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贵阳中医学院南校区学生联合会 |
释义 | 简介贵阳中医学院南校区学生联合会是在贵阳中医学院党委领导下,院团委具体指导下的全院学生组织,下设主席团、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生活部、文体部、学习部、权益部(含国旗班)、网络科技部、大学生艺术团,负责策划举办“十大校园歌手”大赛、“中华颂”诗词朗诵大赛、“5-25”大学生心理节文艺晚会、军民联欢晚会、迎新晚会、厨艺大赛、大学生辩论大赛、“周四电影展”等大型活动。 我们的宗旨:要么不做,一做就做到最好! 现任主席团:田雨露、何源杰、朱航奇、李云祎、邓雅芳、余瑞、张克莉。 学生会章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贵阳中医学院南校区学生联合会是在贵阳中医学院党委领导下,院团委具体指导下的全院学生组织,是全院学生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积极投身社会实践活动,自觉实施组织教育的阵地。 第二条:本会承认《中华学生联合会章程》及《贵州省学生联合会章程》作为团体会员参加的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贵阳市学生联合会。 第三条: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在学生中培养深入学习理论知识的风气,帮助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围绕党的中心任务,适应新的形势,宣传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培养学生综合素质。 (三)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为宗旨,以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一代社会主义接班人为目标。 (四)本着“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原则和“自强不息,自树树人”的校训精神引导学生投身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学生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学术和文体活动,以达到提高同学思想觉悟,陶冶情操,培养品格,增强社会责任感,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目的。 (五)做学生与学校之间联系沟通的桥梁,做增进全校学生团结的纽带,指导各系学生会(及本校各种学生团体)工作,及实事求是地反映同学们的建议和要求,维护学生的正当利益。 (六)促进学校的安定团结,协助学校创造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为学生全面发展和成才铺路。 (七)加强与兄弟院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及社会的各界的友益交流与合作。 (八)全校同学齐心合力加强明主化建设,树立我院学生会的良好形象,促使学生会工作全面上水平。 第四条:本会的组织原则实行民主集中制。全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经民主选举产生,对全体会员负责,并受全体会员监督。 第五条: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六条:本会实行个人会员制。凡取得贵阳中医学院正式学籍的本专科学生承认本会章程,不分名族,性别与宗教信仰,经面试通过,均可成为本会会员。院南校区学生会选拔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由院团委和院学生会组成选拔委员会,进行综合能力考 察,每年进行一次。 第七条:会员的权力 (一)在本会内行使表决权,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在留校察看期间无被选举权。 (二)会员有权对本会工作通过正当途径,提出建议,讨论,监督,质询和批评。 (三)有监督学生会领导机构和干部工作的权力。在工作上实行分工不分家,所有成员要做到“招之即来,来之能战”。 (四)会员在本会内外遇到困难和不公正待遇时,有权请求本会的帮助与保护。 (五)在本会内的领导和监督下,有开展各种社团活动和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第八条: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服从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学校的安定团结。 (二)遵守校纪校规和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维护本会声誉和利益,努力完成本会委托的各项工作。 (三)提高自身的的思想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刻苦学习,努力工作,积极支持和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培养自己成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需要的合格人才。 第二章 组织和职权 第九条;本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学院党委的领导和学院团委的指导下,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会的章程,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 第十条:贵阳中医学院南校区学生联合会主席团由当选主席和副主席组成。主席团定期召开会议,由主席招集。主席团通过重大事项实行表决制。 