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公职律师 |
释义 | 简介公职律师是在国家行政部门设立的政府律师,由政府支付薪水,属于国家公务员序列, 主要办理本机关法律事务,以提高政府机构依法行政水平,在法律上维护国家利益,公职律师不得为社会提供有偿法律服务。 工作内容1、为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决策提供法律意见,特别是对涉及全局性的特点、难点问题的法律论证,提供可行性分析; 2、参与党委、政府领导信访接待工作; 3、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4、为政府系统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5、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义务为公民解答法律咨询问题。 从业资格1、政府公职律师应符合律师法中关于律师执业应取得律师资格和律师执业证书的条件; 2、公职律师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法律分析和服务,是履行公务员的特殊职务行为,为社会提供法律援助是政府赋予的一种义务。因此,均为无偿服务。 3、公职律师应具有公务员身份。 发展现状据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介绍,2002年司法部正式启动公职律师试点工作以来,全国已有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近20个中央单位纳入试点,公职律师达到4730人。随着公职律师队伍的发展壮大,我国形成了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军队律师优势互补的格局,满足了公众对法律服务的多层次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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