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桂林市水利局 |
释义 | 机构概况桂林市水利局是桂林市政府的水行政主管部门。位于桂林市骝马山北面,总占地面积16125.6平方米,共有在职职工116人,其中科技干部76人,具有高级职称的18人(教授级高工1人),中级职称的34人,初级职称的22 人,科技干部平均年龄为44岁。 机构职责桂林市水利局作为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国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水法律、法规,对全市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进行统一管理。组织拟定全市水资源规划和水中长期供求计划,以及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镇规划和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及防洪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征收制度;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按照国家、自治区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全市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江河湖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同时对全市的水利工作、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水电管理、农村水电电气化和乡镇供水、农村人畜饮水工作进行指导。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指导全市防汛抗旱工作。组织指导水行政执法、水利工程管理、水域及其岸线的划定和保护以及江河、水库等水域的开发和治理。制订水土保持的工程措施规划,指导全市水土保持工作。负责水利行业的资金调控和监督,负责全市水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审查中小型水利水电基建项目,组织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指导全市水利系统的队伍建设等工作。 机构荣誉近年来,桂林市水利局获省部级科研成果62项,其中,《水稻“薄、浅、湿、晒”灌溉技术开发应用》、《水稻水分生产函数及稻田非充分灌溉原理研究》、《天湖水电站超高水头钢管关键技术研究》分获国家科技进步一、二、三等奖。桂林市水利局获“1998年抗洪抢险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2001年全国第三批农村初级电气化建设工作先进集体”、“2001年全国水资源管理工作先进单位”、“2005年国家人事部、水利部水利系统先进集体”、“2009年全国农村水电电气化建设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领导信息姓 名 职 务 分 管 工 作 叶桂忠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水利局和青狮潭水库管理处全面工作。主管人事科、财务科 俸光义 副局长 分管水利科、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水利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局长管理人事科。联系天力公司 黄东明 副局长 分管技术科、农田水利建设管理站、大禹公司、利用世行贷款项目、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负责临桂新区水利项目工作 马书泽 纪检组长 分管纪检监察室、市防洪排涝管理处。负责安全生产工作,联系市水电建筑安装公司 杨恢柱 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分管党办、电力管理站。负责机关党委、工会、宣传、精神文明工作 唐官荣 党组成员、防汛办主任 分管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水利工程管理处。联系利源公司 陈晓平 党组成员 分管水政水资源科、水政监察支队、水土保持站 陈金华 党组成员 分管办公室、桂林灌溉试验中心站。负责老干部管理和新农村建设工作 内设机构(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对各科室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组织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有关会议的组织和接待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保密、信访、计生、治安、后勤等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文件起草、会议记录及公章、文书档案、技术档案资料的管理;负责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及机关基建、国有资产管理。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劳动保护、社会保险、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承办局管干部的管理;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负责全市水利系统劳动工资、安全生产统计工作;指导全市水利行业职工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职工教育培训的管理工作;编制职工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水利系统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财务科 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财务会计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及财务人员的培训工作;指导全市水利行业的财务、会计工作,对水利资金进行监督和审计;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对局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四)水政水资源科 负责水利法制工作;草拟水利规范性文件;组织江河岸线的审定及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批工作。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处理县(区)间的水事纠纷;承办水利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普法教育工作。编制水资源总体规划和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承办水资源的统一规划、管理和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审核入河排污口的设置,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监督城市取水和输水、用户用水中的节约用水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五)水利科 编制全市水利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全市水利年度计划的编制、申报、下达及检查;负责水利建设项目的立项申报;负责城市防洪工程及城市水利工作;负责编制大型灌区规划;负责水利综合统计工作;指导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乡镇供水、人畜饮水工作;组织水利建设工程的检查验收。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六)技术科 负责水利水电工程的技术审核、审批工作;负责工程投资概预算、专业定额及有关造价工作的管理;负责主要江河流域的综合规划;对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规程、规范实施监督;编制水利科学技术发展规划;负责水利科技成果和新技术推广工作;组织水利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监察室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行政监察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和宣传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人员编制市水利局机关行政编制34名(含机关后勤服务人员3名)。 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3名(另有1个挂牌机构职数1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12名。 其他事项桂林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为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办事机构,设在市水利局,人员编制在市水利局机关编制内调整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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