院南校区学生会主席团行使下列职权: *在全院学生代表大会和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和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召集院南校区学生会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 *批准任免院南校区学生会各项职能部门负责人; *主持院南校区学生会工作,统筹安排院南校区学生会全年工作,监督各系部学生会工作的开展。 第十一条;院南校区学生会聘请院团委专职干部担任院南校区学生会秘书长,负责组建贵阳中医学院南校区学生联合会秘书处,代表团委对院南校区学生会工作给予指导。 秘书处行使下列职权: *执行学生代表大会和院南校区学生会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的决定和决议; *负责指导院南校区学生会主席团的日常工作; *提出任免学生会各项职能部门的负责人的建议; *在主席团不能正常执行各项职责时,代行主席团职权,召集院南校区学生会全体成员举行会议。 第十二条:学生会纳新为每学年上半学期,由贵阳中医学院南校区学生联合会主席团组织报名,面试等工作,采取集体评议,民主表决方式,纳入新人。 第十三条:新成员入会,要有一个月的试用期,待试用期满后,由主席团审核合格,方可留用。 第十四条:院南校区学生会每名成员,参加会议要准时,杜绝无故不到的现象发生。三次会议不到,即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五条:对于工作努力积极的学生会成员,经主席团审议通过,可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十六条:院南校区学生会是一个整体,严厉杜绝在学生会内搞小团体等活动。如有发现,经主席团审议,并报秘书长批准,将开除出会。 第十七条:学生会各部门之间应经常开展多种形式的联谊活动,增强同学间的相互交流。 第十八条:本会各部门工作,实施责任制原则。但在集体活动上要紧密团结,相互配合。保证工作的顺利完成。 第十九条:办公条例 1、学生会在每周一至周五安排值班时间,在值班时间学生会的全体会员要按照值班表按时值班。 2、进入学生会的工作人员不得穿拖鞋,不得穿奇装异服。 3、在学生会办公室内不得抽烟、喝酒。 4、值班时不可无故不到,如有发现,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5、注意学生会的安全保卫工作。 6、如果在晚上办公,在离开时要打扫办公室卫生,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第二十条:加分规则 在每学期期末,每名学生会成员根据其工作表现,给予适当奖励。 第二十一条: 1、根据主席提议,任免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干部,必要时提请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 2、召集学生会全体会议。 3、定期把学生会学生干部的工作情况向所在院(系、部)团组织汇报。 4、定期向领导汇报工作。 第二十二条:院南校区学生会主席主持学生会全面工作,负责召集学生会主席团会议。院南校区学生会副主席协助主席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在主席因故不能工作时,主持学生会全面工作。 第二十三条:各部职责 秘书处:处理学生会内部日常事务,负责各种文件、报告、工作条例的起草,打印,登记,分配工作,建立并管理学生会干部档案和文书档案,监督学生会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完成主席团交给的其他工作。 生活部:了解同学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了解同学对学校管理、生活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积极向学校有关部门反映,努力为同学服务。负责学生会大型活动的后勤工作及日常的采购工作。 宣传部: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配合学校在学生中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帮助学生树立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协助党委宣传部、团委等有关部门,抓好各种海报和广播等宣传阵地的建设。积极开展群众性宣传活动,发挥舆论工具在学校人才培训工作中的应有作用。负责各部门活动的宣传工作。 学习部:了解同学的学习情况,及时向学校的主管部门反映同学们在学习上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组织举办各种知识性、学术性报告会、讲座、展览、知识竞赛等,帮助同学拓宽知识面,活跃学术气氛,提高学习积极性,开展各种学习服务工作,积极为同学服 务。 文体部:组织各种健康的群体性娱乐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举办各种文学艺术讲座、演出和组织重大节日的文艺汇演、歌咏比赛等活动。 网科部:对学生会网站进行全面的制作、更新、维护。用最先进的网络资源,将我院发生的时事、大事进行快捷的传播。与宣传部相互配合,制作展牌、刊物的电子版。发挥高科技手段的优越性。 权益部:在各项大型集体活动中担当保安工作,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院南校区学生会干部 第二十四条:干部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素质好,热心为同学服务,有牺牲精神,不计名利,不怕吃苦。 2、有一定的组织能力,能形成领导核心,团结学生开展活动。 3、德、智、体全面发展,在学生中有威信,能起模范作用。 4、懂得科学的工作方法,能合理安排工作与学习生活。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 1、本章程一经制定则不得随意修改,如要修改须由办公室主任提交主席团,全体民主讨论通过。 2、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生效。 贵阳中医学院南校区学生联合会 2008年10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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