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广西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
释义 | 分数线简介本科第一批 理工类 500 分,文史类 510 分。 本科第二批 理工类 433 分,文史类 453 分。 本科第三批 理工类 351 分,文史类 383 分。 高职高专 理工类、文史类 210 分。 分数线详情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 2010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 2010 〕 1 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数和考生考试成绩情况,经严格、科学的测算,划定我区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下: (一)本科第一批(含 A 类、 B 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理工类 500 分,文史类 510 分。 (二)本科第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理工类 433 分,文史类 453 分。 (三)本科第三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理工类 351 分,文史类 383 分。 (四)高职高专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理工类、文史类 210 分。 (五)体育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体育类专业的录取由文化分数线和术科分数线双线控制。各批次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分别为: 普通本科(文化 / 术科): 284 分 /83 分。 独立学院本科(文化 / 术科): 247 分 /72 分。 高职高专(文化 / 术科): 180 分 / 60 分。 (六)艺术类文化分数线 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0 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 2009 〕 34 号)规定,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经教育部批准的清华大学等 13 所高等学校 可自行划定本校全部或部分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他普通高等学校的艺术类专业文化分数线分别按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 65% 和高职高专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 70% 计算,各批次文化分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分别为: 普通本科 艺术理类: 281 分 艺术文类: 294 分 独立学院本科 艺术理类: 228 分 艺术文类: 249 分 高职高专 艺术理类: 147 分 艺术文类: 147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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