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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高青县教育局
释义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研究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指导全县的教育工作。负责教育方针政策的宣传、舆论监督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协助县政府处理学校中的突发事件,维护学校稳定。

机构职能

(一) (二)负责学校党的思想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导、组织县属学校党群工作和社团工作。

(三)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教育工作计划,拟定全县教育改革、实施素质教育的政策和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和步骤的意见,指导、协调并检查实施工作。

(四)统筹管理全县基础教育(含幼儿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社会力量举办的高中段以下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工作,管理本系统老师的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专业设置。

(五)规划并指导全县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的青少年法制、德育、体育、卫生、艺术和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全县中小学少先队、共青团工作。

(六)管理全县高中段学历教育及其招生考试工作。制定高中段学历教育的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高中段学历教育的学籍管理工作;负责普通与成人高校招生、中专招生工作;负责高等、中等自学考试、全国公共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负责各类考试的考务与考籍管理和证书审核发放工作。

(七)指导学校电化教育、图书、教学仪器和实验设备的配备工作;组织教育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进行教学质量评估。

(八)主管全县的教师工作,拟定教师管理的有关政策、规章制度,统筹规划并指导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工作。管理实施和指导中小学校长、在职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的学习、培训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负责和管理教职工年度岗位考核和任期考核工作;组织、指导教育系统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的推荐评审和聘任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教育系统的劳动工资工作;负责学校教职工的调动审核和审批工作。

(九)统筹管理本系统的教育经费;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方针、政策;监督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中小学收费标准;指导教育系统的经济审计工作;管理学校的基建、财务、固定资产。负责全县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十)组织实施对普及和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发展高中段教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

1、贯彻上级文件精神,传达上级工作要求。

2、负责党委会及各种大型会议的组织、记录和会议议定事项的检查落实。

3、负责车辆管理、对外联系及接待工作。

4、接听电话,下发通知。

5、负责政协提案,人大建议的答复工作。

6、负责印章的保管和使用。

7、负责机关的后勤保障工作。

8、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的督查信息及报刊征订发行工作。

9、负责拟定年度工作计划,撰写年度工作总结。

10、负责文件收发和管理工作。

11、牵头组织对本县教育改革和发展等重大问题的调研。

12、负责收集、整理机关文书档案及教育信息管理工作。

13、紧密服务教学,树立服务意识,扎扎实实地做好全县图书发行工作。

组织人事科

1、负责起草、制订加强教职工队伍及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文件,对基层领导班子进行考察,掌握各单位人员配备情况,及时提出调整、任免意见,报请党委会研究商定后组织实施。

2、建立后备干部培养考察档案,制订培养计划,为选拔任用提供可靠的依据

3、负责根据各单位用人实际,提出录用方案,报请党委商定后组织实施。

4、给到达离退休年限的老教师办理离退休手续,给大中专毕业生办理见习工资,转正定级手续等,并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专业技术人的配置的第一手材料。

5、根据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及各级人事部门的要求,负责组织起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考核等工作计划、意见,搞好晋升材料的审核、推荐、上报、聘任及工资兑现工作,及时反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6、负责大中专毕业生档案的转递、建档及文书档案的立卷整理工作。

计财审计科

1、负责教育经费的计划编制,综合平衡及教育费附加的征收和使用,报党委审核后实施。

3、负责教育经费的预算、决算、核拨,搞好审计、监督工作。

4、审核检查各种计会统计报表。

5、负责系统内部经费的预算、决策和日常收支核算及财产物资登记管理工作。

6、负责计会统计及各种报表的编制审核和报送工作,对基层单位会计人员的业务和经费业务进行检查和指导。

7、负责学生救助和大学生生源地贷款工作。

基础教育科

1、协助政府做好贯彻实施教育法,认真实施义务教育规划,确保全县分年度有步骤实施小学义务教育及初级中等义务教育。

2、组织实施高中、初中、小学、特教招生工作。组织高中学生会考,按学籍管理“条例”及时完成学籍审理及建档工作。负责“三好学生”、“优干”、“先进班集体”评优工作。

3、抓好高、初中及小学的管理工作,搞好学校管理改革,推广管理经验,指导中、小学的设点布局,发展基础教育事业。

4、按教育有关法律法规,执行课程设置,课时计划。监督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节假日,抓好学生的安全教育、人口教育、“三防”教育、国土教育。

