积极筹划下建立了比利时国家奥委会。第一次世界大战后,为安特卫普申请主办1920年第七届奥运会和使该届运动会召开作出了贡献。1925年接替顾拜旦任国际奥委会主席。1942年病逝于任所。 第四任 国际奥委会第四任主席西格弗里德.埃德斯特伦(Sigfried Edstrom,1870—1964、瑞典)。国际奥委会第四任主席(1946-1952)是一位瑞典体育活动家。曾就读于美国、瑞士,担任过动力工程师。喜爱田径运动,大学时期曾创瑞典国家短跑纪录。 第五任 国际奥委会第五任主席艾弗里﹒布伦戴奇(Arery Brundage,1887—1975、美国)。国际奥委会第五任主席(1952 -1972)是美国体育活动家。喜爱田径运动,曾参加 1912年斯德哥尔摩奥运会,获得田径比赛五项全能第五名。1914年、1916年、1918年三次获美国田径全能冠军。 第六任 国际奥委会第六任主席迈克尔﹒莫里斯﹒基拉宁(Mihael Morris Killanin,1914—1999、爱尔兰)。国际奥委会第六任主席(1972 -1980)是爱尔兰记者、体育活动家。曾在英国《每日快报》、《每日邮报》等报刊任职。1937-1938年以军事通讯记者身份到中国及亚洲其它国家做战地采访。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从事文艺创作和电影导演,出过不少优秀作品。后投身体育事业,1950 年任爱尔兰奥委会主席。 第七任 胡安·安东尼奥·萨马兰奇(Juan Antonio Samaranch,1920.7.17-2010.4.21)侯爵,西班牙人,国际奥委会终身名誉主席。他长期关心和支持中国的体育事业,为中国1979年重返国际奥林匹克大家庭以及中国成功申办2008年夏季奥运会作出重大帮助。他曾担任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主席长达21年,任内成功推动奥运会商业化,让国际奥委会脱离财政危机。1984年洛杉矶奥运会上,他亲手颁发中国在历史上获得的第一枚奥运金牌。2010年4月21日,萨马兰奇病逝于西班牙巴塞罗那,享年89岁。 第八任 第八任国际奥委会主席罗格(1942-),国际奥委会现任主席(2001—,比利时人)。罗格年轻时就表现出极高的体育天赋,曾是比利时橄榄球队的一员,又曾夺得帆船项目的一次世界冠军、两次世界亚军,参加过1968年、1972年和1976年三届奥运会。 官方语言奥委会有两个官方语言:法语和英语。 事件及机构改革盐湖城申办丑闻 1998年12月,国际奥委会受到2002年 盐湖城奥运会申办丑闻的指控。国际奥委会主席萨马兰奇立即指派一个独立委员会来搜集相关证据和材料,6周后,国际奥委会公布了调查结果,并向委员会大会报告了涉及丑闻的国际奥委会委员,最终导致4名委员的辞职,6名委员被除名,10名官员受到警告的处分。国际奥委会机构改革 受盐湖城申办丑闻的影响,1999年国际奥委会迅速采取相关措施,对国际奥委会进行相关的调整: · 改变2006年冬奥会的申办流程,取消国际奥委会委员前往候选城市考察参观的活动。 · 从奥运会运动员中选择15名优秀运动员成为国际奥委会运动员委员会委员。 · 成立国际奥委会委员提名委员会。 · 国际奥委会委员任期为八年,通过选举进行更新。 · 国际奥委会委员总数为115名。 · 主席的任期为八年,任满后的延期为四年。 · 国际奥委会委员中,15名来自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15名来自各国家奥委会,其他70名为独立个人委员。 · 国际奥委会委员年龄上限为70岁。 · 成立国际奥委会道德委员会。 · 成立世界反兴奋剂委员会。 · 通过公布国际奥林匹克运动收入来源和支出财务报告,增加国际奥委会的财务透明度。 · 国际奥委会大会首次向媒体开放。 其他事件 2004年,印度尼西亚的国际奥委会委员哈桑因涉嫌在一起建设工程中进行非法活动被判刑。同年8月他被赶出了国际奥委会。 2005年,前国际奥委会副主席、韩国人金云龙被迫辞职。起因是他已经由于涉嫌韩国的体育-金钱腐败案件而被停职。为了避免被奥委会驱逐他不得不选择辞职。 2005年,保加利亚国际奥委会委员伊万·斯拉夫科夫 涉嫌腐败活动,被赶出了国际奥委会。2005年12月,国际奥委会委员,法国前体育部长和1976年蒙特利尔奥运会110米栏金牌得主德鲁特因为腐败案件被停职。 2006年15日,韩国籍国际奥委会委员朴永圣因为涉嫌挪用公款,已经被暂时剥夺了委员资格。国际奥委会在一份声明中说,在国际奥委会道德委员会对朴永圣调查期间,朴永圣“一切与国际奥委会委员资格有关的权利都将被暂时剥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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