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光山县盐业管理局 |
释义 | 单位简介光山县盐业管理局是县人民政府盐业行政主管部门,科级建制事业单位,负责全县食盐专营和盐政管理工作,经费实行自收自支,隶属于信阳市盐业管理局。 光山县盐业公司负责全县食盐、小工业用盐、农、渔、牧业用盐的供应工作,隶属县盐业管理局,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宣传国家、省、市有关盐业管理的政策法规;参与研究制订全县盐业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根据省、市计划安排,编制全县盐业调拔、储备、购销计划,组织实施全县人民群众的生活用盐和工农业生产用盐的供应工作。 3、负责全县《食盐零售许可证》的审批、发放和管理工作。 4、依法进行盐政管理,查处盐业违法行为。 5、负责监督食盐批发和零售价格的执行;参与盐税、盐价政策的调研、测算和方案制订工作。 6、承办县政府及信阳市盐业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织机构内设办公室、财务股、业务股、盐政股。 领导班子梅彬森:光山县盐业管理局局长、书记、光山县盐业公司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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