5、拟定全县幼儿教育发展规划及布局方案,负责全县幼儿园、学前班的登记注册、评估验收工作,督促指导全县幼儿园常规管理工作,保教工作并定期检查考核。

职成教科

1、负责管理成人教育、职业教育和民办学校工作。

2、负责拟定县成人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职业学校、成人学校的行政管理、招生、业务指导。

4、负责对本县的成人教育专职干部、教师进行管理和培训。

5、负责社会办学的审批管理和业务指导。

6、负责职工职业技术培训工作。

7、负责组织本县职业学校面向社会办学,协调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办学和协作代培工作。

体卫艺科

1、彻落实上级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抓好全县高初中及小学高年级人口与青春期教育,认真落实各项独生子女优待政策。

2、负责全县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

3、组织全县的学校体育竞赛活动及艺术演出、比赛活动。

4、拟订全县体育升学考试方案并指导实施。

5、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生健康及学校卫生条件的监测和整治工作。

6、参与教师队伍建设。

督导室

1、针对全县“两基”的巩固、提高工作和实施教育现代化工程等情况进行综合督导和专项督查。

2、县直各学校、镇教育办公室的管理水平与教育质量进行评估。

3、教育工作中带方向性、全局性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建议。

4、针对本级政府有关部门、下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本区行政区域内县直各学校、镇教育办公室和其他教育机构进行督导评估。

5、强化安全措施,切实做好学校安全及校车安全工作。

宣传科

1、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宣传工作,协调基层学校与媒体的关系,广开宣传渠道,树立全县教育系统的良好形象;

2、围绕县局重点工作,做好局机关对外宣传报道工作,做好对市局、县委、县政府的信息上报工作,做好“教育之窗”、“高青教育”两个专题以及高青教育网的信息发布工作;

3、对教育系统信息员、通讯员有目的、有重点的开展业务培训,并组织参加上级有关学习活动,全力提高稿件质量,保证教育宣传质量的不断提高;

4、按照上级部署,做好“影视教育”、“教育法律法规宣传”、“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重大节庆日宣传策划”等工作;

5、全力做好学校文化建设工作,在做好县级学校文化建设先进单位评选的基础上,选拔部分学校参加市文化名校、市学校文化建设先进单位的评选,以学校文化建设促进教育工作的全面发展;

6、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研室

1、根据中小学教学需要,研究教育思想、教学理论、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学科教学评价等。

2、根据本地实际,提出执行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使用教材的意见,为教育行政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3、根据地方行政部门的部署,组织编写乡土教材和补充教材。

4、组织多层次、多形式的教学研究活动,帮助广大教师执行教学计划,钻研、掌握教学大纲和教材,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益。

5、总结、推广教学经验,组织教改实验,探索教学规律,推动教学改革。

6、指导和帮助教师开展学科课外活动。

7、组织对学科教学的检查和质量评估,研究考试方法的改革。

8. 研究制订教育局教科研计划,并督促实施。

招生办公室

1、负责大、中专招生和成人高考的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

2、负责大、中专考生档案的组建和落选考生的退档工作。

3、负责高考考生的体检工作。

4、大、中专招生试卷的保密工作。

5、承办大、中专招生的考试工作。

6、协助市招办初中中专录取的投档工作。

7、负责大、中专招生咨询服务等工作。

8、负责大、中专招生有关数据的统计工作。

9、负责成人高考、自考及各种考试的组织工作。

电教信息中心

1、负责全县各校,电教设备与实验仪器工作,包括计划管理、仪器物资管理,仪器室、实验室管理。

2、抓好仪器管理队伍和电教队伍的建设,组织培训,指导学校实验教学和电化教学的开展。

3、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搞好实验室、仪器室、电教室、微机室等建设。

4、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实验仪器和电教设备修理、维护业务。

5、积极开展自制教具活动。

6、负责全县各校代购实验仪器与电教设备,并负责安装调试。

7、负责电教材的复制、制作、储存、课件制作。

勤管站、服务中心

1、负责管理全县中小学后勤与服务工作;

