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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
释义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

文 号:桂发[2004]29号

发布日期:2004-9-16

执行日期:2004-9-16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了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是新世纪新阶段全面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素质的纲领性文件。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若干意见》的精神,根据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努力提高三个方面的认识,把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作为事关全局的战略任务

(一)从推动党和国家事业不断发展,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后继有人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性。未成年人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状况,直接关系到中华民族的整体素质,关系到国家前途和民族命运。高度重视对下一代的培养教育,努力提高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素质,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我区认真贯彻中央的要求,采取措施,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全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取得了多方面的成果。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的《若干意见》,对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作出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充分体现党中央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高度重视,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亲切关怀。认真贯彻《若干意见》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的具体体现,是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富民兴桂新跨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

(二)从科学应对深刻变化的国际国内形势,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紧迫性。目前,我区十八岁以下未成年人约1400万人。从总体情况看,我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状况是好的。热爱祖国、热爱广西、积极进步、健康向上、团结友爱、文明礼貌,是我区未成年人精神世界的主流。但是,近年来国际国内形势的深刻变化,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面临新的机遇和严峻挑战,带来一系列不容忽视的问题: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为我们学习世界先进文化提供了重要机遇和条件,同时腐朽文化和腐朽生活方式对未成年人的危害不可低估;随着互联网等新兴媒体以及网吧等各类文化娱乐场所的快速发展,含有色情、暴力、赌博、愚昧迷信的腐朽落后文化和有害信息乘隙传播,严重腐蚀未成年人的心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丰富了未成年人的精神世界,拓展了未成年人的发展空间,但社会上某些领域的道德失范、诚信缺失等不良现象以及“黄赌毒”等社会公害,也给未成年人成长带来不可忽视的负面影响。在各种消极因素的影响下,少数未成年人精神空虚、行为失范,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和错位,有的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歧途。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也存在突出问题,一些地方和部门的领导对这项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学校教育中重智育轻德育、重课堂教学轻社会实践的现象依然存在;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风气尚未形成,还存在种种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和消极因素,等等。这些突出问题,已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广大群众迫切要求党和政府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三)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艰巨性。坚持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精神文明建设是一项艰巨而长期的任务,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更是重中之重。未成年人人数众多,而且正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精神文明建设只有从未成年人抓起,从思想道德建设抓起,才能本固基实,确保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我们必须采取有力措施,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作为基础性工程切实抓紧抓好。

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六大精神,全面落实《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紧密结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际,针对未成年人身心成长的特点,积极探索新世纪新阶段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规律,坚持以人为本,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养成高尚的思想品质和良好的道德情操,努力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要坚持与培育“四有”新人的目标相一致、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原则;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未成年人的原则;坚持知与行相统一的原则;坚持教育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要重点落实五项任务:从增强爱国情感做起,弘扬和培育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从确立远大志向做起,树立和培育正确的理想信念;从规范行为习惯做起,培养良好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从了解国情区情做起,培养吃苦耐劳、艰苦奋斗的作风;从提高基本素质做起,促进未成年人的全面发展。

二、认真实施“三大工程”。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一)实施“以德育人”工程,努力形成学校、家庭、社会教育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网络。我们党的教育方针,是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百年大计,育人为本;德智体美,德育为先。认真实施“以德育人”工程,抓紧抓好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三个重要环节。

1、突出抓好学校教育。学校是对未成年人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的主渠道、主阵地和主课堂。全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德育放在素质教育的首位,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贯穿学校教育教学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

加快中小学德育课的课程体系建设。要严格按照《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以及《关于中小学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实施纲要》和《关于在中小学进一步加强诚信教育的通知》精神,根据时代发展要求和学生思想实际,不断推进德育课的改进创新。要拓宽德育教学的渠道,把爱国主义、中华传统美德、革命传统、民主法制教育统一于教材之中,渗透到各门课程特别是语文、历史等课程的教学之中,在教授知识的同时,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要改进德育教学方法,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循序渐进地实施道德教育,要多用鲜活通俗的语言,多用生动典型的事例,多用喜闻乐见的形式,多用疏导讨论的方法,使德育课成为中小学生喜爱的课程,真正入耳、人心、人脑。要积极探索实践教学和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的有效机制,改革德育评价方式,建立科学的学生思想道德行为综合考评制度,以及家长、班主任、学生和学科教师共同参与的德育行为评价方式,对学生道德行为进行科学评价。要紧紧抓住改革课程设置、教材教法和考试评价制度三个环节,系统设计,整体推进,下决心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为中小学生全面发展提供必要的环境和条件。要改进当前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结构,促进中小学生健全的人格和良好健康心理的形成。各中小学校要将法制教育纳入正常的教学计划,做好聘任法制副校长的工作,有计划地对学生进行比较系统的法制教育。要在中小学生中广泛开展“珍惜生命、远离毒品”教育和崇尚科学文明,反对迷信邪教教育,坚决防止毒品、邪教进校园。要重视做好不良行为学生的教育、转化和矫治工作。

