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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桂林市水利局
释义

机构概况

桂林市水利局是桂林市政府的水行政主管部门。位于桂林市骝马山北面,总占地面积16125.6平方米,共有在职职工116人,其中科技干部76人,具有高级职称的18人(教授级高工1人),中级职称的34人,初级职称的22 人,科技干部平均年龄为44岁。

机构职责

桂林市水利局作为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国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水法律、法规,对全市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进行统一管理。组织拟定全市水资源规划和水中长期供求计划,以及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镇规划和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及防洪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征收制度;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按照国家、自治区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全市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江河湖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同时对全市的水利工作、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水电管理、农村水电电气化和乡镇供水、农村人畜饮水工作进行指导。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指导全市防汛抗旱工作。组织指导水行政执法、水利工程管理、水域及其岸线的划定和保护以及江河、水库等水域的开发和治理。制订水土保持的工程措施规划,指导全市水土保持工作。负责水利行业的资金调控和监督,负责全市水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审查中小型水利水电基建项目,组织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指导全市水利系统的队伍建设等工作。

机构荣誉

近年来,桂林市水利局获省部级科研成果62项,其中,《水稻“薄、浅、湿、晒”灌溉技术开发应用》、《水稻水分生产函数及稻田非充分灌溉原理研究》、《天湖水电站超高水头钢管关键技术研究》分获国家科技进步一、二、三等奖。桂林市水利局获“1998年抗洪抢险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2001年全国第三批农村初级电气化建设工作先进集体”、“2001年全国水资源管理工作先进单位”、“2005年国家人事部、水利部水利系统先进集体”、“2009年全国农村水电电气化建设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领导信息

姓 名  职 务  分 管 工 作

叶桂忠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水利局和青狮潭水库管理处全面工作。主管人事科、财务科

俸光义  副局长  分管水利科、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水利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局长管理人事科。联系天力公司

黄东明  副局长  分管技术科、农田水利建设管理站、大禹公司、利用世行贷款项目、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负责临桂新区水利项目工作

马书泽  纪检组长  分管纪检监察室、市防洪排涝管理处。负责安全生产工作,联系市水电建筑安装公司

杨恢柱  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分管党办、电力管理站。负责机关党委、工会、宣传、精神文明工作

唐官荣  党组成员、防汛办主任  分管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水利工程管理处。联系利源公司

陈晓平  党组成员  分管水政水资源科、水政监察支队、水土保持站

陈金华  党组成员  分管办公室、桂林灌溉试验中心站。负责老干部管理和新农村建设工作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对各科室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组织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有关会议的组织和接待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保密、信访、计生、治安、后勤等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文件起草、会议记录及公章、文书档案、技术档案资料的管理;负责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及机关基建、国有资产管理。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劳动保护、社会保险、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承办局管干部的管理;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负责全市水利系统劳动工资、安全生产统计工作;指导全市水利行业职工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职工教育培训的管理工作;编制职工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水利系统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财务科

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财务会计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及财务人员的培训工作;指导全市水利行业的财务、会计工作,对水利资金进行监督和审计;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对局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四)水政水资源科

负责水利法制工作;草拟水利规范性文件;组织江河岸线的审定及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批工作。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处理县(区)间的水事纠纷;承办水利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普法教育工作。编制水资源总体规划和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承办水资源的统一规划、管理和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审核入河排污口的设置,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监督城市取水和输水、用户用水中的节约用水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五)水利科

编制全市水利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全市水利年度计划的编制、申报、下达及检查;负责水利建设项目的立项申报;负责城市防洪工程及城市水利工作;负责编制大型灌区规划;负责水利综合统计工作;指导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乡镇供水、人畜饮水工作;组织水利建设工程的检查验收。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六)技术科

负责水利水电工程的技术审核、审批工作;负责工程投资概预算、专业定额及有关造价工作的管理;负责主要江河流域的综合规划;对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规程、规范实施监督;编制水利科学技术发展规划;负责水利科技成果和新技术推广工作;组织水利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监察室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行政监察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和宣传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人员编制

市水利局机关行政编制34名(含机关后勤服务人员3名)。

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3名(另有1个挂牌机构职数1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12名。

其他事项

桂林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为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办事机构,设在市水利局,人员编制在市水利局机关编制内调整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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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20:4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