2、指导学校后勤管理改革与学校后勤服务社会化的改革;

3、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教育市场统管及教育市场开发;

4、负责培训勤工俭学管理人员,并做好各项统计工作。

纪委

1、在县纪委、教育局党委的领导下,做好教育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根据上级纪委的工作部署,组织开展各种端正党风、纯洁组织、反腐倡廉的教育活动。综合指导和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

2、做好全县教育系统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维护党的章程和国家政策法规,维护本系统各项规章制度。

3、检查、处理职责范围内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其他党内法规做出维护党的纪律的决定。协助上级纪委查处重大违纪违法案件。

4、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依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员保障条例》的规定,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

5、审查各基层单位执行国家财经纪律情况,及时处理各种违纪问题。

6、加强中小学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治理中小学乱收费,监督检查中小学收费标准执行情况。

7、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问题。

8、办理上级和局党委交办的有关工作。

教育工会

1、据上级教育工会和县教育局党委的要求,领导和组织所属下级工会贯彻实施工会工作方针和任务;

2、参与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全县教育发展规划和关系在职、离退休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性规定;

3、依法维护在职和离退休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4、组织并领导全县教育工会进行政治、业务学习和文体活动,参与民主管理、督促学校教代会五项职权的落实;

5、监督学校执行校务公开制度。

机关党支部

1、负责机关支部的组织管理工作和党员发展工作。

2、负责机关党员管理、教育工作。

3、负责文明机关创建工作。

4、完成党委交办的各项工作。

团工委

1、组织指导团员青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知识。

2、宣传贯彻党和团组织决议,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3、对团员进行教育和管理,健全团的组织,监督团员切实履行团员义务,保障团员权利不受侵犯。

4、发展团员、收缴团费、表彰先进,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

5、抓好基层团组织建设,按党的要求配备好团的干部,提高团干部队伍素质。

6、开展全团带队工作,聘任少先队辅导员,指导少先队工作。

7、完成教育局和上级团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育志办公室

1、贯彻落实上级史志工作的方针、政策,对初次印制的《高青县教育志》(1840—1985年)进行修订。

2、搜集、整理有关历史资料,总结工作经验,提供历史借鉴,续编《高青县教育志》(1886—今)部分。

3、参与《淄博市情》读本的组稿与编写工作。

4、完成市、县史志工作部门交办的重点课题研究和其他有关任务。

5、承办教育局领导交付的其他事项。

基建办公室

1、负责全县中小学校舍安全。通过对全县中小学校舍基本信息基于单体建筑物的全面调查,建立起覆盖全县中小学校基于单体建筑物的校舍基本信息数据库,全方位掌握现有中小学校舍的安全状况。

2、建立校舍安全预警体系,认真落实校舍定期查勘鉴定制度。每年雨季到来之前,组织学校对全县现有校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鉴定。

3、隐患校舍安全技术性鉴定。对学校上报的存有安全隐患的校舍,聘请有资质的部门,进行安全技术性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

4、建立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

5、按照“高中段学校扩规模,初中逐步向县城集中,农村初中改建镇中心小学”的中小学布局调整思路,制定高青县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并组织实施。

6、参与工程招标工作。执照规定,要求招标的工程,全部通过招标代理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7、完善建设手续。帮助学校做好工程项目的立项、报建工作,督促学校、施工单位双方办理各项建筑手续,做到依法治项。

8、参与并监督各项目执行进度和工程质量,配合建设等有关部门开展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评定及资料收集建档工作。

9、与项目学校一起,搞好建筑材料的价格签证,设计变更和隐蔽工程的验收签证工作,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

10、负责工程款的预算、审核等工作。

11、编制基建年度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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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19:25:02