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小学生守则》为重点,深化中小学生的思想道德和规范养成教育。通过开展经常性的常规教育活动,使学生逐步达到新《规范》和《守则》的要求,养成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要重视解决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充分发挥校外教育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作用。要建立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制度,鼓励各中小学校在确保学生安全的前提下,开展各种富有趣味的校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鼓励各中小学生参加足够的社会实践公益活动。全区各中小学校要组织学生,每学期至少看一场电影、观摩一场艺术演出、参观一次教育场馆、参加一次社会实践公益活动,使学生进一步激发爱国热情,增强民族自信心和民族自豪感。

2、认真抓好家庭教育。家庭是未成年人接受思想道德教育的第一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具有特殊重要的作用。全区各级妇联组织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的责任,积极推进家长学校的建设和发展。要因地制宜,不断扩大各类家长学校的数量和规模,创建灵活多样的家庭教育组织形式,并从师资队伍、教学质量、硬件设施、工作效果等方面,加强对家长学校的规范管理。要进一步实施对家长学校的指导和服务,通过家长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家庭教育讲座和培训,帮助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既关心孩子的学习成绩,又重视培养子女的健全人格和良好品德。要广泛开展评选表彰优秀家长和优秀家长学校的活动,把家庭教育的情况作为评选文明职工、文明家庭的重要内容,以促进家庭教育工作的开展。要特别关心单亲家庭、困难家庭和流动人口家庭未成年子女的教育问题,流动人口家庭子女的入学、入队、入团等要与城镇中小学生同等待遇。要做好孤残儿童合法权益的保护工作和流浪儿童的救助保护工作。各中小学校要积极配合做好家庭教育工作。

3、积极发展社区教育。社区是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阵地。全区各城乡社区的基层组织,要把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作为社区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作出具体规划和安排。要了解和掌握社区内未成年人的基本情况,主动加强与学校的联系,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工作,并通过与学校联合办好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等方式,对家庭教育实施有效指导。要充分利用社区的各种活动阵地,发挥社区人才资源优势,组织开展富有吸引力的校外活动,使社区成为未成年人学习知识、陶冶情操、愉悦身心的乐园。

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在工作安排上要相互衔接,在教育内容上要互相贯通,在教育渠道上要互相补充,突出成效,常抓不懈,形成整体效应。

(二)实施“实践育人”工程,培养未成年人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公民道德建设过程是教育与实践相结合、知与行相统一的过程。要充分利用法定节日,传统节日,重大历史事件纪念日,未成年人的人学、人队、入团、成人宣誓等有特殊意义的重要日子,以及自治区确定的每年2月26日(中发[2004]8号文件颁发日)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宣传日”和每年的9月20日的全国“公民道德建设宣传日”,广泛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实践活动。

要通过进一步组织开展“广西'小公民'道德实践建设计划”的系列活动,在未成年人中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20字基本道德规范,使20字基本道德规范成为他们普遍认同和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通过组织开展“跨世纪雏鹰争章”道德实践活动,把对少年儿童的道德要求落实到具体的行为规范上;通过不断扩大18岁成人仪式教育活动的覆盖面和积极启动社区16岁居民身份证颁发仪式教育活动,以及在中学生中组织开展“成人预备期志愿服务活动”等文明修身道德实践活动,引导和帮助广大学生在参与各种道德实践中,把做人做事的道理化为健康的心理品格,化为良好的行为习惯,全面提升自身素质。

要紧紧抓住每年在自治区首府南宁举办的“中国一东盟博览会”的有利契机,在全区中小学生中广泛开展生动活泼、吸引力强的“热爱广西,建设广西,服务全国,服务东盟”专题道德实践活动,寓道德教育于生活实践之中,培养学生在爱国守法、诚实守信、文明礼貌、遵守秩序、保护环境等方面的道德修养,大力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充分展示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和文明素养的,积极进取、蓬勃向上的新一代广西青少年的良好形象。

(三)实施“文化精品”工程,为未成年人生产和提供高品位的精神食粮。全区宣传思想战线各部门,都要把提高人的思想水平、道德情操和精神素质作为思想道德建设的根本。各出版单位要精心策划选题,创作、编辑、出版和引进一批知识性、科学性、趣味性强的思想道德读物、科普读物和生活指导类图书,以及影视、音像、电子出版物,为未成年人提供高质量的精神食粮。要繁荣少儿文艺作品的创作,鼓励我区的专家、学者、艺术家和创作人员,充分运用我区现有的优势和独特的人文资源,创作出更多优秀的有利于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歌曲、戏剧、广播影视作品以及优秀图书和影视、音像、电子出版物等文化产品;要鼓励和支持我区各级艺术院团面向未成年人演出,让健康的文化资源进入校园、社区、乡村、家庭,不断满足未成年人的精神文化需求。要加快组建广西未成年人出版生产基地,开发和推出具有中国风格的有益于培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品质的动、漫画产品。要把创作各类优秀的未成年人作品纳入“五个一工程”的专门奖项,大力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精品工程”。

