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广元市地方税务局 |
释义 | 机构概况四川省广元市地方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9月,是四川省地方税务局与广元市人民政府共同领导,以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垂直管理为主的行政执法机关。 四川省广元市地方税务局建局以来共组织收入66.36亿元,其中组织税收收入62.08亿元,其他收入3.28亿元。由1994年1.62亿元上升到2009年的11.09亿元,以年均15%以上的速度递增,为广元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2009年,全年累计组织各项地方收入110941万元,同比增收47418万元,增长74.65%,完成年初计划的161%。其中:税收收入103921万元,同比增收45640万元,增长78.31%,完成年初计划的161.11%。 四川省广元市地方税务局及各县区局、各直属单位多次荣获省局、市委市政府表彰,获省、市级“文明单位”、市级“文明服务示范窗口”,“省级青年文明号”、“市级青年文明号”、全市综治工作先进单位、全市“四五”普法先进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等称号。另外,还有一大批先进个人受到省、市表彰和奖励。全市地税系统4个单位被国家税务总局荣记集体一、二、三等功,5人被荣记个人一、二、三等功。 机构设置四川省广元市地方税务局设置局机关8个,其中包括市局机关和7个县区局机关。 市局局机关内设机构9个,包括工商税科、行为税科、所得税科、征收管理科、法制科、计划财务科、人事教育科,监察室、办公室等7科2室,另按规定设置了机关党委、工会、办税服务厅、信息中心; 四川省广元市地方税务局设立了3个直属行政单位,包括第一直属分局(38人,办公点:市城区金海湾4-5楼)、第二直属分局(33人,办公点:市城区南河城市花园)、稽查局(25人,办公点:市城区金海湾11-12楼),1个事业单位——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所辖四县三区设立了苍溪县地方税务局(142人)、旺苍县地方税务局(126人)、剑阁县地方税务局(148人)、青川县地方税务局(98人)、利州区地方税务局(116人)、元坝区地方税务局(89人)、朝天区地方税务局(70人)。 市地税局对全市地税系统实行垂直管理。 领导信息余晓峰(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四川省广元市地方税务局全面工作。 李思荣(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征收管理科、财务会计工作、税务稽查工作,联系第二直属分局、旺苍县地税局。 徐泽辉(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法制科、办公室、税务学会,联系稽查局、元坝区地税局。 孟 宏(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所得税管理科、行为税收管理科,联系第一直属分局、朝天区地税局。 刘万兴(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分管人事教育科、机关党委办公室、机关服务中心、工会,负责帮扶工作,联系利州区地税局。 李文福(党组成员、总会计师):分管工商税收管理科、信息中心,联系苍溪县地税局、青川县地税局。 张建辉(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分管监察室、审计科。联系剑阁县地税局。 王映武(党组成员、总经济师):分管税收计划统计工作、办税服务中心。 王立伟(调研员):负责巡视组工作。 杨文贵(副调研员):协助干部培训和财务会计工作,负责灾后重建办工作。 刘光川(副调研员):协助征收管理和法制工作,负责重点税源办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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