三、突出抓好三支队伍建设,促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有效进行

(一)抓好教师队伍职业道德建设,不断提高教师自身的道德素质。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必须重视师德教育工作。要在广大教师中大力弘扬教书育人的浩然正气,为人师表,以德施教。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要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的培训工作。要制定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通过采取在职或离岗等各种方式,鼓励广大教师学习进修和培训,帮助广大教师树立现代教育理念,掌握新时期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新任务、新要求和新方法,切实提高教育水平。要完善班主任制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班主任工作,选派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奉献精神强的优秀教师担任班主任,并切实提高班主任的各项待遇,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同时,鼓励广大班主任革新教育方法,完善家访制度,与家庭共同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

(二)抓好辅导员队伍建设,发挥共青团和少先队组织的作用。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发挥共青团和少先队的作用,支持他们探索和改进工作方法,鼓励他们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把中小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工作纳入学校素质教育的总体布局和教育发展规划,把对团队工作的指导、检查、考核纳入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和评估体系以及衡量学校办学质量的一个重要指标,大力加强中小学校团组织建设和少先队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全团带队的意见》(中青发[2003]3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少先队辅导员管理条例(修订稿)》(桂青联发[2003]35号),确保中小学少先队辅导员队伍从选拔、配备、定级、培训、考核、奖励等方面得到进一步的完善。社会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发动热心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有责任心、有能力、有经验的各界人士加入少先队志愿辅导员队伍,为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活动和其他校外实践活动服务。

(三)抓好“五老”队伍建设,扩大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覆盖面。要着力建设好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五老”队伍,使之与学校班主任队伍、校内外辅导员队伍一起,形成一支专兼职结合、素质较高、人数众多、覆盖面广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队伍,共同履行培养教育未成年人的职责。要充分运用“五老”的特长和优势,聘请他们担任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辅导员、文化市场和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义务监督员、优良传统教育的宣传员等,充分发挥他们在未成年人道德思想和道德行为形成方面的影响和带动作用。要重视发挥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作用,支持他们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贡献力量。

四、切实加强三个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各类教育阵地的作用

(一)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各类博物馆、纪念馆、烈士陵园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青少年宫、少儿活动中心、科技馆等场所,是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阵地,要积极为广大中小学生提供良好的参观条件。要加强自治区重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要不断挖掘教育内容,改进展示手段,吸引未成年人参观学习。全区各级各类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烈士陵园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科技馆等场所,要创造条件对全社会开放,对中小学生集体参观一律实行免票,对学生个人参观可实行半票或凭学生证全部免票。要按国家规定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给予减免税收等优惠政策。

(二)加强公益性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建设和管理。青少年宫、少儿活动中心是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的主要场所。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统一规划、农村与城区共同发展的原则,将公益性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千方百计保证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运行所需资金。自治区本级2005年以前要扩建、修缮广西少儿活动中心,使其更好地发挥作用;各地级市2006年以前要建好并投入使用市一级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各县(市、区)要在国家彩票发行收益资金和自治区彩票发行返还公益金的扶持和自身的努力下,在2007年以前建好并投入使用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有条件的社区、街道、乡村也要积极兴建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室;全区各地已建成的县宣传文化中心、乡镇宣传文化站、村宣传文化室,都要专门开辟免费向未成年人开放的学习活动室。经过3至5年的努力,逐步做到自治区有大型活动示范基地,各地级市有规模较大的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各县(市、区)有独立的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有条件的社区、街道、乡村有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室,构成和健全惠及全区广大未成年人的活动场所网络。

要对现有的公益性未成年人活动场所进行认真的清理整顿,实行规范化的管理。各青少年宫、少儿活动中心要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面向未成年人,服务未成年人,围绕提高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水平、社会适应能力、科技素养、创新能力等综合素质,组织开展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活动,精心打造未成年人活动阵地的品牌。决不能借活动之名搞营业性创收,凡被挤占、挪用、租借的要限期退还,名不副实的要限期改正。各级图书馆、文化馆、体育场(馆)、科技馆、影剧院等场所,要积极主动地为未成年人开展活动创造条件,发挥教育阵地的作用。

(三)加强舆论阵地建设。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把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作为舆论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定周密的宣传报道计划,组织协调报纸、广播、电视、期刊、网站等各类传媒,运用多种形式,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各新闻媒体要增强社会责任感,把推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积极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舆论环境。广西日报、广西人民广播电台要开设面对未成年人的专题栏目;广西电视台除认真抓好中央电视台少儿频道落地覆盖广西的工作外,要尽快创造条件开办少儿频道;新桂网、桂龙新闻网要增设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网页、专栏,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网上宣传活动,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宣传教育。面对未成年人进行的宣传教育,都要努力做到教育性、知识性、娱乐性、趣味性相统一,务求取得良好的效果。各类媒体要发挥各自的优势,积极制作和刊播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公益广告。自治区文明委开设的精神文明建设网站,要充实内容,增设栏目,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指导,增加网上道德教育和点评,不断加大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

五、着力完善三项政策,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提供经费保障

(一)完善财政投入和扶持政策,加大投入力度。各级人民政府要把涉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正常运行的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而逐步加大投入力度。自治区决定,从2005年起,自治区本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各市、县(市、区)政府要视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情况,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以确保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各项工作的正常运作。要按照公益性文化事业由政府主导的原则,把对未成年人专用公益性文化体育设施建设的投入纳入文化发展纲要,作出明确规定。要在体育、福利彩票公益金中安排一定数额的资金,用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要认真落实对公共文化体育场所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扶持政策,确保对中小学生集体参观免票的规定落到实处并长期坚持。

(二)出台文化产业政策,推动文化产业发展。要加快改革步伐,认真落实推动我区文化体制改革的各项政策,增强文化产业的活力。要制定对少儿文艺创作演出的产业政策,推动少儿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和研制开发,对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文化产品,要给予政策倾斜,支持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文化产品降低成本,满足广大未成年人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

(三)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社会投入。要鼓励全社会增加对未成年人文化设施建设的投人。各级人民政府要制定优惠政策,在保证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宗旨、方向、性质和功能不变的基础上,在政策、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努力探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建设模式和运作方法,多渠道吸纳社会资金,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未成年人活动场所。

六、继续加大三个方面的整治监管,不断净化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

(一)加大“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专项整治,坚决查处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违法行为。要严格执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按照取缔非法、控制总量、加强监管、完善自律、创新体制的要求,切实加强对“网吧”的整治和管理。要不断强化未成年人不得进入营业性“网吧”等措施,统一安装“网吧”终端过滤软件,封堵有害内容,打击违法行为。要依法治理利用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声讯台等传播有害信息,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违法行为。要进一步推进我区中小学校校园绿色网络活动室建设,教育引导青少年学生健康上网、文明上网,为未成年人提供健康有益的绿色网上空间。

(二)加大出版物市场的“扫黄”“打非”力度,全面查禁各类非法出版物。建立健全图书、报刊和音像制品的审读、审看制度,坚决查处淫秽、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和伪科学类出版物,严厉打击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和以未成年人为主要对象的口袋本图书和不健康卡通画册。要采取有力措施清理整顿各类小报,清除不健康广告信息,查处含有色情、凶杀、暴力、恐怖等有害内容的游戏软件。对进口未成年人精神文化产品的标准要从严把关,防止境外有害文化的侵入。

(三)强化文化市场的日常监管,不断净化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对书报刊市场、电子出版物市场和营业性“网吧”、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的日常监管,严厉打击违法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网吧”、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和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的行为。进一步优化校园周边环境,中小学校园周边200米内不得设有营业性“网吧”和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不得在可能干扰学校教学秩序的地方设立经营性娱乐场所。要大力推行文化市场管理“有奖举报”、“失察追究”和“累进惩罚”制度,鼓励广大群众及时发现和举报不法业主的违法活动;规范执法人员的行为,防止执法犯法或渎职现象,以及依法打击不法业主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七、不断强化三种体制机制,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一)健全领导体制,增强责任意识。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作为一项事关全局的战略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和改善领导,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主要领导要负起政治责任,认真了解和分析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状况,及时研究和解决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大问题。要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目标考核体系以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范围,作为创建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家庭的重要标准,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完善工作机制,形成整体合力。要建立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工作机制,有关职能部门和群团组织,要按照任务分工的要求,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具体任务予以明确界定,形成涵盖学校、家庭、大众传媒及所有社会组织的,集教育、管理、活动、娱乐、咨询、辅导于一体的立体网络,确保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各项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条块结合、整体推进,目标一致、职能明确,互相衔接、不留空白。各级文明委要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担负起重要责任,采取切实措施,从领导力量、组织机构、人员编制、工作经费等方面充实和加强各级文明委的办事机构,使其更好地履行职能、发挥作用。

(三)建立激励机制,增强工作活力。要建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表彰机制,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不仅在思想上受到重视,而且在制度上得到落实。为推动全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各项工作的有效进行,开创工作新局面,自治区每3年评选一次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并进行表彰,鼓舞和激励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各工作部门及其工作者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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